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4-0000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4-05-12 |
文号: | 连环发〔2014〕9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全省第二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灌云县、灌南县环保局:2013年12月,省环保厅对我市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近期,省环委会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关于2013年全省第二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偏低,为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你们高度重视,抓紧督促企业整改,并根据我市目前情况提出如下要求:一、依法处罚。 | ||
时效: | 有效 |
灌云县、灌南县环保局:
2013年12月,省环保厅对我市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近期,省环委会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关于2013年全省第二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偏低,为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你们高度重视,抓紧督促企业整改,并根据我市目前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处罚。为打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企业被检查出的问题立即展开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限期整改。对照企业被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逐条落实,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最新情况及时上报我局,近期我局将会同市环监局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三、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整改到位。
附件:《关于2013年全省第二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苏环委办[2014]10号)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4日
(联系人:陆冠旗,联系电话:85521876,传真:85521876)
抄送:赣榆县、东海县、新浦区、连云区、海州区、开发区环保局。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