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根据省厅《关于调度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开展辖区内涉危、涉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排查工作。此次共排查企业296家,其中市本级4家、东海县3家、灌云县114家、灌南县97家、赣榆区34家、海州区3家、连云区12家、市开发区23家、徐圩新区5家、市高新区1家,大部分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于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涉危、涉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