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环境保护部组织召开排污许可及总量控制工作推动视频会。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有关推进排污许可工作经验的介绍以及湖北、广东、浙江、四川等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介绍。
会议强调,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实施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管、亲自抓、亲自督,亲自协调,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落实核发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办。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审查,依规核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在年底前完成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今年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组织做好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总量考核服从环境质量考核,并统筹“大气十条”“水十条”年度考核,“三考合一”,切实减轻地方负担。考核工作实行省级自查、国家审查的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务必按期上报自查结果。
会议强调,环保系统要抓住改革机遇,结合排污许可证实施,在明年按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摸清企业底数,加快推动排污许可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积极推动解决历史欠账,逐步建立“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衔接顺畅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为环境质量改善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