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2-0000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3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 ||
内容概览: | 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 ||
时效: | 有效 |
一、2021年度工作总结
(一)大气环境质量历史最优。全市PM2.5浓度31.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3.8%,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达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水平。568项重点工程项目和3887个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实现4家钢铁企业有组织废气超低排放,完成72家企业VOCs综合治理,整治各类工业炉窑116台。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立案查处机动车环检机构违法行为20起;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入户检查3569辆次;累计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855辆。强力推进散煤治理,在全市注销经营范围含“煤炭”企业115家,摸排出2.36万家居民存在散煤取暖或使用情况。全市92个乡镇街道实现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通过“人防+技防”解决875个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点位长履职成效,累计约谈乡镇街道点位长37人次。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22个国考断面优Ⅲ类水质比例86.4%,45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比例为86.7%,高于省定考核目标;主要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15处直排海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为88.7%,达到省考核目标且沿海三市最优。建立直通“断面长”工作机制,每月向市级断面长书面汇报水质情况。对国考断面沿线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和“提升汛期水质”等3轮专项帮扶行动。开展拦蓄差水治理及农田退水管控,有效防范汛期水质下降。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定《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
(三)治土治废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顺利收官,获得省级优秀等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完成行政村1312个、自然村2008个,行政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0%和46%,排名苏北五市第一,超额完成省、市高质量考核任务。开展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累计完成317家涉废企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申报。全市已投运的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2.29万吨/年,形成焚烧处置、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多种处置方式,现已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调查到物种3673种,数量处于全省第一梯队。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编《连云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赣榆区获评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发区、徐圩新区入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连云区、徐圩新区正式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豪森药业创成国家级绿色工厂。建成国际生态“绿旗”学校11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37所,绿色创建居全省前列。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完成石梁河水库生态缓冲区大型人工湿地1处,新建生态护坡及水源涵养林2处。
(五)环境执法监管更加严格。全市环境行政处罚实现“三个同比上升”,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471件,同比上升27.4%,处罚金额7326.1万元,同比上升28.1%,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3841家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8个事项和382个信访问题全面通过整改销号;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4个问题以及省警示片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0个事项已完成整改26项。
二、存在问题
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2021年,因保障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要求,北方城市环保治理力度空前,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受污染传输影响预测将大幅减少。在能耗双控的背景下,本市内源管控力度不断加强,我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预测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余量收窄,加之“十四五”期间盛虹等重大项目投产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大,严重制约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
三、2022年工作计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PM2.5浓度降至3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到81.5%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围绕目标,重点落实好“六大任务”:增蓝天、保碧水、护净土、优生态、严执法、强服务。
(一)增蓝天。一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推动石化、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深度治理,落实深度减排措施。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治气能力升级,创建培育A级、B级企业10家。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回头看”,确保“散乱污”动态清零。二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工作,完成花果山街道、连云街道等地散煤治理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强化露天焚烧管控。持续机动车船尾气污染防治,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车1000辆以上,开展工业企业高排放非道机械清零或提标改造。推进餐饮、汽修喷漆等“绿岛”项目建设。三是提升污染应对能力。综合运用乡镇大气PM2.5浓度监测设备、颗粒物和VOCs走航监测、尾气遥感监测、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借助“一市一策”专家技术力量,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科学化、精细化管控。组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碳达峰路径,开展低碳宣传。做好环境健康试点工作,完成徐圩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监控平台建设。
(二)保碧水。一是推进治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管网排查、空白区污水管网建设、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及城区河道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恒隆、墟沟、浦南等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二是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建立入海直排口管控责任体系,落实入海排污口备案制度。三是严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年底前实现90%的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大秸秆离田利用,推进生态截流沟渠建设,降低农田回归水影响。四是推进海洋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加强水质预警监测,建设海上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积极申报“美丽海湾”试点建设项目,持续改善我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三)护净土。一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建立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完成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加大对受污染耕地动态管控力度,严防外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二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回头看”,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达75%以上。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化、农用薄膜整治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80个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更新重金属全口径清单,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四是提升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确保系统申报率达95%以上。探索危险废物小微收集点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产废量小的企业收集、处置难题。
(四)优生态。一是强化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全市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监测,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生态红线区域和各自然保护地监管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绿盾行动”经验成果。三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创建工作。完成《连云港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编制,力争在2023创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开展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申报。
(五)严执法。一是深入开展督察整改。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事项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全力以赴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加快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摸排梳理近两年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列出清单逐个回头看,确保有效下降全市信访量。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根据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多部门联合奖惩,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绿色金融信贷等政策,同时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是全面推进市级及以下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管理成效对县乡级工业集中区分类提出优化整合提升措施。
(六)强服务。一是开展连云港市“三线一单”实施跟踪评估试点工作。全面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探索“三线一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路径。二是探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两证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排污许可制与环境执法、自行监测制度的协同与闭环。三是提高建设项目服务水平。以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通过简化环评、建设“绿岛”、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