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0月26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通知》指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我翻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资料,对比两次通知内容,发现了一些好玩的信息,于是整理制作成图解,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污染源普查这项工作的发展历程。
距离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已经十年了。
轻声问候一下:好久不见,有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