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6-0009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30 |
文号: | 连环发〔2016〕35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部分废止。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部分废止,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予以废止或部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予以废止或部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程序》的通知(连环发〔2008〕352号)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的通知(连环发〔2011〕209号)
3、关于转发2011年市环保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1〕481号)
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连环发〔2011〕364号)
二、决定予以部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连环办发〔2014〕10号)
废止内容:1、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程序中的(五)、(六)条款。2、附件2: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资料清单中的 5、试生产核准通知(若有延期的一并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