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向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入库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从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化工等相关领域工作满 5 年,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博士毕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2 年视同)或者具有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岗位满5年,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产业目录等,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前沿技术及发展动态。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符合上述条件的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 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均可报名。
二、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权利
1、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预。
2、参加有关活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领取合理的咨询费或 劳务费。
3、有权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2、积极参加有关咨询评审活动,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3、存在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 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4、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或接受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三、征集程序
(一)对拟聘请的专家采用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单位推荐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按要求填写《连云港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入库专家填写《连云港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 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我局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根据申请者的专业特长、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等进行遴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连云港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
四、专家管理
(一)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调研、意见论证、专家评审、技术咨询和服务、相关成果审查等。
(二)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或原因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非法利用他人成果或有关资料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职,有两次以上信誉不良记录的。
3、索取或者接受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5、个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形。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18-85520307
邮箱:lyggtc@163.com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连云港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2 连云港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