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五类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80% 山西、安徽、四川案件数增长多,排名突破大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1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案件数量在前五位的山西、安徽、广东、江苏、四川五地提出表扬。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7年,全国各地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建设,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1月,全国共查处五类案件1099件,同比增长180%。
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4件,与2016年同期持平,罚款数额达8513.66万元,同比增长165%;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465件,同比增长200%;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322件,同比增长667%;移送行政拘留共204起,同比增长20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54件,同比下降25%。
田为勇表示,与2016年同期相比,山西、安徽、四川三地案件数量增长较多,排名突破较大。其中,山西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3件增长为261件,排名由18位前进至第1位;安徽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5件增长为171件,排名由16位前进至第2位;四川省案件数由去年同期0件增长为63件,排名由末位前进至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