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7-00023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0 |
文号: | 连环发〔2017〕8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近期省环保厅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543号,见附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9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调查排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密切与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配合,确保排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二、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做好此次摸底排查,排查范围原则上以《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在建项目、化工园区摸底调查的通知》(工原函〔2017〕33号)统计的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清单为准。
三、调查摸底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务必于2017年5月5日前将摸底排查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环保部通知附件2表格,本文18-21页)与电子文本一起报送我局。
附件:《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543号)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土壤处 于成卓,电话:0518-85521876,13775462533邮箱:lyghbjtrc@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