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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0-0010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7-10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2020年4-6月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情况
内容概览: 2020年4-6月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情况
时效: 有效

2020年4-6月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情况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7-10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1 连云港万兴达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36.04万元
2 左皓文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5万元
3 连云港天誉印花糊料有限公司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20万元
4 何承臻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5万元
5 连云港东宝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25.127万元
6 刘亚 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5万元
7 连云港天明装备有限公司 违反环评制度;违反固废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罚款10.482万元
8 连云港宏杨木业有限公司 违反大气管理制度;违反固废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