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9日,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这份广受关注的报告,反映着当前各地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就在2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中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展开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法律巡视”,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明察暗访摸清法律贯彻实施的“梗阻”
山体开采长达3.5公里,没有生态修复,扬尘污染一触即发……这是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河南安阳下堡村随机抽查时发现的问题。这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形让检查组成员触目惊心。
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8个省区的26个地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
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法律的突出问题。
深入基层,查清病灶——
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北、山东、安徽、江苏……检查组深入这些污染形势严峻的地方和京津风沙来源地,召开29次座谈会,实地查看107个单位和项目,查找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河北邯郸“城中有钢”,石家庄“煤电围城”……
——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没有落实……
——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排污许可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山西临汾出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窝案……
——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河南郑州市发现存在废渣冶炼“散乱污”企业,天津、廊坊等五市柴油质量抽检合格率仅为47%……
明察暗访,动真碰硬——
根据生态环境部监察局事前暗访摸排的线索,检查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共对12个城市38个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表示,按照检查组关于“依照法定程序”的要求,随机抽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有的现场即向地方交办,有的责成地方进一步调查处理,还有一部分纳入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督察范畴。
擎起利剑督促政府企业责任落实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压实政府企业治污责任的措施,明确提出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各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是,许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突出,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立峰指出。
如何用好“法律巡视”这把利剑,督促政府企业更好地落实各项治污责任?
就在执法检查组奔赴地方前召开的会议上,每位检查组成员都拿到了这样一份《执法检查参考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有多少?是否出台了环保相关考核办法?是否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打击环保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哪些进展?企业是否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
16页的文本以对照表的形式,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条款列出了相应的问题,让法律监督重点一目了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每到一个地方和企业,检查组成员都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追问政府和企业负责人。
“不少地方承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污染治理压力和责任逐级递减及‘政热企冷’问题较为突出,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企业对自身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置若罔闻。”程立峰说。
法律责任不落实,说明法治意识淡薄。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在一些省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贯彻情况分别对省区和部分地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突击”问卷调查。
“从问卷结果看,一些地市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法律的学习还很不够,对重要的法律制度规定还不熟悉,依法行政的基本功也不扎实。”程立峰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才能运用好法律。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提升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的能力。”
形成合力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环境质量究竟怎么样,老百姓的感受最直接、最强烈。污染治理成效怎么样,要由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说好才是真好。
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创新检查方式,首次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纷纷反映基层现状,提出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
“各级人大代表说实话、道实情,反映群众期待,提出自己真知灼见,这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金南是环保研究专家,这些代表呼声,让他了解了不同层级人大代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看法和关注点。“通过五级人大代表,可以建立起一个污染防治监督网。”
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防治“心肺之痛”。
擎起法律巡视利剑,形成保卫蓝天的强大合力。
人大执法检查组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民共治,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中央环保督察,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司法机关诉讼治污,公民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各方都为大气污染治理尽一份力,这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体现。
“治理大气污染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广大民众既是污染源的责任主体,也是优良环境的受益者。环保不仅仅是环保行政部门的事情,还需要更多行业组织主动参与,与政府、企业、公民共同行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协会会长崔志杰说。
环境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关键。相信人大的执法检查利剑,将助力各地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早日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新华社记者 陈菲 杨维汉 高敬 罗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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