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和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工程达到序时进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