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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7-0002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5-10
文号: 连环发〔2017〕8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0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近期省环保厅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543号,见附件)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9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调查排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排查,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密切与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配合,确保排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二、结合我市化工企四个一批做好此次摸底排查,排查范围原则上以《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在建项目、化工园区摸底调查的通知》(工原函201733)统计的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清单为准。

三、调查摸底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务必于201755日前将摸底排查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环保部通知附件2表格,本文18-21页)与电子文本一起报送我局。

 

附件: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543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7424

联系人:土壤处 于成卓,电话:0518-8552187613775462533邮箱:lyghbjtrc@163.com

 

 

 

 


 

 

附件:

附件:环办环监函[2017]5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