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内容 |
1 |
连云港万兴达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36.04万元 |
2 |
左皓文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5万元 |
3 |
连云港天誉印花糊料有限公司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20万元 |
4 |
何承臻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5万元 |
5 |
连云港东宝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25.127万元 |
6 |
刘亚 |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5万元 |
7 |
连云港天明装备有限公司 |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固废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
罚款10.482万元 |
8 |
连云港宏杨木业有限公司 |
违反大气管理制度;违反固废管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
罚款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