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公布《关于推广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告》,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全省13个设区市只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在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
通告中明确,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期。各单位在完成油品置换后,在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的汽油、乙醇汽油名称后加注“(ⅥA)”字样,在柴油名称后加注“(Ⅵ)”字样。
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国六标准车用柴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油品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工商、质监、物价、商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批发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六汽柴油标准是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之一,与国五油品相比,国六标准重点降低了车用汽油的烯烃、芳烃、苯等含量,降低了车用柴油指标中多环芳烃含量,并增加总污染物含量的量化指标要求,其中,国六柴油多环芳烃含量降至7%,汽油芳烃含量降至35%。
国六油的推广使用,将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