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管理
首页 固体废物管理
索引号: 14252575/2018-0008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决议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6-19
文号: 连环函〔2018〕9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34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支持鼓励企业建设危废处理设施的提案答复
时效: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34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9

李备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企业建设危废处理设施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部门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1.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我市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企业共289家,2017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6.22万吨,其中2.94万吨由企业自用,0.3万吨由各企业自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类别主要为废酸、精(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等类别。

2.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处置企业情况

2017年,我市共有19家正常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企业。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为3.8万吨/年,分别为: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1.8万吨/年项目和灌南金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项目;危废填埋为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填埋危废2万吨项目;医疗废物处置1家为光大环保(连云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2640/年高温蒸煮项目。另有废包装桶清洗企业1家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收集企业3家,综合利用企业7家,处置利用企业3家,废铅酸电池收集企业2家。

截至目前,还有3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已经建成,总处置能力为3.5万吨/年。其中光大公司1万吨/年回转窑危废焚烧生产线已经于201857日取得省环保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丰益公司1万吨/年危废焚烧项目已经省环保厅的会议审查;徐圩固危废处置中心1.5万吨/年(一期)危废焚烧项目已经通过省厅的现场核查并完成整改等待省环保厅审批。预计第三季度,我市的焚烧处置能力将达到7.3万吨,填埋能力2万吨。

另外,灌南县金圆环保公司二期1万吨/年危废焚烧项目正在加紧建设,预计年底前主体建成;灌云县远征化工2.16万吨的焚烧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审批,正在工艺设计;徐圩固危废处置中心1.07万吨/年的刚性填埋项目已经完成了审批和设计,主体工程下半年公开招标建设。届时,我市的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将足够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置的需要。

3.全市企业自建处置设施情况

全市现有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企业12家,设施14台,其中运行2台,拆除1台,备用1台。 12家企业设计焚烧能力共计5.54万吨。2015年、2016年、2017年实际焚烧危险废物数量分别为:2133.687吨、2511.518吨、5867.422吨。

二、企业自建处理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焚烧处置设施不能完全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主要表现在二燃室温度不能稳定在1100℃以上。无自动化控制、在线监测和报警系统等。

2.焚烧处置设施设计不能完全符合《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主要表现在无预处理系统、急冷工段等。

3.部分污染物排放指标和工艺指标未能实现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由于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比较少,因此,自建危废焚烧炉存在严重的配伍困难问题。同时,污染治理设施无法达到大型集中处置设施的效果,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措施

1.对于年产生危险废物3000吨以上的重点项目,在经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建设有针对性的专业焚烧处置设施,从而有效节约危险废物处置的公共资源,降低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减少环境安全隐患。

2.督促自建焚烧处置企业,科学论证焚烧主体设施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行检测频次和指标,完善台账记录,确保规范处置,达标排放。

3.对企业自建焚烧炉的在线监控开展对比监测,对运行状况及是否稳定达标、是否存在数据作假等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排查,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的监测计划并定期对外公示。

4.加大对技术先进、运行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扶持力度,目前,已为光大公司、金圆公司、丰益高分子公司等企业申请发放1200万元的省专项扶持资金。今后,还将继续向上级申请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619日 

联系人:印学松

联系电话:8552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