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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2-0004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4-15
文号: 连环发〔2022〕10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15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415


 

2022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省市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深入学习贯彻、宣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2022年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3090”目标、“碳达峰 碳中和”主题,为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坚定主心骨,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贯的深度。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积极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凝心聚力、勇于担当,为我市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二)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效宣传。广泛动员各类媒体,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解读,宣传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变革、新气象。

(三)发挥引导作用,切实讲好港城生态环保故事。以“党建”引领“环保”、“红色”引领“绿色”党建品牌为统领,开设生态文明大讲堂,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向公众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显著成绩,讲好生态环境系统的使命担当,正面引导舆论走向。

二、把好风向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传播的力度。

(一)打造舆论阵地。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出发点,以传播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为切入点,以引导社会各界提升环境意识、改变行为习惯、播撒生态文明和绿色环保理念为落脚点,聚焦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重大成效,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第一时间发声,传递新闻资讯,既有传统媒体的有力报道,也有自媒体的良好互动,始终把握正能量,有效引领舆论导向,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最强音。

(二)打造“双微”平台。以“连云港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为主、微博为辅,坚持“准、新、微、快”标准,打造环保“双微”平台。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议题设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做好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二次开发解读。强化“互联网+”在环境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建立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新媒体矩阵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机制,形成宣传声势。条件允许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环保工作抖音,扩大影响力。严格落实新媒体平台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发布审核机制,坚持每日更新,不断提高内容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

(三)打造品牌栏目。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专版专栏集中宣传效果好的优势,积极做好环保专题宣传工作。2022年继续在市电视台《连云港新闻》节目中开设“最美环保故事”栏目;6·5环境日围绕质量状况在《连云港日报》做环保专版,另外围绕环保亮点工作在《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上做生态专版。

(四)打造铁军形象。巩固“一图一故事”“铁军风采”等重点宣传阵地和成果。选树一批“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最美生态环境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动态,展现“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形象。

三、画好同心圆,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参与的广度。

(一)打造精品活动,放大品牌宣传效果。一是做好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推出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的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调动系统内外参与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动员和支持党政部门、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办好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海洋日和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做好“2022绿色发布主题宣传活动。权威发布2021年我市环保重点领域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状况、环保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省级绿色学校、市级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名单等),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环境质量,现场对2022年“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颁奖,为“绿色家庭” “省级绿色学校”授牌等仪式活动。三是做好《江苏生态文明20条》落地宣传。联合机关、学校、社区、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推进“1+N”模式。在“生态文明一条街”、社区、学校等大屏上对《江苏生态文明20条》内容进行滚动播放。联合环保公益组织开展《江苏生态文明20条》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让《江苏生态文明20条》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成为全民行动。围绕《江苏生态文明20条》开发制作不少于2件宣传产品。联合全市媒体,选取不同行业和典型人物,多角度、全方位、全媒体地展开《江苏生态文明20条》落地宣传。

(二)动员多方参与,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一是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开放。结合省厅要求及企业信用评价需求,进一步拓展开放行业和领域,推动化工、水泥、钢铁等传统行业参与设施开放。持续推进设施开放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我市环保设施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引导民间志愿服务力量,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发展壮大全市环保社会组织队伍。开展2022年环保公益项目小额资助活动。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参加十九届江苏美境行动。三是抓好绿色创建。以绿色创建为载体,在市教育局等部门主导下,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教育基地、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实现过程与效果相统一,短期与长期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深入推进全民环境教育。

(三)精心组织环保活动,不断丰富生态环境宣传内容。6月份确定为我市生态环境宣传月,动员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生态环境知识竞赛、演讲、公益演出、科普展、摄影大赛、书画比赛、小视频比赛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画、标语、横幅、专栏、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主题党日、国庆节、“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咨询活动,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环保知识大赛等品牌活动。

四、筑牢压舱石,提升全民自觉践行环保人文的厚度。

(一)加强生态环境宣教组织保障。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举措、夯实责任,系统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解决当前宣教队伍建设面临较严重的“小马拉大车”困境,强化宣教队伍建设。

(二)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与宣传、网信、教育、科技、文明办、工信、住建、公安、检察院、法院、文旅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陆续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发挥好各行各业各类团体在环保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驻县区局要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升环保人员业务水平。将生态环境宣教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并足额保障。同时,要配备必要的摄影、摄像等专业宣传教育器材。

(四)健全环境宣教考核奖惩机制。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对驻县区局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中涉及的报刊发稿、新媒体宣传、宣教活动等各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排名。

附件:连云港市2022年环境宣教活动方案

附件

连云港市2022年环境宣教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围绕“碳达峰 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主题,宣传好全省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掀起新一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高潮,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热情,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2月

三、主要内容

1.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宣传活动

时    间:1月—2月

负责部门:大气处

协办部门:宣教中心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文明健康、移风易俗、低碳环保、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工作人员结合《江苏生态文明20条》,向居民和沿街商铺发放倡议书,号召大家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

2.开展植树暨绿水青山志愿服务集中活动

时    间:3月

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协办部门:办公室、自然处、宣教中心

在植树节到来之际,为推动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常态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绿水青山”志愿服务集中行动,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引导人们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3.开展“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加深公众对“世界地球日”的认识,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围绕今年 “4·22世界地球日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系列科普活动,向公众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呼吁全社会珍惜自然资源,倡导全社会呵护人类共有的美丽家园。

时    间:4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江苏核电、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市环保公益组织

4.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

以培养企业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为目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培训活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关水、气、土等法条,向企业重点进行解读宣传,加强环保法规的宣讲,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增强企业的防控风险意识,更好地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从而促使企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为港城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时    间:5月—7月

负责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部门:法规处、宣教中心、田湾核电站

5.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纪念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提高公众对我市生物多样性的认识,推动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围绕今年 “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结合本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时    间:5月

负责部门:自然处

协办部门:宣教中心、江苏核电、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6.开展无废城市教育培训讲座

面向社区、家庭、企业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讲座,加强现场交流推广,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

时    间:5月—7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7.开展连云港市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中办发[2013]24号),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生态文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表彰先进、树立模范、传播环保正能量,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评选活动。

时    间:4月—5月。

负责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部门:宣教中心

8.围绕“6·5环境日,召开“2022绿色发布主题宣传活动

权威发布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包括环境质量状况、环保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省级绿色学校、市级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名单等),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环境质量,局领导通报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场对2022年“最美生态环境守护者”“最美环保志愿者”颁奖,为“绿色家庭”“省级绿色学校”授牌;为“连云港环境守护者”授旗等仪式活动。

时    间:6月4日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局各处室、单位、田湾核电站

此次新闻发布会名称为“2022·绿色发布”,此项活动已逐步打造成每年一度的环保品牌发布。拟邀请市有关领导以及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新华网和市电视台、电台、日报、苍梧晚报、市连网、传媒网等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活动地点拟定于市广播电台演播大厅。

9.全国低碳日专项宣传

结合2022年“全国低碳日”主题,组织相关环保宣传活动进社区、学校,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鼓励激励社会公众转变生活方式,践行绿色消费。

时    间:6月—7月

负责部门:大气处

协办部门:相关处室、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10.开展与环保相约、与文明同行健步走活动

为纪念全国低碳日,围绕“碳达峰 碳中和”主题,在全市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相关部门举办环保健步走活动。

时    间:4—6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机关党委

11.开展与环保相约、与文明同行环保夏令营活动

为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活动目的,让学生体验港城生态美景,了解港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认识环境污染的严重危害,感受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觉爱护环境,自主寻求保护环境的科学方法,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教育局、田湾核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与环保相约、与文明同行”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

时    间:7—8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教育局基教处、田湾核电站、环保公益组织

12.开展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纪念活动,普及臭氧层知识,鼓励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关注环境保护,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今年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时    间:9月

负责部门:大气处

协办部门:宣教中心、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13.开展环保市民观察团”“环保直通车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

组织行风监督员、市民代表、环保志愿者、学生代表等深入环保一线,通过向公众开放环保重点工程和环保设施设备,展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保护、环境监测和污水处理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推动公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港城生态文明良好风尚,共建“美丽港城幸福家园”。

时    间:3—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机关党委、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14.开设最美环保故事电视栏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联合连云港广播电视台制作“最美环保故事”栏目。

时    间:4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电视台融媒体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15.开展环保演讲比赛

为更好的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主动设置舆论话题,邀请各行业市民、环保志愿者及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参加“连云港市环保演讲比赛”,评选出优秀环保理论宣讲人员10名,并列入环保大讲堂专家库成员,参与港城环保宣教工作,以增强一线环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环保志愿者的环保精神、环保做法的宣传和推广,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环保队伍里面来。

时   间:5月—10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团市委、田湾核电站、环保公益组织

16.开展生态港城绿色生活”2022连云港市生态环保网络摄影大赛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生态港城建设的热情,传播先进的环境理念和环境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在全市举办“生态港城?绿色生活”2022连云港市生态环保网络摄影大赛。

时    间:4—12月

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协办部门:宣教中心

17.开展环境守护者环保活动

开展环境守护者活动,发挥各个环境守护者“观察员”“监督员”“示范员”“宣传员”和“调解员”作用,积极稳妥地扩大环境守护者队伍。组织环境守护者开展好各项活动,参加省厅的“优秀环境守护者”评选,督促守护者写好活动案例,每月征集优秀案例并向省厅选送。加大活动开展的追踪报道,总结经验成效,培育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力。

时    间:5月—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18.开展一图一故事宣传活动

为大力宣传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在平凡岗位上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一图一故事——环保人在行动”宣传活动。

时    间:1月—12月

负责部门:市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局各处室及下属单位

19.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环保进社区宣传活动

为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影响面,吸引更多的居民了解环保法规、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高社区居民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共建美好家园”宣传活动。

(1)在社区举办环保知识讲座,使广大居民增加生活中的环保常识,鼓励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2)开展“送服务进社区”活动,进社区听取居民环境投诉和政策咨询,给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核电等知识解答,散发《低碳生活手册》《核电知识读本》、环保宣传图片等材料,提高居民对环保部门职能的了解、对环境权益与义务的认识,自觉规范自己的环境行为。

时    间:4—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单位: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20.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环保进企业宣传活动

(1)组织环保讲师团举办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清洁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企业决策层环保意识,引导企业积极探索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主动节能减排,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结合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绿色企业评定等情况,推选环境污染治理教育基地,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这些基地可以是单个企业,如污水处理厂,也可以是行业整治群,通过带领别的行业和公众代表的参观学习,宣传节能减排的技术和理念。

(3)赠送新《环保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门支持复工复产有关政策等材料,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的环保意识,增强污染防治能力。

时    间:4—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法规处

协办单位: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局

21.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提高环境素质环保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

(1)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保作文评比活动

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工程,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普及绿色生活常识和环保知识,巩固环境教育成果,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中、小学生环保作文评比活动。

(2)开展2022年度“绿色园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及环保微课题研究活动

深入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同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开展2022年度“绿色园丁”“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及环保微课题研究活动。

(3)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保绘画作品评比活动

为全面宣传和鼓励一线环保人物,鼓励中小学生关心、尊重环保工作人员工作,面对疫情,拿起画笔,用笔墨致敬英雄,携手共战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市开展环保绘画作品评比活动。

(4)开展送环保宣教工程进校园活动

为提升绿色学校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的能力,在全市选取部分学校开展送环保宣教工程进校园活动。通过帮助学校建环保画廊及送环保展架等方式提升学校环保宣教能力。

(5)开展中小学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为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全市中小学师生等对环保工作的思想认识,促进全民重视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在全市中小学举办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时    间:4—11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市教育局基教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教育局

22.开展海洋垃圾捡拾及分类宣传实践活动

为了增强社会各界对海洋垃圾污染情况及分类知识的了解,倡导市民、大学生等积极参与到实践海洋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宣教中心会同市清洁海岸义工团、绿色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志愿者等环保组织共同开展海洋垃圾捡拾及分类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市民代表、大学生代表等参加。

时    间:6月—11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清洁海岸义工团、绿色希望公益组织

23.开展核安全与辐射知识宣传活动

联合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以“核电科普、环保与健康”为主题的核电环保与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普及核电环保与科普知识及医疗保健知识。

活动期间,通过摆放科普与环保知识展板、发放核电科普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科普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核电知识、健康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讲解活动,使参与的公众对核能、田湾核电站及环保知识等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通过活动增强周边公众的环保、健康意识,营造出“人人爱护环境、共建和谐田湾”的良好氛围。

时    间:6—12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驻县区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24.群发环保公益短信

为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效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将6.5环境日主题、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噪音防治、环境应急、治污减排、近期重点环保工作进展、低碳生活小常识等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环保法规、环保知识编成言简意赅的短信,群发给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促进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时    间:6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办公室

25.举办生态环境系统专题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实境课堂、网络教学、实战演练等“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开展业务培训,把各项业务工作融入教学内容,通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进而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时    间:10月—12月

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协办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

26.生态文化沙龙

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把“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奋斗目标,坚决向环境污染宣战。在省宣教中心协助下邀请政府部门代表、环保专家、企业代表、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媒体代表共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主题进行对话与讨论,聚焦环境治理短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勠力同心、共谋发展。

时间:4—8月

负责部门:宣教中心

协办部门:相关处室、驻县区生态环境局

27.“最美生态环保铁军”先进事迹宣讲会

为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充分调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履行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通过发布会、个人访谈、巡回报告等形式开展“最美生态环保铁军”先进事迹宣讲会,创新宣讲方式、选树典型标兵。宣讲内容包含优秀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等,充分展现生态环保铁军优秀风采。

时    间:10月—11月

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协办部门:办公室、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