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3-0000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3-10-14 |
文号: | 连环发〔2013〕25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抽查部分企业·的方式,对各县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百日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环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3〕176号)及《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连环发〔2013〕213号)要求,我局拟于10月29日至31日对各县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抽查部分企业·的方式,对各县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百日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听取各县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百日大检查活动情况汇报。
(二)检查区域以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为重点,随机抽查以化工、医药制造为主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以焚烧、精(蒸)馏残渣(液)利用处置行业为主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三)现场检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其是否达标。根据检查结果计算各县区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三、资料准备
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请各县区准备如下材料:
(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及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和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二)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危废产生量等)及2013年以来对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单位的日常监察记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抽查表》)。
附件:检查日程表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