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0-0004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9 |
文号: | 连环发〔2020〕14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0〕22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苏环办〔2020〕173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30日,部分活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期。
二、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三、总体要求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及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等重点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联合社会各界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和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倡导生态价值观念,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推动健全全民行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活动内容
1.围绕“6.5环境日”,召开“2020绿色发布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主题宣传活动
权威发布2019年我市环保重点领域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状况、环保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省级绿色学校、市级生态文明教育特色校名单等),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环境质量、亮点工作;现场为“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颁奖,为“绿色家庭”、“省级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授牌;为“连云港环保市民观察团”授旗等仪式活动。
时间:6月4日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此次新闻发布会名称为“2020·绿色发布”,此项活动已逐步打造成每年一度的环保品牌发布。拟邀请市有关领导以及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新华网和市电视台、电台、日报、苍梧晚报、市连网、传媒网等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活动地点拟定于市广播电台演播大厅。
2.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普及生态环保知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化全市中小学师生等对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促进全民重视、关心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举办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时间:6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市教育局基教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3.举办全市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我市绿色校园建设,增强我市学校创建队伍建设,提升绿色校园创建水平,决定举办2020年连云港市绿色学校创建暨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班。
时间:6月-7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市教育局基教处
4.开展环保大讲堂活动
邀请来自高校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走进校园、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电子废物处置、大气污染形成与治理、城市河道环境守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主题的开放性讲座。
时间:6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基教处、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环境学院、市环保公益组织
5.开展“环保市民观察团”、“环保直通车”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
组织行风监督员、市民代表、环保志愿组织、学生代表等深入环保一线,通过向公众开放环保重点工程和环保设施设备,展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保护、环境监测和污水处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推动公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力推动和形成港城生态文明良好风尚,共建“美丽港城幸福家园”。
时间:3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自然处、市部分媒体、环保公益组织
6.开展“生态港城?绿色生活”2020连云港市生态环保网络摄影大赛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生态港城的建设,传播先进的环境理念和环境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在全市举办“生态港城?绿色生活”2020连云港市生态环保网络摄影大赛。
时间:6月—12月
负责部门: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部门:连网
7.开展“环境守护者”环保活动
开展环境守护者活动,发挥各个环境守护者“观察员”“监督员”“示范员”“宣传员”和“调解员”作用,积极稳妥的扩大环境守护者队伍。组织环境守护者开展好各项活动,参加省厅的“优秀环境守护者”评选,督促守护者写好活动案例,每月征集优秀案例并向省厅选送。加大活动开展的追踪报道,总结经验成效,培育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力。
时间:1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环保公益组织
8.在连云港日报刊发《生态港城》专版—6.5特刊
为展示生态文明成果、营造生态保护氛围,6.5期间将刊载《2019年环境质量公报》,解读2019年环境质量,重点报道2020年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新举措。
时间:6月5日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局相关处室、监测中心
9.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环保进社区宣传活动
为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影响面,吸引更多的居民了解环保法规、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高社区居民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共建美好家园”宣传活动。
(1)在社区举办环保知识讲座,使广大居民增加生活中的环保常识,鼓励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2)开展“送服务进社区”活动,进社区听取居民环境投诉和政策咨询,给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核电等知识解答,散发《低碳生活手册》、《核电知识读本》、环保宣传图片等材料,提高居民对环保部门职能的了解,提高对环境权益与义务的认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环境行为。
(3)开展社区绿色先锋评选活动。在全市社区挖掘和发现热爱环保、支持环保的基层志愿者,扩大环保队伍,加强环保基层群众的环保积极性和示范性。
时间:3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单位: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核电政工处、环保组织
10.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提高环境素质”环保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
(1)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保作文评比活动
为全面普及生态文明工程,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普及绿色生活常识和环保知识,巩固环境教育成果,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中、小学生环保作文评比活动。
(2)开展2019年度“绿色园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及环保微课题研究活动
深入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同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开展2019年度“绿色园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及环保微课题研究活动。
(3)开展送环保宣教工程进校园活动
为提升绿色学校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的能力,在全市选取部分学校开展送宣教工程进校园活动。通过帮助学校建环保展室、环保画廊及送环保展架等方式帮助学校提升环保宣教能力。
时间:5月—11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市教育局基教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教育局
11.开展“海洋垃圾捡拾及分类”宣传实践活动。
为了增强社会各界对海洋垃圾污染情况及分类知识的了解,倡导市民、大学生等积极参与到实践海洋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宣教中心会同市清洁海岸义工团、绿色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志愿者等环保组织共同开展海洋垃圾捡拾及分类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市民代表、大学生代表等参加,并择时组织人员参加捡拾海洋垃圾活动。
时间:6月—11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清洁海岸义工团、绿色希望公益组织
12.全国低碳日专项宣传
结合2020年“全国低碳日”主题,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到社区、学校,倡导绿色碳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鼓励激励社会公众转变生活方式,践行绿色消费。
时间:6月
负责部门:大气处
协办部门:相关处室、驻县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公益组织
13.群发环保公益短信
为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效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将6.5环境日主题、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噪音防治、环境应急、治污减排、近期重点环保工作进展、低碳生活小常识等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环保法规、环保知识编成言简意赅的短信,群发给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促进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时间:6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市县联动,落实防疫要求。环境日宣传教育月期间,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环境日主题,以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活动。既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控制线下活动人员聚集规模,防范疫情风险,又要做好全市上下联动宣传工作,放大宣传效果。要组织覆盖面广、参与度高、公众喜闻乐见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形成全市联动的强大声势,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联合社会各界,扩大活动影响。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沟通联络,联合宣传、文明办、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做好组织协调,推动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环保社团和环保热心人士在六五期间组织公益活动、开展生态环境宣传。
(三)总结成绩亮点,提高宣传水平。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提炼活动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请于7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环保宣教中心。(联系电话:85521770)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