索引号: | 14252575/2018-0017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6 |
文号: | 连环发〔2018〕40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水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要求,现将做好2019年度水产品加工、畜禽养殖等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作相关通知要求。 | ||
时效: |
各县(区、功能版块)环境保护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要求,2019年我市拟核发畜禽养殖、水产品加工等1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为了高质高效的完成我市核发任务,现就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明确时间节点,倒逼进度安排。各县(区、功能版块)环保局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按要求填报、申请排污许可证,相关企业必须在国家排污许可证行业技术规范出台后一个月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填报、申请工作。
2.严守技术规范,确保填报质量。认真研究相关核发技术规范,指导本辖区内许可证申请企业,严格参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填报工作,提高填报质量,尽量减少修改内容及次数,确保所属企业在规定时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3.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责任。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功能版块)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排污许可证申领进度进行实时通报。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