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立足“值、预、防、应、保、廉”,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融入日常,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形成制度,全力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平稳态势,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持续强化环保值守工作。理顺健全环保值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环保值守制度,重点强化节假日、“两会”、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值守,增加零报告制度,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搜集能力,妥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效防止信息逆流,严格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二、不断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完成《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发布,督促县(区)政府、环保部门、重点园区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修订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1至2次突发环境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加强对演练的考核和评估工作,优化演练形式,提升演练实效。
三、全力推进环境风险防控。继续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和“八查八改”专家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按照市“263”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超90%、“八查八改”覆盖率超90%的年度目标;在各县(区)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区域风险评估工作。
四、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认真执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响应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防范次生环境污染,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和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深化和市内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处置能力。
五、稳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加强与省平台的对接;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完善我市环境应急专家体系;推进市、县(区)、重点园区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加强物资保障和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