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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9-0000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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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内容概览: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市环保局(2018年12月31日)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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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1-10

 

市环保局

20181231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工作主要开展情况以及2019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在组织体系上,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及河长制、断面长制、湾长制等领导机构。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市县(区)政府一把手分管环保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在工作重点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实施《生态环境高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理、清洁能源供应、监测监控等四个能力提升方案,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进程。在考核导向上,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考核分数增加1倍。在监管力量上,全国率先、省内首家成立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及威慑。同时,为加强环境监管,从全市公务员队伍中抽调9名优秀骨干充实一线环保力量。

(二)环保督察整改有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6个重点事项基本整改到位,交办的168个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基本整改完成。共责令整改问题企业176家,关停取缔147家,立案处罚67家,罚款431.3万元,移送行政拘留3件,拘留4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问责39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方案的制定,截至目前,交办我市的32214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其中,整改完成162件,正在按流程实施销号,正在整改36件。回头看期间及整改工作中,共立案处罚企业85家、罚款额870.375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90家,约谈12人,问责60人。

(三)三线一单成果不断深化。积极推进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成果落地,以此指导石化基地、徐圩港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审查,充分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使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得到进一步优化。赣榆港区规划环评于201810月顺利通过部级审查,盛虹炼化项目环评报告于1212日获生态环境部批复。重点发布一张底图,出台四项制度,建立一个平台,即发布生态环境管理底图;出台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制度、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制度和负面清单管控制度;建立三线一单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同时,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印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源头控制落后产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倒逼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四)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开展以“减煤、控源、管车、降尘、禁烧”为主的精细化管控,共整治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56台(全市共74台,省下达任务为10台);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深度减排项目19个(省下达任务为15个),3家发电企业、213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完成“烟气脱白”,重点行业289家企业完成VOCs整治;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港口及内河航运码头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市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93.66%,居全省前列;狠抓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市政府领导多次对扬尘问题进行检查、督办;持续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全年未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的污染天;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全年整治餐饮单位4358个(省下达任务为104个);建成高空高清视频监控点位403个,市区48个乡镇/街道正在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科技管控、精准管控水平进一步夯实;持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联合市纪委对相关县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截至1231日,在去除沙尘影响的情况下,全市PM2.5浓度44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的PM2.5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空气优良天数275天,空气优良率77.2%,排名全省第2

(五)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河长制”“湾长制”“断面长制”为载体,制定实施《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提升方案》、《连云港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与淮安、宿迁、盐城等市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及跨界水环境区域补偿协议,深入推进各类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5万吨/日、配套管网达1400公里,城市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6%。全市2065家规模化养殖场已有1830家完成整治任务。完成沙汪河等4条重污染河流1百余公里清淤工程。建成河流生态浮岛1.4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城市尾水净化生态湿地398.7万平方米,流域水生态系统逐渐完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区域补偿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5%1-12月份,全市22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劣Ⅴ类全面消除。15条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均值为劣Ⅴ类的河流为4条,比去年减少2条。其中排淡河、朱稽河、沙汪河单月测值分别自6月、7月消除劣Ⅴ类,12月单月所有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向好,12个点位3次监测优良率分别为33.3%66.7%91.7%。特别是最近1次监测首次全部达标,其中Ⅰ类水质点位10个,全年均值优良率为66.7%,较2017年上升33.4个百分点。

(六)化工园区整治力度空前。灌河口4.18事件发生后,对“两灌”化工园区201家化工企业实施全面停产整治,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12个,查处刑事、行政案件7起,逮捕4人,刑事和行政拘留13人。按照省政府化工园区整治方案和省厅园区企业复产标准,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推动企业实施综合整治,对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严格复产标准和程序,明确复产企业须经市县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现场核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相关领导等9人共同签字同意后方可复产。目前,“两灌”园区近200家企业中仅有8家企业通过现场核查(仅5家恢复生产),65家企业进入取缔关停程序。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实现供热全覆盖,新建灌南县金圆等4个危废焚烧设施,全市已形成8.29万吨/年的危废焚烧和2万吨/年危废填埋处置能力,污水处理能力达12万吨/日。112月份跟踪监测结果显示,园区主要河道水质逐步向好,水质达标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70%。园区化工异味明显减轻,废气扰民问题减少90%

(七)生态文明建设亮点纷呈。东海县被评为江苏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成21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和1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建成国际生态绿旗学校7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居全省前列。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全市共划定1167块生态红线区域,陆域保护面积169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2.3%。先后出台了一规划两办法,完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争取省级财政生态转移资金5.25亿元,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完成东疏港中云台山路堑整治项目、墟沟林场黄草沟关闭塘口治理等项目,实现生态复绿。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新建湿地保护小区5个,总面积2836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

(八)环境监管执法精准高效。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健全司法联动机制,严格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81231日,全市共出动24491人次,检查企业8531厂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845件,同比上升4.84%;处罚金额11466.76万元,同比上升115.96%;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7件。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检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大气污染管控,共检查监管污染源1608家次,发现整改环境问题624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12个,推动解决一批重点环境问题。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排查发现的22个问题和生态环境部督察交办的25个问题中,除保护区划分调整和水源地核销等需要省级审批的问题外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快化工园区监测预警,全市共298家企业市控污染源和化工企业完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推动有动力污染处理设施用电监控建设,全市共351家完成现场用电监测点位勘察工作,246家完成安装联网,230家投入运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保护压力依然较大。发展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单位GDP能耗、水耗、土地开发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相对较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仍需较长时间,部分区域产业结构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我市河流处于下游末端位置,水质受上游影响较大,问题依然突出。截至目前,全市尚有4个应达而未达优三类考核断面和4条均值仍为劣五类的入海河流。受PM2.5和臭氧超标等因素影响,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出现下滑,部分县区PM2.5浓度全省排名靠后。

三是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仍然是环保工作的最大风险隐患,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违法生产等问题屡被曝光。农药、化肥超量使用,农村面源污染隐患不少。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重大项目引起的邻避效应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点。

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城乡集中供热率普遍较低,清洁能源供应不足,污水收集率明显偏低,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固体废物、工业污泥处置体系及终端处置能力还需提高。

二、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思路

201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标杆、优化思路、完善举措,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高质量的责任担当。总的要求是,围绕一个总体目标、抓住两个关键要素、打好三大保卫战役、突出四个全力以赴

围绕一个总体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就是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到2020年,全市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72.7%,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国省考断面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化工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生态红线和空间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3%以上。生态文明四级同创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区。

抓住两个关键要素紧抓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管控,积极运用环保倒逼机制,落实排污许可证、水环境区域补偿和污染物总量挂钩财政政策,不断加大治水、治气、治土工作力度,着力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改善环境质量。力争2019年底三类以上水体达到72.7%,空气优良率达78%以上,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2%以上,降低至43微克/立方米以下。

打好三大保卫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抓好秋冬季综合治理。继续落实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时,组织好列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999家企业的停限产工作,适时扩充应急管控措施企业清单。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在我市开展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二是强化精细化管控。在各功能板块、各化工园区、大浦工业区等敏感地区建成9套全参数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在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建成39PM2.5监测设备,利用好高空高清视频监控,实现空气质量立体化、无死角监控。定期对市区各乡镇、街道PM2.5浓度进行排名,并通报、约谈落后的地区。继续建设1-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三是全面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全面参与区域联防联控。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4家钢铁厂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18MW发电机组,74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整治完成,17家市区重点异味排放企业基本消除异味扰民问题,确保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做好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油站双层罐或防渗设施改造以及港口、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2019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90%以上,基本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切实解决面源污染问题,全面完成水十条年度重点工作及总量减排任务。二是做好断面达标整治。全面落实系列整治方案,实施一河一策应急治标+长效治本等整治措施,充分发挥高层领导作用,强化督办问责,确保22个省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类,类水质断面不低于16个。三是做好污水集中处理。落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赣榆新6.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设,推进乡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市区污水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运行;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全市49个工业聚集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并逐步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继续开展涉氟、涉磷等行业专项整治,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四是做好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全面落实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提升方案,有序推进473项整治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及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对不达标河流责任人约谈会商,优化闸坝控制,建立合理的生态补水机制,切实改善入海河流水质,降低水环境补偿金额,确保201915条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类。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摸清污染状况底数。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26家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和列入采样清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53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严控土壤污染风险。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落实《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实施方案》,加强环保、经信、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联动监管,严防污染地块流转和开发利用。三是有序开展土壤修复。积极推进东海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从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先行。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为重点,推进江化南路、新海路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四是严格固危废管理。加强产废和经营处置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规范化管理达标率80%以上。实施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降低产废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危废贮存量,力争实现长期贮存危废零库存。启动灌云光大一期3万方刚性填埋、徐圩中节能一期7.03万方钢性填埋项目、三吉利公司6万吨废盐处置利用等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体系。

突出四个全力以赴

1、全力以赴推进污染源头治理。一是推进空间结构优化。不断深化三线一单管理,强化环评引领,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多规合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构建生态廊道,提升绿化水平和档次,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创成1-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15个以上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二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推动工业布局调整,坚决腾退化解落后产能,积极承接省内外、沿江区域技术水平先进的化工、钢铁产业转移。严格按照省市化工园区整治方案和化工企业复产环保要求,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整治,对达不到安全环保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倒逼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三是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认真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使用,着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总量,减少直接燃烧、炼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2019年底前,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标准;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2、全力以赴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一是深入推进整改。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5项个性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对应。确保灌云临港产业区3家化工企业关停到位,加快委外处置进度,确保两灌化工园区超期贮存的废盐类危险废物9421吨于201912月底前处置完毕;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雨水、污水、主要河道水质自动在线监控安装,综合管廊、雨水明渠建设等全部完成。二是强化督导问责。加大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究的原则,逐件落实责任,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地方和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在深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生态修复、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及时公开信息等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全力以赴推进环保机构改革。一是完成市级环保职能整合及人员编制划转。结合国家大部制改革,积极整合市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海洋等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并做好相关部门的人员划转工作,确保2019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环保机构改革。二是完成市级环保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及人员调配。完成市级环保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内设机构。按照三定方案完成机关内设处室和直属机构的设立,合理配备人员,保证各处室和单位正常运转。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采用公开招考、公务员调任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三是完成县区环保机构上划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与市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及时启动市、县(区)两级环保机构改革,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机构上划、人员划转、资产划拨等工作,确保2019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区环保机构改革。

4、全力以赴推进环保能力提升。一是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落实环境保护四个能力提升计划,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用于生态环保的财政支出稳定增长。深入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规划建设控源截污等一批重大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尤其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二是强化科技支撑。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监管效率。围绕臭氧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危废处置、近海养殖污染治理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注重对新型污染物进行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加快推广应用最新技术,实施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优化企业工艺流程,推动清洁生产。三是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重点断面区域补偿等制度,用好经济杠杆,把环保要求更直接地体现在市场预期、市场交易中,推动各类主体主动治污减排。强化战略环评成果运用,探索更多创新举措。创新环保监管执法模式,暗访和曝光经常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铸就钢牙利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