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3-00160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5 |
文号: | 连环发〔2023〕20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徐圩新区环保局,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提升学校环境管理和环境教育工作水平,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氛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和连云港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现就2023年环境教育系列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生态杯”环保论文评比活动
为推动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促进学校环境教育成果的传播与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教学理念,增强学校教师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水平,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态杯”环保论文评比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全体教师。
(二)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紧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贴近身边的环境实际。
2.作品报送要求。报送的作品必须为新创、原创、独创作品;不接收纸质材料,一律报电子文档。
3.作品报送时间截止为10月31日。
(三)评选与奖项设置
1.邀请教育、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定。
2.环保论文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四)其它要求
1.做好组织与发动工作。各县区教育局、派驻生态环境局要互相协调,形成合力,使此次活动的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
2.认真初选并报送稿件。各县、区要对本地区的参选稿件认真筛选,按照参选稿件要求的内容填写《连云港市“生态杯”环保论文评选推荐表》(盖章扫描电子版),推荐表和环保论文电子版一并打包报送。各县及赣榆区、海州区限报30篇、其他区报20篇、直属学校报5篇。稿件由县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发送电子邮箱:1363628559@qq.com;联系人:袁晓,联系电话:85521770。
二、2023年度“绿色园丁”和“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促使老师、学生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提高全市师生的环保素养,增强学生环保实践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2023年度“绿色园丁”和“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
(一)活动范围和对象
全市中小学现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事迹突出的原则;
3、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4、兼顾地区分布平衡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绿色园丁:热心环境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环保理念,积极投身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普法、环境教育教学及管理等实践活动,并在环境教育和环保实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全市或本区域的环境教育工作中具有推动和示范带头作用。
2.环保小卫士:掌握基本的环保知识,能积极主动组织和参与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体现出环保理念并付诸行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一学期至少要组织或参与一次行之有效的环境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表彰名额
在广泛开展环保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及赣榆区、海州区推荐上报“绿色园丁”候选人10名和“环保小卫士”候选人15名;开发区、连云区报“绿色园丁”候选人6名和“环保小卫士”候选人10名;景区、高新区、徐圩新区报“绿色园丁”候选人3名和“环保小卫士”候选人6名;市直属学校每校报“绿色园丁”候选人1名和“环保小卫士”候选人3名。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绿色园丁:申报“绿色园丁”的老师须填写《连云港市“绿色园丁”推荐表》(见附件2),并提供开展环境教育的原始教案、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
2.环保小卫士:申报“环保小卫士”的学生须提供《连云港市“环保小卫士”推荐表》(见附件3),并提供参与环保活动的个人小结、活动照片(2到4张)。
3.以往参赛作品不得重复报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以上各类材料只需报电子文档,不接收纸质材料,各县区汇总后(汇总表各县区自制)发送至电子邮箱:1363628559@qq.com,联系人:袁晓,联系电话:85521770。
上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