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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5-0003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5-01-09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思路
内容概览: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思路市环保局(2015年1月)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污染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创建等环保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我市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时效: 有效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思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1-09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思路

市环保局

(2015年1月)

   

  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污染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创建等环保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我市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4%,PM2.5浓度值为61.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2位;PM2.5浓度较2013年的67微克/立方米下降8.66%,下降幅度列全省第7位,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的目标任务。88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断面占56.8%,劣Ⅴ类占12.5%。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3.9%,比去年的76.7%上升7.2%。市区14条河流达标率为57.1%,与2013年基本持平。10个海洋功能区达标率为50%。10个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

  (一)着力实施科学发展助推行动,环保服务水平取得新提升。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将四类审批项目通过取消、暂停使用、合并等措施予以精简,原有11项审批事项,现只保留3项。二是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36个,核准试生产项目155个,验收项目26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依法否决重污染项目11个。三是积极向上争取环保项目和资金。全年申报省沿海开发环保重点工程项目17个,总投资18.3亿元,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99个,获批省级环保补助资金1.5亿元。

  (二)着力实施生态示范创建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明确创建目标,下达工作任务。年初设置全年生态创建目标,印发《连云港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七大行动目标任务书》,将年度目标细化为177项具体工程,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经过一年努力,各项工程任务已全面完成。二是推动生态创建细胞工程,生态创建实现突破。东海、赣榆获批省级生态县区,东海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全市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1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25%,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超过60%。三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起草《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后,于7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落实《意见》要求,年内共出台配套文件3个,完成初稿4个。

  (三)着力实施治污减排攻坚行动,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建设。以推进我市环保解限为契机,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建设,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赣榆通海、力洁等6家污水处理厂和佳宇电子等5家企业达到了环保部的整改要求,并于12月3日解除了对我市的环评限批,提前一个月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年底解限工作目标。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已完成新电公司等5家重污染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整治燃煤小锅炉91台,淘汰老旧机动车11242辆。继续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控,夏季全省共通报火点88处,其中我市仅4处,较去年同期减少18处;秋季监控时段延长到12月底,在全省通报的21处火点中,我市未出现火点。三是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将淮河流域项目建设管理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目前,列入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规划的22个项目中,18个项目基本完成(15个项目已经投运),完工率81.8%,达到省确定的序时进度。积极推动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市区排淡河、东海县玉带河等8条列入省综合整治计划的城市河道,通过采取截污控源、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措施,建设污水管网70余公里,清淤疏浚河道近50公里,实施生态调水1亿余立方米,城市河道水环境得到改善。目前东海县玉带河、灌云县山前河等5条城市河流完成整治任务,河水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排淡河、西盐河、沙汪河等3条河流整治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水质状况已初步改善。排淡河东盐河段、开发区段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其他区域整治工作正加快推进。

  (四)着力实施民生环保保障行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取得新进展。一是突出饮水安全保障。加大对蔷薇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推动东海县开展石英砂酸洗集中整治,对123家酸洗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对41家涉氟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所有涉氟企业安装氟化物在线监控设备。二是突出社区环境整治。联合工商部门、街道办(乡镇)、属地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市区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噪音和油烟扰民等环境问题。三是突出环境纠纷化解。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及带案下访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12369环保热线,及时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信访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2615件,处理2510件,结案率95.9%。四是突出环保知识宣传。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两报一台刊发环保稿件200余篇,省环保厅网站采用我市信息数列全省第一。

  (五)着力实施执法监管提升行动,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推动园区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关闭化工企业38家,限期治理85家,停产整治100家,立案查处78家;5个化工园区整治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查;成立了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名新招录工作人员已培训上岗。10月份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专项督查我市化工园区环保整治工作,对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重抓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调查工作,推动产废企业规范化整治,多次开展危险废弃物规范化整治活动。深化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升级改造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以及在用放射源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15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7970余厂次,实施行政处罚315件,罚款1440万元(罚款金额同2013年比增长1倍),将9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六)着力实施队伍作风锤炼行动,环保队伍形象取得新提升。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转变作风、推进工作、助力发展、服务群众的目的。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环保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了台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3个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了市级机关科级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等11个专题培训。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人员八项禁令以及预防失职渎职的八项要求, 结合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权位误区》、《巨贪镇长李丙春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13部,警示大家要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在全市环保系统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基本上做到了组织有序、协调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难度较大。受我市排污总量基数较小,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难度逐年加大。二是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展不快。我市列入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22个,仅完成7个;列入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63个,仅完成25个,列入省城市河道整治河流8条,仅2条完成整治任务。这些工程推进不快的主要原因是各有关县区和部门投入不足。三是生态创建相对滞后。苏北5市中,我市生态创建工作仅好于宿迁。市各县区创建工作开展不均衡,东海、赣榆两县区实现创建突破,灌云、灌南、高新区创建基础薄弱,硬件设施建设滞后。四是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等原因,目前全市化工园区还存在环境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时有发生、危险废物暂存量较大、敏感保护目标拆迁不到位等问题。五是环保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环境应急水平还很低,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科研等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天蓝气净、水秀山青、地绿景美的魅力生态港城,坚持环保优先方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治理环境污染强化环保硬约束,通过建设生态港城提升核心竞争力。

  总体目标是确保实现两下降、一提升。

  两下降: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11.52万吨、1.12万吨基础上削减8.75%、9.85%,分别控制在10.51万吨、1.0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5.04万吨、4.59万吨基础上削减5.66%、5.40%,分别控制在4.75万吨、4.34万吨以内,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二是PM2.5年均浓度下降。2015年PM2.5浓度不超过60ug/m3,与2013年相比下降10%,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7%目标。

  一提升:即生态文明核心竞争力水平提升。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水源安全水平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沿线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得到严格管控,双源双线双湖水源保障体系不断完备,让人民群众喝上水干净水、放心水。二是空气达标水平提升。环境空气优良率比2013年(66.7%)提高3个百分点,达70%,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年度排名保亚争冠,在全国74个城市月度排名争取能够进入前10行列。三是水体达标水平提升。以市区排淡河为代表的城市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全市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四是生态建设水平提升。确保占国土面积21.96%的生态红线区域得到严格保护,生态建设示范工程精彩纷呈,东海县、赣榆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区,海州区、连云区建成省级生态县区,市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五是环境安全水平提升。环境预警应急体系不断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得到加强,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切实保障公众安全。六是监管服务水平提升。环保系统的创新创优能力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发展效能明显提升;环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格控制,失职渎职人员受到严格追责。

  主要任务是实施五整、四建、三加强。

  五整:一是饮用水源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年底前基本建成蔷薇湖应急备用水源。加强饮用水源沿线工业、农业及生活污染源整治,继续整治东海县酸洗石英砂,坚决落实酸洗废水达标排放要求;加快提升蔷薇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能力,东海县尾水通道工程确保一季度投入使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减轻农田回归水对饮用水源的影响。认真实施地表水源水和水厂自来水的水质监测,全面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努力提升预警应急能力,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二是化工园区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加快实施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积极推进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园区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确保年底前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对园区和企业的环境监管,不断规范园区和企业环境行为,逐步改善和提升园区环境形象。三是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突出抓好港口物料堆场覆盖、装卸作业控制、货物运输管理,确保港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建设施工扬尘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地施工;不断加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严禁未经清洗、未经覆盖的渣土车上路行驶。加强道路保洁,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城区洒水面积。加强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实施城区和园区集中供热,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全面拆除燃煤锅炉。在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城区消除冒黑烟机动车,基本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积极引导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推动钢铁、水泥、化工等企业实施达标改造,切实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餐饮业油烟整治。四是地表水体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品位。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22个国家淮河流域项目,加快落实通榆河规划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地表水体生态补偿,通过经济手段倒逼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未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的河流制定一河一策,综合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措施,逐步改善城乡河流水质状况。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生态镇、村建设指标体系,落实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累计完成270个行政村试点整治任务,重点抓好生活废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畜禽粪便治理、农业废物有效处置、村容村貌形象提升等方面整治工作。

  四建:一是建环境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城区及园区集中供热供气、污水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的环境承载能力。市区要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范围,东海、灌云、灌南县要启动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各化工园区要全面建成集中供热。加大城区及乡镇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连云区板桥等化工园区要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实现污水一企一管、达标排放。建成灌云临港产业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徐圩新区、灌南县堆沟港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加快建设,灌云、灌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建成二期工程,提高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开展填埋场封场后的生态化改造。二是建生态示范工程。第一,点上做精品,擦亮生态明珠。东海县争创西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李埝林场争创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灌南县完善硕项湖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赣榆区实施塔山水库饮用水安全工程,开展上游水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污水和畜禽污染。海州区打造蔷薇岛休闲旅游中心,连云区高公岛街道黄窝村争创美丽乡村,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花果山景区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第二,面上重提升,竖起生态招牌。以生态市创建为抓手,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体系、医疗两废处置设施等全覆盖,50%以上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东海县、赣榆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区标准,其他县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区标准,90%以上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建设天蓝气净、水秀山青、地绿景美的魅力生态港城。三是建环境预警体系。全面开展监测监视工作,健全由市县两级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和海洋、水利、农业、建设等部门的专业性环境监测机构组成的监测网络,形成分工协作、效能统一的区域性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积极探索环境安全状况预测预报系统,及时制作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提供环境灾害的应急决策依据,建立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四是建环境监管平台。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在完善网络、提高效率、以用促管、稳定运行上下功夫,确保国控重点和列入减排考核的污染源联网率达100%。积极推广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进一步提升自动监控设施良好率和运行率。

  三加强:一是加强环境监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注重在完善监管手段、实现高效监管上出实招,求实效,规范执法行为,推行阳光执法;建立企业联系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沟通交流,主动做好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以及执法后的跟踪服务。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将更多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减排中的作用;不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环保执法与司法衔接等机制,完成市委实施意见的13个配套文件出台计划。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追究。市委、市政府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特别是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形成既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并对履职督办不力影响任务完成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