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0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
文号: | 连环发〔2021〕3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情况(第二、三批)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2020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情况(第二、三批)通报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和《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要求,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2020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3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现将技术复核情况(第二、三批)通报如下:
一、复核结果
第二、三批技术复核共抽取环评文件37份,其中第二批为报告表共23份,第三批为报告书共14份。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单位
经复核,较好的有连云港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伟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PC钢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合格的有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诺信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顺金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鸿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共3个环评报告表。其余19家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表为合格。(具体复核结果见附件1)。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单位
经复核,较好的有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昆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灌云久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赣榆港区配套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以及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的《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斯尔邦二期丙烷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共4个报告书。其余10家环评单位编制的报告书为合格。(具体复核结果见附件2)。
二、具体问题
14份环评报告书的考核评分均在60分以上,编制质量总体良好。23份环评报告表中有3份考核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诺信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基本情况:缺少产品方案、产品的质量标准与规格参数。工程内容中缺少锅炉软水制备、生物质燃烧储运及固废暂存库等内容,各类工程缺少消耗指标。
2.环境概况:图件不规范,敏感目标表述不规范,缺少敏感点的坐标信息。
3.标准及环境质量:缺少烟粉尘执行的标准,未开展厂界与敏感目标噪声监测。
4.与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中,未能突出本项目位于二级红线区域的符合性分析内容,原有项目是否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未进行评述。报告缺少区域的规划与规划环评等内容的评述以及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内容,无区域规划图。
5.工程分析:未按总纲要求以实际状况梳理现状,现有项目回顾内容混乱。缺少批建符合性分析,缺少现有各类工程的建设情况介绍与变化情况,现有工程中没有阐述项目与现有项目供热系统的关系。
6.环境保护措施:现有的污染防治措施未进行有效性的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缺少对照标准进行达标的可靠性论证,整体内容不规范、存在缺失等错误。锅炉废气只采取了除尘措施,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未提出相应的措施。
(二)连云港中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顺金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基本情况:行业属性(C4220)缺少判定依据;产品方案中缺少产品的质量标准,缺少设备配置与设备规格的阐述,以及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的废塑料来源于废品回收站,无法控制与满足政策对废塑料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无原料的供给保障性分析内容。
2.环境概况:图件不规范,缺少水系图。敏感目标表述不规范,缺少坐标信息。
3.标准及环境质量:缺少回用水的水质标准。缺少兴河村河东工业园的具体内容与其符合性的分析内容,未附园区规划图件。
4.与规划的相符性:江苏省产业指导目录未更新;“三线一单”分析缺少公报资料的评述。
5.工程分析:产污环节识别与源强核定内容过于简单,源强估算依据不足。缺少清洗废水的收集、暂存情况,工艺中的用水环节与水耗指标不清楚。未说明蒸汽的使用方式(直接或间接),有无蒸汽冷凝水等未做交待。再生废水表述为浓水不妥,同时再生废水的含盐量较高回用的可行性存疑。缺少非正常与事故源强的识别与核定。
6.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的评价未能按总纲要求编制,缺少可靠性的具体内容。报告缺少收集系统的设置说明以及捕集效果的可靠性评述,污染防治措施的评述缺少实例的评价。报告缺少废水回用的具体内容以及回用途径与点位的说明,缺少回用的可行性分析过程。
7.影响分析及结论: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缺少规范要求内容,缺少大气等级判定与相应的评价内容。缺少大气、地表水的自查表。缺少噪声等级的研判。
(三)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鸿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玻璃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基本情况:主体工程与公辅工程不完善,产品方案中缺少产品规格与质量标准,原辅材料缺少相应的规格参数与其他添加物料等内容,缺少苯乙烯等溶剂的消耗指标,原料中的有机物含量等没有对标分析。
2.环境概况:缺少敏感目标的规模说明,图件不规范,大气敏感目标调查未覆盖二级评价范围(2.5km)。
3.标准及环境质量:执行的大气综排缺少说明,未能考虑行业的排放特征,执行标准存在异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子不全(CO、O3未列,无TVOC或非甲烷总烃)。
4.与规划的相符性:江苏省产业指导目录未更新;缺少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内容。
5.工程分析:未能按照总纲要求编制现有工程的回顾评价,缺少各类工程的富余能力分析以及存在问题的系统分析与识别。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缺少搬迁计划与搬迁方式的说明。脱模剂成分不清楚,缺少特征因子的识别与源强的核定。工艺分析中,其产污环节识别不清楚,阐述内容过于简单。报告未能充分类比现有工程进行源强核定,源强估算依据不充分。
6.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的评价缺少可靠性的具体内容。缺少收集系统的设置说明以及捕集效果的可靠性评述。
7.影响分析及结论:缺少水环境影响分析的自查表,且分析内容阐述不规范;项目排放因子苯乙烯属于恶臭物质,大气影响未进行恶臭影响分析。
三、处理要求
对考核评分不合格的3个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3),环评编制单位须在通知下发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我局将随机检查整改情况。
其他环评编制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水平和环评文件质量。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应贯彻落实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编制单位日常考核,对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我局将加大对环评编制单位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全面提高我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质量。
附件:1.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考核结果
2.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考核结果
3.考核评分不合格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通报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