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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8-0008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决议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6-19
文号: 连环函〔2018〕9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42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物治理的提案答复
时效: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42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9

孙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物治理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和市城管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白色污染”是客观事实且非常惊人。

早在十年前我国就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限塑令”,对“白色污染”宣战。“限塑令”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时至今日,“限塑令”已经整整落地10年了,但落实效果并不如人意,特别是在农贸市场、小型商铺,或眼下大行其道的快递、外卖业。这些禁而不止的不达标塑料袋或一次性包装品被广泛使用,这类塑料无法进行回收,焚烧会产生次生危害,填埋要经过上百年的时间才能被降解,环境危害极大。因此说您提出的两个问题非常准确且切中环境保护的要害。

二、“白色污染”治理取得的初步成效

1.据了解,“限塑令”实施前7年,全国塑料袋的使用减少了2/3以上、累计少用达140万吨,在一些大型商超内,不合格塑料袋等制品已难见踪影,一些消费者也会购买可多次使用的布袋或其他材质环保袋。

2.针对快递业绿色包装及垃圾回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文件,如近期出台的《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3.商务部门正在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支持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充分发挥塑料资源的效用。

4.城管部门正在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大力推进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切实减少被混入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废塑料数量,抑制环境危害。

5.环保部门已出台了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的政策,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了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正在逐步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6.发改部门透露,国家发改委日前征集了《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正在研究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的政策文件,按照“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不同生产、生活、消费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制品,分领域、分品类提出政策措施等。

三、“白色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

“白色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老百姓的希望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治理责任分布于发改、商务、质检、工商、财政、税务、科技、环保、城管、交通等多部门,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牵头部门、没有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执法的机制、更没有一套完善的考核问责机制,全靠各职能部门单打独斗,所以很难形成治理合力。二是“限塑令”要解决好“限”。目前“限塑令”所面临的困境,除了要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外,更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唯有在严格执行罚则、政府承担责任等多种合力下,才能让“限塑令”令行禁止,深入民心,不再我行我"塑"。三是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体现“令”的威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个塑料袋两毛钱”的“限塑”措施已经不能有效遏制白色垃圾的“野蛮生长”。加之快递、外卖等大量塑消耗料袋新业态的发展,对白色垃圾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国家在顶层设立塑料袋、塑料盒总量逐年缩减方案,从源头上对生产企业限产甚至停产,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力措施,抓好监管,以扭转用户对塑料包装的依赖。与此同时,在远景上,呼唤材料科学加紧发力,尽快研制出可市场化、商业化的环保替代品。如果新的“限塑令”出台,不管内容如何,在执行上必须动真格,要令出必行,真正体现出“令”的威严和执行力。

三、下一步措施

就我市层面讲,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工商、质检、商务、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联合的长效“限塑” 再生利用行业长效监管机制,互通信息,多管齐下,形成执法合力。持续保持对废塑料非法加工企业的高压态势,发现一家,查处取缔一家。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内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从严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或变更登记。在日常监管和企业年报中,把从事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作为检查重点,重点监控。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禁塑限塑”薄弱环节和难点区域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销售不合格购物袋行为及时制止,并追根溯源,清除不合格购物袋进入渠道。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消费,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舆论渠道,对企业、商户和广大消费者开展了“限塑”宣传教育,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生活理念,改变滥用塑料购物袋的不良习惯,提倡使用菜篮子和环保购物袋,营造“限塑”工作全民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废塑料非法加工点、商家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等行为,予以曝光,给无良商家以震慑。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王学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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