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苏浙366家全部建成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环境保护部近日公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据了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根据相关省(市)报送材料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597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中,571家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562家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共366家,已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河北共180家,有25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4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广东共51家,有1家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1家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月22日前,单位、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