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区域规划调整报告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区域概况
自然环境
1.1.1地理位置
连云港地处我国沿海中部的黄海之滨,位于横贯我国大陆东西的陇海铁路东端,是亚欧大陆桥的东桥头堡,位于江苏省东北部,东经118°24′~119°48’和北纬34°~35°07’之间,东濒黄海,与朝鲜、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西与徐州新沂市、宿迁的沭阳县毗邻;南部与本省的淮安的涟水县和盐城的响水县相连;北部与山东省郯城、临沭、莒南、日照等县市接壤。东西长129公里,南北宽约132公里,全市土地总面积7615.29平方公里。辖东海、赣榆、灌云、灌南4县和新浦、海州、连云三区。
1.1.2地形、地貌、地质
连云港市位于鲁中南丘陵与淮北平原的结合部,整个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内平原、海洋、高山齐观,河湖、丘陵、滩涂俱备。全市地貌基本分布为中部平原区,西部岗岭区和东部沿海区3大部分。东部沿海平原海拔3~5米,主要为山前倾斜平原、洪水冲积平原及滨海平原3类,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0%。西部东海县的丘陵海拔100~200米。沿海主要是盐田及滩涂。沿海岛礁共21个,其中岛屿9个,其中东西连岛为江苏第一大岛,面积达5.4平方公里。
连云港市位于华北地台南部边缘,与杨子地台相接、郯庐断裂带东侧,为大别山—苏鲁超高压变质带的东段南部地区,是一个长期隆起遭受剥蚀的地区,地质背景复杂,地质内容丰富。区内自晚太古早太古以来,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褶皱、断裂均发育,地质构造较复杂,既存在与变形有关的塑性流变构造,也发育有众多的中新生代脆性断裂。
1.1.3气候、气象状况
连云港市属暖温带南缘温润性季风气候,兼有暖温带和北亚热带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夏热多雨、冬寒干燥,春旱多风、秋旱少雨。多年平均气温14℃。年平均风速3.0m/s。市区年均日照时数2450.2小时。
连云港市多年平均降雨量等值线分配趋势为:在860~960mm,自西北向东南递增,940mm等值线位于灌云县南部、灌南县中部,860mm等值线位于赣榆县北部,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00.9mm。全市自然水体年平均蒸发量在1469.6mm,径流量281.3mm,全市大半年降水量消耗于蒸发。
1.1.4土壤情况
连云港市属平原海岸,地势开阔,地形平坦,土壤类型不多。市区土壤分类单元与地理景观单元基本一致,生态类型的演替、地理景观的变化和土壤类型的发育三者基本一致,除了云台山区的棕壤外,其他广阔的平原海岸中,海堤以外潮间带内分布着滨海盐土类,堤内老垦区主要分布着潮土类(包括灰潮土、盐化潮土、棕潮土、盐化棕潮土四个亚类)。
1.1.5植被情况
连云港处于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带,具有南北兼容的植物生态体系。境内云台山等山体基本已绿化,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云台山有大面积用材林和经济林,盛产竹、木、茶、果中草药等,尤以樱桃、白果、板栗、和云雾茶、金镶玉竹为特色。农田种植作物主要有玉米、大豆、棉花、蔬菜等。
1.1.6河流水文
连云港市地处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最下游,境内河网发达,现有流域性河道2条,区域性和骨干性河道60余条,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135座,汛期要承泄上游7.8万km2洪水入海,是著名的“洪水走廊”。
灌云、灌南县属沂河水系,境内有流域性河道新沂河,新沂河上起骆马湖出口嶂山闸,下至燕尾港入海,全长146km,保护农田1000万亩,人口700万,其中位于我市灌云、灌南境内的有68km。流域总面积7.2万km2。其中嶂山闸至入海口流域面积为2.1万km2。该河设计行洪流量6000m3/s,校核流量7000m3/s,是泗水和沂水经南四湖和骆马湖调蓄后下泄洪水入海的唯一通道、并分担沭河部分洪水入海,同时与淮沭新河相沟通,在淮、沂洪水不遭遇的情况下,可分泄淮河最大洪水3000m3/s,为淮河扩大了洪水入海的能力。另外,在旱季还可以通过新沂河南偏泓调引江淮水供给灌云、灌南县。境内另有区域性河道古泊善后河、灌河等,其中灌河上起灌南县境内的盐河、下至灌南县境内的堆沟入海,全长约70km,流域面积6400km2,是沂南地区诸河汇总出海的唯一干河,苏北入海干流上没有在海口建闸的主要感潮性河道。
东海、市区属沭河水系,境内有流域性河道新沭河、大型水库石梁河水库、安峰山水库2座,中型水库7座。石梁河水库位于新沭河干流中游,东海、赣榆县交界处,流域面积5464km2;分沂入沭增加流域面积10100km2,实际流域面积达15564km2。水库建于1958年,总库容5.31亿m3,属大(2)型水库。安峰山水库位于东海县安峰乡,淮河流域蔷薇河支流厚镇河上游,流域面积176km2,水库建于1957年,总库容1.2亿m3,属大(2)型水库。
新沭河上起大官庄闸,下至临洪河入海口,全长80km,沭河洪水经大官庄闸下泄后进入新沭河,再经石梁河水库调蓄后排放入海。
境内另有区域性、骨干性河道蔷薇河、盐河、淮沭新河以及市区、县河道大浦河、烧香河、鲁兰河、石安河等。其中蔷薇河全长50.7km,流域面积1349.6km2,是我市重要的防洪、排涝、灌溉河道,也是我市市区重要防洪屏障,同时还是市区、东海、赣榆调水的重要通道,市区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地。石安河横贯东海县南北,将石梁河水库和安峰山水库连接起来,形成了水源的相互调节,并通过石安河将江淮水调入两大水库。盐河、淮沭新河横贯南北,使沂河、沭河水系的河流相互贯通。而且淮沭新河也是目前我市计划调用江淮水的重要通道。
赣榆县水系自成一体,属滨海诸小河水系,境内有大型水库小塔山水库,另有区域性、骨干性河道青口河、龙王河、绣针河等。
小塔山水库:位于赣榆县西北部低山丘陵区,青口河上游,流域面积为386km2,建于1958年,总库容2.8亿m3,属大(2)型水库,是赣榆县城生活用水的唯一水源地,并承担大片农田灌溉任务。
青口河、龙王河、绣针河发源于沂蒙山区,三条河承担着境外面积994km2洪水入海任务。
1.1.7生物资源
69个科、140属、240个树种,山区次生林构成树种以赤松为主,黑松次之;平原树种主要包括杨类、柳类、水杉、刺槐、榆类等,灌木包括杞柳、蜡条、紫槐、柽柳、枸杞、沙枣等;栽培果树20个科,38属,73个种,218个品种,以苹果、梨、葡萄、桃、板栗、枣为主;农作物中粮、棉、油、麻、茶、烟、糖、菜、果、药、杂一应俱全。
海州湾海域为全国八大渔场之一,鱼类超过200多种,主要有黄、鲳、带、马鲛、鲈、鲆、鲽鱼类等,以及对虾类、蟹类、藻类、蛎、扇贝、蛤、蛏、海蜇等;陆上动物主要为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全市有各种鸟类计19目50科4亚类255种,列入国家珍稀保护鸟类计31种,主要分布于塔山水库、石梁河水库、安峰水库、云台山及前三岛等地,石鸡、白冠长尾雉、白腹军舰鸟、岩鸽等为江苏省珍稀鸟类。
社会经济
1.2.1行政区划
连云港市辖3个市辖区、4个县,即新浦区、连云区、海州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总面积7615.29平方公里,市人民政府驻新浦区。截至目前有城市街道办事处18个,乡镇83个,其中镇53个、乡30个;居委会236个,村委会1432个。
连云港市市区总面积1497.08平方公里,辖新浦、连云、海州三个区。
1.2.2人口及增长趋势分析
2011年全市人口5051752人,其中新浦区467957人、海州区236209人、连云区251158人、赣榆县1140671人、东海县1162357人、灌云县1018190人、灌南县775210人。户籍人口出生率13.33‰;自然增长率10.23‰。1995年到2000年平均增长率13.67‰。2000年以后,连云港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开始加速。但是常住人口增长速度开始出现负增长,与2000年的4653701人相比,十二年共减少267601人,减少5.75%,年平均减少0.57%。
我市在今后的发展中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保持人口规模的适度稳定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优化产业政策,引导外来人口的有序进入,引导人口向连云港中心城区以及重点建设区域集中,2012和2020年城市化率分别达到52%和68%左右。
1.2.3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2011年全市实现GDP1410.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0%,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型,优质、高效农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工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传统工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以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制造业为先导的高新技术支撑的新型工业体系正在形成。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04.41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53.98亿元,增长15.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52.13亿元,增长13.4%。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5.3:47.4:37.3调整为14.5:46.4:39.1。
连云港市属于苏北地区,目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前面临的发展机遇来看,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双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几年也正是我省沿海开发战略大力实施的时期,连云港作为沿海开放的主战场,将进入十分难得的跨越式发展时期,随着徐圩新区的开发,将有大量大型石化、钢铁企业入驻,我市作为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的特色将更加明显。
生态环境
1.3.1环境空气质量
连云港市2011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较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1天,优良比例为90.7%;市区四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市区降雨酸雨发生率为1.3%。
2011年,赣榆县、灌南县城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二级标准;灌云县城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略超过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二级标准;东海县城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达到二级标准;四县城区环境空气中降尘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推荐的北方城市标准。
1.3.2水环境质量
1.3.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
连云港市市区及四县县城引用水源取自不同的水源,市区饮用水源为蔷薇河,沿河建有海州水厂和茅口水厂,东海县饮用水源为淮沭干渠,主要靠外调淮水进行补给;赣榆县县城饮用水源为塔山水库,水库蓄水不足时,依靠石梁河水库补给;灌云县县城饮用水源为叮当河,叮当河引新沂河南偏泓水,靠外调淮水进行补给;灌南县城饮用水源为北六塘河。2011年全市城区主要供水水厂为6个,总取水量12926吨。
2011年市区茅口水厂、海州水厂取水口以及赣榆县塔山水库、东海淮沭干渠、灌云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以及各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等水质常规指标、可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和重金属等109项分析指标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城考”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要求。
3.1.2连云港市主要河流水质.2
我市地处淮河流域下游,属沂沭泗水系,过境客水多,素有洪水走廊之称,有大中型河流120余条,其中较大的河流主要有新沭河、蔷薇河、盐河、新沂河、灌河、淮沭新河等,通过2011年全市河流水质例行监测表明,全市河流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状态,其中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为78.9%,Ⅳ类标准的断面占10.5%,劣Ⅴ类断面占10.5%,为别为新沂河的拦污闸和通榆桥。
1.3.3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我市10个海水功能区,包括前三岛海珍品保护区、连云港水产资源保护区、连云港渔业区、海州湾旅游度假区、沿岸盐业养殖区、连云港港区、羊窝头高公岛海洋倾废区、河口工业用水区、陈家港等十港港区、连岛海滨旅游区,共14个监测点位,海水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连云港市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对比往年监测数据(如表1.3-1所示),2011年无机氮较2010年有所上升,活性磷酸盐有所降低,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变化不明显。2007年-2011年海域水质无明显变化。
表1.3-1近岸海域近5年水质主要污染物年均值统计表(mg/L)
无机氮
活性磷酸盐
化学需氧量
石油类
2007
0.171
0.020
1.9
0.027
2008
0.202
0.022
1.7
0.032
2009
0.172
0.018
1.4
0.029
2010
0.178
0.021
1.4
0.027
2011
0.237
0.017
1.5
0.026
2011年氮、磷营养盐及有机污染物仍然是我市近岸海域的主要污染物,近年来水质无明显变化,距离海岸相对较远点位水质优于近岸点位水质,河口区域海水水质相对较差。
1.3.4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262个测点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3.3~62.3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8dB(A),四县噪声年均等效声级在52.4~53.8分贝之间,均符合国家城考环境噪声≤60dB(A)标准要求。市区主要道路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7.3dB(A),赣榆县城主要道路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3.9dB(A),东海县城主要道路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6.3dB(A),灌云县城主要道路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1.3dB(A),灌南县城主要道路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5.9dB(A),各条干道平均等效声级均在70dB(A)以下。
1.3.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11年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1.0,植被覆盖度较好,生物多样性较好,适合人类生存。生态环境状况与2010年基本持平,说明近年我市生态环境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1年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生物学指标总体良好,底栖动物种类较丰富,种群分布均匀,水质均在轻污染至中污染之间。上游水质依次优于中、下游,春季水质优于秋季。
我市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学指标总体较好,浮游生物物种丰富度高,个体分布均匀,水质评价为清洁-轻污染;底栖动物物种较低,水质评价为轻污染-中污染状态,有机污染较重,港池内(JS09测点)为重污染,主要原因是近期港口吹於围堰填海造成的;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水产品的生物质量均能达到《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二类标准的要求。近岸水质劣于远岸水质,入海河流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近岸海域丰富度及生物量秋季均大于春季,这主要与季节性捕捞有关。
2011年大气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城市环境空气指示植物叶片中硫、氟的含量总体处于清洁—轻污染状态;城市环境空气中细菌、马丁霉菌含量这两项生物学评价指标也处于清洁—轻污染状态。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现状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依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共有32个。市区共4个,其中风景名胜区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个;赣榆县共7个,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1个,洪水调蓄区1个,水源涵养区2个,重要湿地1个,生态公益林2个;东海县共9个,其中森林公园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洪水调蓄区2个,水源涵养区4个;灌云县6个,其中森林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洪水调蓄区1个,重要湿地1个;灌南县6个,其中森林公园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个,洪水调蓄区1个,重要湿地1个。具体情况见表2.1-1所示。
表2.1-1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地区
编号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连
云
港
市
辖
区
东
海
县
赣
榆
县
灌
云
县
灌
南
县
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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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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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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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锦屏山、前云台山、后云台山、连岛和前三岛等五部分构成。含云台山森林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面积1.08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173.6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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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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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河(茅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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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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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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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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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河(海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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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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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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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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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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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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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整个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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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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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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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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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为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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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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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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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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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横沟水库库区及黄洼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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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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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洪水调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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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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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为东海县境内的石梁河水库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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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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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湖洪水调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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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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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为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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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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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峰山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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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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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安峰林场、安峰水库、安峰镇的峰西村、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的城南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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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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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陵山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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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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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为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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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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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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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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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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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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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埝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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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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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包括李埝林场和李埝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以及恰恰、石寨、东李埝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横沟乡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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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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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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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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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房山水库、房山林场、房山河堤林场及房山镇的房南村、房北村、山后村、前阳村、山前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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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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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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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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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南部,北临赣榆县欢墩镇,东临赣榆县沙河镇水库堤坝,东临327省道,南靠东海县石梁河镇,西接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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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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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洪河重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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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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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临洪河湿地东北至黄海,西至沭青河,东至临洪河,向南至新沭河,另包括五七盐场和蔷薇河下游部分区域(除青口河至范河南300米城市发展用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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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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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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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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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北以闫康邑—陶店子为界,南以小探马村—李埠地村—大树村—小吴山的道路为界,南以小探马村—店子村的村庄道路为界,南北长约12.5千米;西以申家疃村—黑林河西村—兴隆集村—徐接庄村—樊葛埠村等的村庄道路为界,东到黑林镇的边界,东西长约9.5千米。区内有塔山水库、塔山、大吴山、小吴山、40多个村庄等。禁止开发区为塔山水库水体及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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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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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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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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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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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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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泉水源涵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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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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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和厉庄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南以西子埃—尖岭村的村庄道路为界,东至龙王河西岸,西至本县的黑林镇,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区内有3个小水库及13个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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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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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夹山生态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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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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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部班庄镇境内,西与山东省接壤,东以大沟埃—庙后的公路为界,北以庙东—窦洪爽的公路为界,南以大沟埃—小河村的灌渠为界,南北长约4.2千米,东西长约5千米。区内有3个水库、抗日山园艺场、抗日山烈士陵园及9个村庄。禁止开发区:以抗日山为主体,南北长约2千米,东西长约1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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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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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山生态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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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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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东与石桥镇相邻,南至金石公路,西至龙王河。南北长约3千米,东西长约4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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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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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芦山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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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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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灌云县伊芦乡政府北,北到孙济大沟,南到伊芦山南麓山南大沟,东到膘轴(膘头—轴北),西到伊万路(伊芦乡政府—万庄),区内包括伊芦乡的膘头行政村(外场、和庄两个自然村)、毛场行政村(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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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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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伊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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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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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县城伊山镇北部,北到北环路(规划中),西到宁连高速,南到山前路、新山巷、棺材山南侧,东到伊山北路、北到山北大沟。区内包括伊山镇的山西村、山前村、任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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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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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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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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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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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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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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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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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为灌云县龙苴、板浦两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两公里,河堤外侧各1公里。区域范围内现有龙苴镇的唐桥、古城等村;穆圩乡的穆圩村;小伊乡的小顾村;板浦镇的葛庄、菜园、洪花堰等村和伊芦乡的刘庄、和庄等自然村。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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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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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河洪水调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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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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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沭阳县为界,东到黄海。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待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镇的团港居委会,其他区域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圩村,东至燕尾港镇场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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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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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东滩重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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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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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东到海洋滩,西到洋桥农场西界,南到324省道、东到沿海滩涂外侧、东三路(东陬山-三百弓)、县属盐场南界。包括县属盐场、洋桥农场、八十四管等,无居民点。该区域东、北两面与连云港市连云区相连,南到古泊善后河,西到规划建设的242省道。包括东辛农场东陬分场、东辛农场东北组、东辛农场二管理区、三管理区、五管理区、六管理区、七管理区、八管理区、中干河以东,八十二管理区以南、山南农场、东滩盐场、海军农场、穆庄、海堤、窑场、吕圩、东辛庄、西辛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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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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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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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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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为限制开发区,位于距所属乡镇——百禄镇南约一公里,地形起伏,水塘连片,既有羊肠小道,又有丘陵低坡,自然环境独特,地理位置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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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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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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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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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整个南六塘河区域。南六塘河流经淮阴、涟水、灌南等县区,灌南县境内的水域经过六塘、李集、北陈集、大圈等乡镇,位于宁连高速东约3公里处,南至涟水、北至灌南县的武障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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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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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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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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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北,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处于灌南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流域经过灌南县的白皂、张店、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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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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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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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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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0米的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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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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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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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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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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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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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障河重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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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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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县城北郊,县城中心北约5公里处,宁连高速公路东6公里处。处于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黄金水道—灌河的最上游。地理位置为北纬34°35′20″、东经11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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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近年我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首先严把环评审批关,对涉及重要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项目,凡不符合保护区保护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同时根据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现状况,做好相关规划的调整工作报批工作。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设了海州湾海洋公园,开展增值放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工作。但是在一些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①地表水环境污染治理相对滞后
我市在地理区位上位于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的最下游,市区地表水以过境水为主,水源地水质易受到上游客水影响,同时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也对水源地构成一定威胁,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高。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基本达标,但都是Ⅲ类水质为主,湖库型水源地呈富营养化状态。
市区饮用水源地位于蔷薇河下游,沿河企业和居民分布比较密集,受上游来水及沿岸生产生活污水影响,水质常出现不稳定状况,蔷薇河水源地已经划分了保护区,保护区内基本无污染源分布,但存在上游地区城市工业、生活污水、农业面源以及市内农业面源等污染隐患。同时市区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也存在较大困难,通榆运河备用水源水质得不到保证,大圣湖应急水源水量有限,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的饮水安全问题。
连云港市素有“洪水走廊”之称,沂沭地区的主要排洪河道新沂河、新沭河等均从市内入海,境内有大小干支河流40余条,其中17条为直接入海河流。水体类型多,水系结构复杂,地表水污染一直是我市最突出的环境问题。近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我市沿海大开发的进程加速,大浦河调尾工程、入海河口改道、疏浚航道的建设以及通榆河北延送水等重大工程的相继实施,市区人口不断增加,东部城区急剧扩大,而相应的污水截流管网和污水泵站建设滞后,内外忧患,导致市区水环境总体形势严峻,短期内难以实现持续改善。
②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较大
我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仍处于较高水平,污染负荷仍相对较高。煤烟型污染仍然未能得到根治,随之我市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大面积的秸秆禁烧现象屡禁不止,同时根据国家环保部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要求,导致我市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③近岸海洋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临港产业园区的不断扩大,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日趋增多,同时连云港旅游业的兴旺发展、养殖面积的扩大,以及东部城区的开发建设,人口增长,导致入海污染物排放量逐渐增加,来自工业、生活、养殖、农村面源等陆源污染更加突出,近岸海洋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④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
生态空间占用趋势难以控制,市区生态空间减少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如市区2009年新版城市规划中将东滩湿地和临洪河湿地中的部分区域划为了城市建设用地,使这部分区域失去了作为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的可能性;灌云县伊芦山森林公园为保护伊芦山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人文景观而建立。然而此公园区域面积过小,村民破坏山上植被严重,监管困难,山上原有一座庙庵破败严重,现在已经废弃;灌南县大南森林公园被划为江苏灌南生态农业产业区,已经建设了大量养殖等项目,原来自然环境已经受到破坏,原来作为旅游休闲的景区的功能已经丧失。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规划
调整原因与依据
3.1.1调整依据
1.《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2009);
2.《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2年5月);
3.《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
4.《江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08);
5.《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及国务院部际联席审查会议纪要;
6.《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7.《海州湾海洋公园建设方案》及相关批复;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7号》;
9.《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10.《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及其批复《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8号);
11.《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苏政复[2010]46号);
12.《连云港市临洪河口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13.《关于同意撤销灌云县伊芦山森林公园的批复》(灌林[2012]31号);
14.《关于对南京方山风景区等19家景区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批复》(苏旅规[2011]385号);
15.《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
16.《关于江苏灌南生态农业产业区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政复[2008]36号)》;
3.1.2调整原因
(1)行政区划调整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功能发生变化,功能由保护转化为开发,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
①临洪河重要湿地
由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划调整(《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0]46号)),原赣榆县青口盐场划入连云港市连云区,原赣榆县临洪河重要湿地被整体随青口盐场划入连云港市连云区辖境。因此“临洪河重要湿地”变更至连云港市区范围内。
根据《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8号),临洪河湿地连云新城部分被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失去了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的价值,故在本次调整中将此部分临洪河湿地连云新城部分删除。
同时,根据连云港市政府责成市水利部门编制的《连云港市临洪河口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故在本次调整中,将根据此规划临洪河湿地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
②东滩重要湿地
由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划调整(《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0]46号)),原灌云县境内省东辛农场划入连云港市连云区,原灌云县东滩重要湿地被整体随省东辛农场划入连云港市连云区辖境。
根据《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8号),东滩湿地被作为规划建设用地,失去了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的价值,故在本次调整中,将东滩重要湿地从重要生态功能区划中删除。
(2)因人为破坏,部分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殆尽
①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存在如下环境问题:
1)锦屏山北侧平原地区已按城市规划建设孔望新城,其现状风貌难以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条件相匹配;西侧的磷矿场,东侧的墓地、垃圾处理厂的使用功能和景观风貌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游览的目的完全不同,也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难以协调;南侧的刘志洲山因开山采石,大半山体遭到破坏,已不具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条件。
2)花果山风景名胜区界线对山脚村落用地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近年来村落建设用地不断侵入风景名胜区,村落整体的建筑高度和风貌也缺乏相应的控制,对风景资源的影响越来越大。
3)由于港口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输港公路、城市道路都将穿过中云台山而过,对中云台山景区的组织和游览造成割裂。
4)核电站的建设,使后云台山范围有所减小。
5)北固山东西南三面已按城市规划建设滨海新城,其现状风难以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条件相匹配。
因此,2011年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编制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新的诠释。目前,该规划已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审查。本次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中,将根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中规定的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对生态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②伊芦山森林公园
灌云县伊芦山森林公园为保护伊芦山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而建立。由于区域面积过小,周围村庄较多,村民破坏山体植被等严重,而区域内原具有保护价值的人文景观设施由于自然等原因现已不具有保护价值,故灌云县人民政府决定伊芦山森林公园不再纳入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灌云县林业局发布《关于同意撤销灌云县伊芦山森林公园的批复》(灌林[2012]31号),将灌云县伊芦山森林公园撤销。
③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随着南六塘河上游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南六塘河年纳污量逐渐增加,其水质在灌南县境内很难达到Ⅲ类水功能类别,水量保证率也较低,己不适合作为近期或远期的饮用水水源地。同时根据江苏省政府下发的《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南六塘河不作为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因此,在此次重要生态功能区调整中,拟将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删除。
(3)受相关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变化与空间拓展的影响。
①蔷薇河(茅口水厂、海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2009年,江苏省政府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对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本次重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中,将根据“苏政复〔2009〕2号”文件的要求,将蔷薇河(茅口水厂、海州水厂)、大圣湖应急水源保护区、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进行调整。
②江苏连云港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
海州湾海湾生态系统与自然遗迹海洋特别保护区于2008年1月被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2010年,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选划申报海洋公园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海环字(2010)63号),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连云港实际,依托江苏海洋科技力量,依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分类分级、技术导则等标准的要求,在连云港海州湾海湾生态系统和自然遗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编制了《海州湾海洋公园建设方案》,建立了海州湾海洋公园,并得到国家海洋局的批准。本次重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中,将根据《海州湾海洋公园建设方案》,增加海洋特别保护区:江苏连云港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
③海州湾重要渔业水域
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发布第947号公告,公告指出:根据《渔业法》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经农业部审定,批准建立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本次重要生态功能区调整方案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7号》的相关要求,增加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并根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优化调整工作方案》中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类别,将其划为“重要渔业水域”一类,并将其命名为“海州湾重要渔业水域”。
④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规划,东线工程通榆河流经连云港市区,通榆河是纵贯南通、盐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的南水北调的骨干河流,与上百条河流相通,流经20多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是江苏省沿海地区最重要的“清水通道”。为保护通榆河水环境,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代替2002年发布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为此,从全局考虑,在全省范围内凡是通榆河流经的县(市、区),必须都要划成清水通道维护区。
通榆河作为该工程的输水通道,对河流水质要求较高,依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连云港市拟将通榆河(含一、二、三级保护区)作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对其水质进行保护。并根据通榆河所流经县区,将其分为市区段、赣榆段、灌云段和灌南段四部分。
⑤潮河湾风景名胜区
根据江苏省旅游局文件《关于对南京方山风景区等19家景区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批复》(苏旅规[2011]385号),潮河湾风景名胜区成为3A级景区,本次调整中拟将潮河湾及其周边地区增加为风景名胜区加以保护。
⑥叮当河、善后河、车轴河、界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由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划调整(《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47号)),原灌云县板浦镇划入连云港市海州区;使得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北岸部分被划入海州区境内。
根据灌云县《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灌云县拟将饮用水源地叮当河一二级保护区以外地区增加为准保护区,实行全流域保护;并增加车轴河和界圩河两条河流部分区域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调整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
⑦大南森林公园
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范围、功能等产生影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土地资源的需求,涉及到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导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原有的功能定位和保护对象发生改变。根据灌云县政府《关于江苏灌南生态农业产业区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政复[2008]36号)》的要求,大南森林公园已定位并建成为生态农业园区,而失去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本次调整中拟将其删除。
⑧幸福林海
为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精神,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灌南县决定依托境内丰富的林木资源、优美的田园风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目标,创建幸福林海景区。
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特点及人文特点,结合当地农林产品特色,树立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挖掘其蕴藏的文化资源,合理规划,建立示范园区、特色园区,达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园林景观在整体上的和谐和统一的原则规划了幸福林海项目,目前幸福林海项目已通过规划并累计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完成了项目详规及部分子项目的建设。
鉴于幸福林海建设现状和规划建设目标,为保护林业资源,所以灌南县拟将幸福林海作为林业资源保护区对其生态功能进行保护。
调整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3.2.1调整后市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本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优化调整中,市区拟增加4个重要生态功能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和临洪河重要湿地,并对原有4个生态功能区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共有8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其中风景名胜区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1个,清水通道维护区1个,重要湿地1个,重要渔业水域1个。此外,还包括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北岸部分,重要陆地生态功能区总面积共359.93km2,比调整前增加了166.5km2。
3.2.2调整后赣榆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本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优化调整中,赣榆县将保留原有的6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塔山水源涵养区(包括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神龙泉水源涵养区、大夹山生态公益林、怀仁山生态公益林;新增1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减少1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临洪河重要湿地。
调整后,赣榆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数量7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共计404平方公里。与调整前比较,调整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增加51.5平方公里。重要生态功能面积为404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6.68%。
3.2.3调整后东海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本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优化调整中,东海县将不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调整。重要生态功能区仍共分为四类:一、水源涵养区,面积为274.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安峰山水源涵养区、马陵山水源涵养区、李埝水源涵养区和房山水源涵养区)。二、洪水调蓄区,面积为54.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石梁河水库洪水调蓄区和西双湖水库调蓄区)。三、森林公园,主要是石湖森林公园,面积为13.5平方公里。四、饮水水源区,面积为14平方公里,其中横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区面积10.5平方公里,淮沭干渠饮用水水源区面积4平方公里,增加0.5平方公里。重要生态功能面积为356.5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7.5%。
3.2.4调整后灌云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调整以后,灌云县共有饮用水源地、洪水调蓄区、风景名胜区、清水廊道4种类型共8处保护区,总面积233.94km2。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主要包括叮当河、古泊善后河(南岸)、车轴河和界圩河四处,共42.25km2。风景名胜区包括大伊山风景名胜区、潮河湾风景区两处,共14.65km2。洪水调蓄区主要是新沂河洪水调蓄区一处,包括新沂河灌云段,共123.64km2。清水廊道包括通榆运河盐河段(除县城段)及其三条重要支流:枯沟河、伊北中沟和善后河,共53.4km2。
与调整前相比,新增加潮河湾风景名胜区,面积13.05km2、通榆河清水廊道,面积53.4km2、车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1.82km2、界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3.29km2,调整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增加面积7.4km2,撤销伊芦山森林公园2km2,调整原灌云县东滩湿地,面积110.71km2,调整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减少7.61km2,保护区总面积较调整前减少41.36km2,原受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5.51%,现灌云县国土面积1542.73平方公里,受保护区面积233.94平方公里,受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5.16%,较调整前减少。
3.2.5调整后灌南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本次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优化调整中,灌南县将保留原有的3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武障河重要湿地保护区;调整1个功能区:北六塘河引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增加1.3平方公里的面积;并新增2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别为:“幸福林海”林业资源保护区、通榆河(灌南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此外,大南森林公园和南六塘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因客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拟不再作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调整后,灌南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数量不变,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共计188.33平方公里,占灌南县国土总面积的18.38%,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3.62平方公里,占灌南县国土总面积的0.35%,限制开发区面积184.71平方公里,占灌南县国土总面积的18.03%。与调整前比较,调整后新增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为20.72平方公里。
3.2.6调整后全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体概况
全市共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38个,比调整前增加两个。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类型为11类分别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渔业水域、洪水调蓄区、水源涵养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特殊生态产业区等。保护区总面积2270.82平方公里(陆域保护区面积1542.7平方公里,海洋保护区面积728.12平方公里),保护区总面积占国土(含海洋)面积的15.89%(连云港市陆域面积7615.2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75平方公里,共14290.29平方公里),陆域保护区占国土陆地面积的20.26%。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中禁止开发区面积为74.4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为2196.42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面积占总保护区面积为3.3%,限制开发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6.7%。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市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4.1.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含云台山自然保护区、云台山森林公园锦屏山森林公园、北固山森林公园)
(1)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①锦屏山及白虎山:锦屏山北起新建东路,沿盐河南路至孔望山南,向西沿孔望山路至孔望山村,向南至吴窑,再沿沿山路向东至钓鱼山东,向南沿山体30米等高线至桃花涧入口南侧环山路(含二涧水库),向北沿30米等高线至石棚山入口北侧东风路,向东沿30米等高线至锦屏林场(含王庄、张庄、网瞳水库),再向北至新建东路;白虎山按现状公园范围,该区域包含锦屏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13.16平方公里。
②前云台山(花果山):自西北侧的猴嘴向东沿50米等高线至西庄,再沿30米等高线经朝阳水库、新县水库北侧堤坝至庙后,向东南沿30米等高线经大西庵村、金苏村西至朱麻北,转向西南沿30米等高线经渔湾村、东磊村南侧环山路以及山东村、后关水库南至前猪嘴,转向北沿30米等高线经唐庄村、当路水库东侧山体接西侧环山路,经鸡鸣山西向北沿30米等高线至猴嘴,规划面积75.39平方公里。
③中云台山:
1)华盖山部分:北侧沿10米等高线;东、西、南三面沿35米等高线,局部以现有建筑外墙为准,规划面积0.26平方公里。
2)炮台山部分:南北两侧沿10米等高线,局部沿规划道路;西侧沿泰山路向东退50-250米,局部以现有建筑外墙为准;东侧沿经十五路向东侧退50米,保持道路两侧45度的坡降和整体景观效果,规划面积2.25平方公里。
3)蓑衣山部分:南北两侧沿10米等高线,局部沿规划中云路;西侧沿经十五路向西侧退50米,保持道路两侧45度的坡降和整体景观效果;东侧到已确定的输港通道占地及安全线,规划面积2.18平方公里。
4)推磨顶山体部分:南、北、东三面沿10米等高线,局部沿规划中云路;西到已确定的输港通道占地线,规划面积2.31平方公里。
中云台山规划总面积7.00平方公里。
④后云台山:自西北侧的刘路口向东沿100米等高线至红石嘴,转向西南沿50米等高线至核电站,向西沿核电站北侧保护区边界至输港通道西侧,再向南侧沿环山路至小金湾,转向西北沿100米等高线至刘路口,该区域包含云台山森林公园和云台山自然保护区,规划面积40.78平方公里,。
⑤北固山及竹岛:北到海滨;南到南侧山体50米等高线;西到西侧山体25米等高线;东到东侧山体50米等高线,该区域包含北固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2.42平方公里。
⑥连岛:自西北侧的小西山向东南沿基岩海岸线至羊窝头,转向西南沿环岛路至南大嘴,向西北沿基岩海岸至西大堤东侧(不含训练基地),规划面积5.78平方公里。
⑦前三岛:平山岛、达山岛、车牛山岛沿海岸线。规划面积0.20平方公里。
⑧其它海域:北固山、连岛、前三岛沿海岸线向外1000米控制。规划面积22.65平方公里。
由于风景区风景资源呈不连续状分布,加之城市发展用地的分隔,使得风景区由多个资源相对集中的部分组成,总面积167.3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2.65平方公里。该区域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2)云台山自然保护区范围
云台山自然保护区于198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主要包括宿城乡悟正庵和高公岛乡柳河村共0.67平方公里,云台山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后云台山宿城悟正庵0.37平方公里、高公岛柳河大庵里0.3平方公里,该片区域作为禁止开发区保护。
(3)保护区概况
主要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资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观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各项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都应与景观相协调,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4.1.2蔷薇河(茅口水厂、海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1)保护区范围
调整后蔷薇河(茅口水厂、海州水厂)和大圣湖应急水源保护区概况如表4.1-1所示。
表4.1-1连云港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城市
名称
水源地名称
水厂
名称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连云港市
整个水域范围
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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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
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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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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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河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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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口水厂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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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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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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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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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河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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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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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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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
大圣湖应急水源地
|
茅口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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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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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水区域
|
(2)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蔷薇河水源地为连云港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河流型水源地,蔷薇河从宿迁市沭阳县与我市东海县交界处的吴场进入连云港市,经临洪闸入海。蔷薇河在连云港市境内全长约50.7公里,年总径流量约6.7亿m3,其中上游调水量平均为30万m3/d。蔷薇河沿岸建有海州水厂、茅口水厂两个集中供水水厂。海州水厂、茅口水厂供水能力分别为10万吨/日和20万吨/日,另外还有新海发电公司、连云港碱厂、田湾核电站等多家大中型企业的自备水厂也从蔷薇河取水。海州水厂目前主要供应海州城区和新浦部分地区,服务人口30万人,取水口位于海州区西大岭附近。茅口水厂服务于新浦区大部分区域及东部城区,服务人口60万人,取水口位于新浦区沈圩村茅口附近。目前蔷薇河水源地总取水量约10950万吨/年。
大圣湖应急水源地,是湖库型水源地。大圣湖应急水源地位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之内。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进行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以及从事网围、网栏、网箱等水产养殖和机械拖网等捕捞作业;加强环保部门的监测力量,密切注意上游排污水质质量,制定合理的应急方案,应对突发污染事故。
4.1.3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所在海州湾海域海洋地貌较为典型,分布有江苏省仅有的14个基岩岛,海岸类型齐全,有基岩海岸,砂质海岸,泥质海岸,是典型的海洋海岸岛礁自然地貌区,是历史文化遗迹最具有科学价值和保护价值、保护对象最集中的区域。此外,海州湾属于暖温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近岸与浅海环境,海洋生物种类繁多,生态系统独特,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和保护价值,其沿岸及附近岛屿还是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该区域将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主要生态功能:保护海湾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海蚀地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自然遗迹等。
保护对策:在禁止开发区内,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禁止实施各种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
在限制开发区内,在确保海洋生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利用海洋资源。鼓励实施与保护区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型资源利用活动,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海洋生态产业。可以采取适当的人工生态整治与修复措施,恢复海洋生态、资源与关键生境。严格控制人为干扰,禁止实施改变区内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
4.1.4海州湾重要渔业水域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本保护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东经119o27′00″至119o37′00″E,北纬:34o57′00″至35o00′00″N,以及东经119o52′00″至120o02′00″E,北纬:34o53′00″至34o57′00″N。保护区总面积19700公顷。将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保护区所在的江苏海州湾宽42km,岸线长86.6km,海湾面积7900km2,位于暖温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近岸与浅海环境,正规半日潮,年平均气温14.3℃,海域盐度全年在24‰~30‰之变化,气候、水温、地带性植被与土壤具有相应的过渡性分布特征。沿岸分布了江苏全部的基岩海岛14座,有较大入海河流17条,海区水质肥沃,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是我国著名渔场。有200多种鱼类,中上层鱼类在海州湾鱼类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海州湾海域甲壳类和头足动物种类也较多,贝类常见种类有40余种。此外还有一些小型贝类如蓝蛤、黑荞麦蛤等,是鱼、虾类极为重要的天然饵料。
海州湾全年盛行波向为偏东北向,其频率为39%;冬季波向以东北偏北为主,西向次之;夏季波向以东北和东向为主。波浪周期的平均值为3.1s,潮汐类型属正规半日潮。春季水温一般在11-16℃之间;夏季水温一般在20-26℃之间;秋季水温一般在10-16℃之间;冬季一般在4-6℃之间。水温分布显然有两种类型:增温期的春夏型,近岸高、远岸低;降温期的秋冬型,近岸低、远岸高。
主要生态功能:保护中国对虾的栖息地和种质资源
保护对策:
在特殊保护期内(4月~5月,9月~11月),未经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保护对象及其生存环境的活动。
4.1.5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自海州区板浦镇板浦果园起,沿盐河北上,经八一河、引水河、蔷薇河、沭南航道,至浦南镇下滩沭北航道与新沭河交汇处止;通榆河二级保护区为淮沭新河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三级保护区为新沭河(南岸)、鲁兰河、乌龙河、马河、蔷薇河、古泊善后河(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一、二、三级保护区均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盐河是苏北地区的主要干线河流之一,南北走向,穿越灌南、灌云和连云港市区,盐河南起与京杭运河交汇处的淮安市淮阴区杨庄,经淮阴、涟水、灌南、灌云四区县至连云港市新浦,全长152.91km,现状为六级航道,盐河北通连云港,南达京杭运河直到长江、洪泽湖、淮河各地,中经灌河出海,并经响水船闸与通榆运河相连,是江苏省干线航道,沟通江淮流域江河湖海的主要航道。
八一河、引水河位于连云港市西郊锦屏山南侧海州区境内,全长10.9km(东西向八一河7.1km,南北向引水河3.8km)。八一河东接盐河,经引水河,西连蔷薇河,流域面积40km2,其中山丘区面积5km2,两岸农田近20km2。目前,八一河为灌排河道,引水河为灌溉干渠,区域内引水主要靠泵站提引蔷薇河水,排涝西排蔷薇河,东排盐河,涝水不能自排时,通过八一河排涝站和刘顶排涝站分别抽排入盐河及蔷薇河。
蔷薇河发源于新沂马陵山、踢球山、塔山等低山丘陵区,总汇水面积1349km2。流经沭阳县、东海县和连云港市区西侧,最终通过位于连云港市区北端的临洪闸出海。蔷薇河全长97km,连云港市境内长50.7km,沭阳境内47km,水深3-5m,河床宽度116-136m,枯水期水深2-3m,河床宽度100m。正常流量为641-1667m3/s,河堤总长度(两侧)140km。在建的通榆河北延工程利用部分蔷薇河河道送水。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4.1.6临洪河重要湿地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临洪河重要湿地限制开发区位于临洪河两侧,自太平庄闸至入海口,全长约14公里,宽1~2公里,另包括青口盐场大部分区域,保护面积约75平方公里。该区域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主要生态功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开垦和排放湿地水资源、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
赣榆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4.2.1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位于赣榆县的西南部,北临赣榆县欢墩镇,东临赣榆县沙河镇(新沭河北岸),南靠东海县石梁河镇,西接山东省。保护区总面积36平方公里,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36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水源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
4.2.2塔山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塔山水源涵养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北以李埠地村—大树村—小吴山的道路为界,南以小探马村—店子村的村庄道路为界,南北长约12.5千米;西以申家疃村—黑林河西村—兴隆集村—徐接庄村—樊葛埠村等的村庄道路为界,东到黑林镇的边界,东西长约9.5千米。区内有塔山水库、塔山、大吴山、小吴山、40多个村庄等。保护区总面积103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34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69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饮用水源地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2.3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其中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主要生态功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2.4神龙泉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和厉庄镇的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南以西子埃—尖岭村的村庄道路为界,东至龙王河西岸,西至本县的黑林镇,南北长约4.5千米,东西长约10千米。区内有3个小水库及13个村庄。保护区总面积41平方公里,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41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2.5大夹山生态公益林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位于赣榆县西部班庄镇境内,西与山东省接壤,东以大沟埃—庙后的公路为界,北以庙东—窦洪爽的公路为界,南以大沟埃—小河村的灌渠为界,南北长约4.2千米,东西长约5千米。区内有3个水库、抗日山园艺场、抗日山烈士陵园及9个村庄。禁止开发区:以抗日山为主体,南北长约2千米,东西长约1千米。保护区总面积21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2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19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湿地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商业性采伐、砍柴、采脂和狩猎等行为;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应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已建项目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4.2.6怀仁山生态公益林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东与石桥镇相邻,南至金石公路,西至龙王河。南北长约3千米,东西长约4千米。保护区总面积11平方公里,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11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商业性采伐、砍柴、采脂和狩猎等行为;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应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已建项目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4.2.7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柘汪临港开发区,全长59km及其两侧各1km。三级保护区范围: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km,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km及其两侧各1km。功能保护区总面积192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东海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4.3.1安峰山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安峰山水源涵养区为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安峰林场、安峰水库、安峰镇的峰西村、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的城南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3.2马陵山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马陵山水源涵养区为限制开发区,包括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3.3李埝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李埝水源涵养区为限制开发区,包括李埝林场和李埝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以及恰恰、石寨、东李埝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横沟乡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3.4房山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房山水源涵养区为限制开发区,包括房山水库、房山林场、房山河堤林场及房山镇的房南村、房北村、山后村、前阳村、山前村等。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4.3.5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洪水调蓄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洪水调蓄区位于东海县的北部,主要包括东海县境内的石梁河水库库区,为限制开发区。
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保护对策:
洪水调蓄区内禁止设置有碍行洪的各类建筑物和障碍物,已建的有碍行洪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禁止倾倒、堆放、填埋、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依法获得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不得有下列情形:缩小洪水调蓄区面积,影响洪水调蓄区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破坏洪水调蓄区的生态环境。
4.3.6西双湖水库洪水调蓄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西双湖水库洪水调蓄区位于东海县的中部,主要包括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为限制开发区。
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保护对策:
洪水调蓄区内禁止设置有碍行洪的各类建筑物和障碍物,已建的有碍行洪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禁止倾倒、堆放、填埋、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依法获得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不得有下列情形:缩小洪水调蓄区面积,影响洪水调蓄区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破坏洪水调蓄区的生态环境。
4.3.7横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该区域为禁止开发区,范围包括横沟水库库区及黄洼水库。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4.3.8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涉及前圩村、山北头村、安营村、王巷村、秦范村5个行政村。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3.9石湖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限制开发区为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库等。
主要生态功能: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促进植被恢复;禁止商业性采伐活动,只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灌云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4.4.1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叮当河位于灌云县西部,背靠南岗乡、陡沟乡、龙苴镇三个位于岗岭地带的乡镇,叮当河是县城饮用水最主要来源,也是沿岸乡镇饮用水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沿河小伊乡、伊山镇、侍庄乡、南岗乡、陡沟乡、龙苴镇的重要农业灌溉水源。
沿叮当河共有凯发新泉自来水厂、灌云县自来水厂、云泰伊山水厂、云泰小伊水厂、小伊乡小伊水厂、龙苴竹墩水厂、龙苴石门水厂7处水厂。7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叮当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外延1000米划为准保护区。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4.2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善后河发源于宿迁市沭阳县,在连云港市埓子口入海,为我市重要的行洪通道,是沿岸穆圩、龙苴、板浦等乡镇的重要饮用水来源,也是徐圩新区工业以及生活用水重要源头。
灌云县内古泊善后河沿岸共有穆圩黄荡水厂、穆圩大洼水厂、穆圩孙港水厂、小伊花厅水厂、同兴善鑫联水厂、伊芦水厂、云泰龙苴水厂和云泰鲁河水厂8处水厂。8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
市区内善后河饮用水源地为限制开发区,范围是板浦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两公里,河堤北侧各1公里。
此保护区为灌云县和市区共有,市区部分面积2平方公里(另有2平方公里与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重合),灌云部分7.33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4.3新沂河洪水调蓄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新沂河为沂河下游新辟排洪河道,为泗、沂、沭河洪水东调南下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江苏省北部、中运河以东与
新沂河洪水调蓄区限制开发区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沭阳县为界,东到场东村。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侍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等乡镇,该区域内无居民点或者无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国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圩村,东至场东村。
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洪水调蓄区内禁止设置有碍行洪的各类建筑物和障碍物,已建的有碍行洪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禁止倾倒、堆放、填埋、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依法获得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不得有下列情形:缩小洪水调蓄区面积,影响洪水调蓄区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破坏洪水调蓄区的生态环境。
4.4.4大伊山风景名胜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大伊山风景区位于县城西北部,是一座城中山,诞生于太古年代,距今已有20亿年的历史,面积5平方公里,由12座山峰组成,最高峰海拔226.7米。大伊山风景区人文景观丰富,自然风光优美,是苏北地区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2004年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景区内主要有石棺墓遗址、石佛寺、星相石、梅鹿岩画、美女岩画、古海船石刻等景点以及峰、岩、洞、松、石等自然景观。其中,新石器时期的石棺墓群,距今已有6500多年历史,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著名古刹石佛寺,始建于元代皇庆二年(1313年),距今有近700年的历史,香火十分旺盛,2002年恢复重建;神秘的星相石,形状各异,遍布全山10多处;山间还有大量保存完好的古代石刻群,其中梅鹿岩画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伊山集古文化、佛文化、自然景观于一体,每年都吸引苏北、鲁南等地区大批游客前来游览。
大伊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县城伊山镇北部,禁止开发区为北到龟腰山、卧龙岗,西到小山圩,南到高脚山、小金山,东到部队西围墙及老龙涧上游、北到山北大沟。禁止开发区面积为1.6km2。
主要生态功能: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资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观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各项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都应与景观相协调,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4.4.5潮河湾风景名胜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潮河湾生态园位于江苏省灌云县沂北乡境内,南至新沂河、北至204国道,全长3公里,因海潮长年冲刷而成“S”型的潮河湾穿越景区而得名。景区现有面积1000余亩。
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范围为北到204国道,南到新沂河北偏泓,西到镇南大沟,东到潮河村。
主要生态功能: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观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各项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都应与景观相协调,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4.4.6通榆河(灌云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灌云县通榆河清水廊道主要包括通榆河灌云段(盐河)以及3条主要支流。保护区的主要功能为保护通榆河水质,作为全县重要的备用水源地。
保护区主要包括盐河(除县城段以及连云港内河航道码头区),枯沟河、善后河、伊北中沟上溯5公里。盐河南到侍庄乡吴王村和东王集乡盐河村,北到小伊乡花厅村和伊芦乡三川村。其中石剑河到山北大沟闸为县城段,长10.5公里,连云港内河航道码头区长2.5公里。各河段沿河堤外沿1公里为保护区范围。其中盐河段为一级保护区,其他3条河为三级保护区。
枯沟河西端为小伊乡杨树圩和伊山镇张湾村,东端在伊山乡新华村和小伊乡张徐村入盐河。伊北中沟西段为小伊乡吴郑村和小伊乡大孙村,东端在小伊乡河西村流入盐河。善后河西至小伊乡小茆村,东端在小伊乡花厅村入盐河。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4.4.7车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车轴河西起下车乡胡圩村,与盐河相连,东至洋桥农场,在燕尾港入海。是我县重要的灌溉、行洪水源地以及饮用水源地。车轴河流经同兴镇、四队镇和圩丰镇的建成区。
沿车轴河共有下车仲集水厂、云泰同兴水厂2处水厂。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4.8界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界圩河西起白蚬乡青龙村,与牛墩河相连;东至圩丰镇大兴村,与五图河相连;为周边乡镇的重要灌溉用水和饮用水源地。
沿界圩河共有下车董跳水厂、云泰白蚬水厂、云泰杨集水厂、云泰四队水厂4处水厂。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灌南县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4.5.1“幸福林海”特殊生态产业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幸福林海”包括灌南县境内盐河以西的汤沟、孟兴庄、李集三乡镇全部及新安镇部分地区,总面积面积4000亩,约2.67平方公里,是江苏省知名、连云港市最大的杨树资源基地,已经栽植10000多株杨树、绿化树和果树等。其核心区位于李集乡境内北六塘河两侧,面积3000亩。
林海内分设湿地景观休闲区、民俗文化区、林海游览区、采摘体验区、农家庄园区等五大功能区,把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结合起来,充分挖掘灌南的文化内涵与积淀,体现灌南林木资源优势和特色,并设计了很多景观,如海西故国、狄影留香、群艺广场、民俗文化村、林木工艺馆、百果斗奇、茶艺馆、展示温室、休闲垂钓中心等。
主要生态功能:林业资源保护。
保护对策:
①开发限制措施。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采伐森林公园的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森林公园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②植被保护措施。加大植被的保护力度,在生态系统脆弱地段采取保护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滥伐林木,破坏植被,进一步扩大杨树的种植面积;
③景观保护措施。根据保护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特点,合理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展示灌南的文化内涵;
④环境保护措施。在旅游开发与生态建设过程中采取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污水排放、垃圾消纳等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5.2通榆河(灌南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通榆河(灌南段)清水通道维护区地理位置为34°08′35″、东经119°35′39″。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灌南段区域两侧各一公里。通榆河灌南段河流经长茂至张店,沿新沂河南偏泓至沿河交界处。二级保护区为盐河(灌南段),自新沂河向南5公里,两侧各1公里。功能保护区总面积20.01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4.5.3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新沂河洪水调蓄区位于灌南县北,灌南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总面积133.4平方公里,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133.4平方公里。流域经过灌南县的张店、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对策:洪水调蓄区内禁止设置有碍行洪的各类建筑物和障碍物,已建的有碍行洪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禁止倾倒、堆放、填埋、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依法获得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不得有下列情形:缩小洪水调蓄区面积,影响洪水调蓄区的行水蓄水能力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安全,破坏洪水调蓄区的生态环境。
4.5.4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0米的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区域。功能保护区面积1.68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0.02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1.66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为北纬34°05′39″、东经119°21′08″。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5.5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面积10.50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面积3.60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6.90平方公里。
主要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保护对策: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4.5.6武障河重要湿地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武障河重要湿地保护区位于灌南县县城北郊,县城中心北约5公里,宁连高速公路东6公里,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黄金水道——灌河的最上游。地理位置为北纬34°35′20″、东经119°45′10″,保护区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其中限制开发区面积20.07平方公里。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保存完好,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是灌南县重要的旅游景点。
该区内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两栖类中常见的有东方铃蟾、花背蟾蜍、中国雨蛙、金钱蛙等;爬行类中常见的有乌龟、无蹼壁虎、北草晰、古龙子、赤链蛇、虎斑游蛇、乌梢蛇等;鸟类中常见的有农燕、金腰燕、牛头伯劳等227种;兽类中常见的有草兔、刺猬、蝙蝠、黑线姬鼠等。此外还有丰富的文物遗存,包括隋唐文物、400余年的银杏树等。
主要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保护对策:限制开发区内,禁止开垦和排放湿地水资源、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
保障措施
法律法规保障
管理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决策机制,对生态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加强建设项目生态功能区环境准入预审,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和分功能区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的程序和操作办法;根据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差异,对各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管理,以政策引导人口、经济资源向适宜发展的区域适度集中;对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制定相应的考核政策和评价指标,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支持和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功能区的管理。
经济调控保障
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方向流动,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统筹安排政府专项、工业发展、科技、林业、水利、城建、扶贫等资金,集中解决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重点问题,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加大对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科学技术保障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体系,加快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为综合决策提高可靠依据。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研发和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达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附件:
1、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情况统计表(表1);
2、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方案汇总表(表2);
3、连云港市拟调整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汇总表(表3);
4、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图(附图集)。
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情况统计表(表1)
市、县(市、涉农区)
|
原方案中国土面积(KM2)
|
原方案中重要生态功能区数量(个)
|
原方案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KM2)
|
原方案中受保护地区占比(%)
|
新方案国土面积
(KM2)
|
新方案重要生态功能区数量(个)
|
新方案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KM2)
|
新方案受保护地区占比(%)
|
重要生态功能区面积变化(KM2)
|
连云港市
|
7447
|
32
|
1344.78
|
18.09
|
7615.29
|
38
|
1542.7(不含海域面积)
|
20.26(不含海域面积)
|
+197.92(不含海域面积)
|
连云港市区
|
1127
|
4
|
193.37
|
17.16
|
1497.08
|
8
|
359.93(不含海域面积)
|
24.04(不含海域面积)
|
+166.56(不含海域面积)
|
赣榆县
|
1408
|
7
|
352.5
|
25.03
|
1514.08
|
7
|
404
|
26.68
|
+51.5
|
东海县
|
2037
|
9
|
356
|
17.48
|
2036.66
|
9
|
356.5
|
17.50
|
+0.5
|
灌云县
|
1775
|
6
|
275.3
|
15.51
|
1542.73
|
8
|
233.94
|
15.16
|
-41.36
|
灌南县
|
1041
|
6
|
167.61
|
16.10
|
1024.74
|
6
|
188.33
|
18.38
|
+20.72
|
连云港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方案汇总表(表2)
地区
序号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原规划中面积及范围
拟修改方案中面积及范围
面积(km2)
范围
面积(km2)
范围
总面积
禁止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167.38(含22.65海域面积)
0.67
166.71(含22.65海域面积)
由锦屏山、前云台山、中云台山、后云台山、北固山和竹岛、连岛和前三岛等部分构成。含云台山森林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面积0.67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166.71平方公里。
水源水质保护
1.6
0.6
1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该区域与通榆河(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有0.2平方公里的重合部分)
水源水质保护
1.6
0.6
1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该区域包含于通榆河(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之内)
水源水质保护
17.2
0.8
16.4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整个水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该区域包含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之内)
保护海湾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海蚀地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自然遗迹等
518.47(海域面积)
-
518.47(海域面积)
以秦山岛为中心划定,南侧和西侧以现有海岸线为界,东侧和北侧界线依据连云港人工鱼礁工程区的东界和北界划定。总面积518.47平方公里。该区域为限制开发区(该区域有10平方公里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重合)
保护中国对虾的栖息地和种质资源
197(海域面积)
-
197(海域面积)
东经119o27′00″至119o37′00″E,北纬:34o57′00″至35o00′00″N,以及东经119o52′00″至120o02′00″E,北纬:34o53′00″至34o57′00″N。
水源水质保护
137
-
137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二级保护区为淮沭新河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三级保护区为新沭河(南岸)、鲁兰河、乌龙河、马河、蔷薇河、古泊善后河(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一、二、三级保护区均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该区域有0.2平方公里与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重合)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75
-
75
限制开发区位于临洪河两侧,自太平庄闸至入海口,全长约14公里,宽1~2公里,另包括青口盐场大部分区域
赣榆县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
-
-
水源水质保护、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36
-
36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南部,北临赣榆县欢墩镇,东临赣榆县沙河镇(新沭河北岸),南靠东海县石梁河镇,西接山东省。
水源涵养、饮用水源地
103
34
69
禁止开发区为塔山水库水体及沿岸。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北以李埠地村—大树村—小吴山的道路为界,南以小探马村—店子村的村庄道路为界,南北长约12.5千米;西以申家疃村—黑林河西村—兴隆集村—徐接庄村—樊葛埠村等的村庄道路为界,东到黑林镇的边界,东西长约9.5千米。区内有塔山水库、塔山、大吴山、小吴山、40多个村庄等。
水源水质保护
60
2
58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41
-
41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和厉庄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南以西子埃—尖岭村的村庄道路为界,东至龙王河西岸,西至本县的黑林镇,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区内有3个小水库及13个村庄。
湿地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21
2
19
禁止开发区:以抗日山为主体,南北长约2千米,东西长约1千米。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部班庄镇境内,西与山东省接壤,东以大沟埃—庙后的公路为界,北以庙东—窦洪爽的公路为界,南以大沟埃—小河村的灌渠为界,南北长约4.2千米,东西长约5千米。区内有3个水库、抗日山园艺场、抗日山烈士陵园及9个村庄。
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11
-
11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东与石桥镇相邻,南至金石公路,西至龙王河。南北长约3千米,东西长约4千米。
水源水质保护
192
-
192
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柘汪临港开发区,全长59km及其两侧各1km。三级保护区: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km,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km及其两侧各1km。
东海县
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12.0
/
12.0
限制开发区为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库等。
水源涵养、水质保护
10.5
10.5
/
禁止开发区为横沟水库库区及黄洼水库。
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33.0
/
33.0
限制开发区为东海县境内的石梁河水库库区。
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22.3
/
22.3
限制开发区为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58.0
/
58.0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安峰林场、安峰水库、安峰镇的峰西村、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的城南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68.5
/
68.5
限制开发区为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
水源水质保护
4
1.5
2.5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包括:前圩村、山北头村、安营村。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包括:王巷村、秦范村。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134.2
/
134.2
限制开发区包括李埝林场和李埝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以及恰恰、石寨、东李埝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横沟乡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14
/
14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房山水库、房山林场、房山河堤林场及房山镇的房南村、房北村、山后村、前阳村、山前村等。
灌云县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
-
-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
-
-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1.6
-
1.6
限制开发区位于县城伊山镇北部,北到北环路(规划中),西到宁连高速,南到山前路、新山巷、棺材山南侧,东到伊山北路、北到山北大沟。区内包括伊山镇的山西村、山前村、任庄村。
水源水质保护
29.81
12.78
17.03
凯发新泉自来水厂、灌云县自来水厂、云泰伊山水厂、云泰小伊水厂、小伊乡小伊水厂、龙苴竹墩水厂、龙苴石门水厂7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叮当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外延1000米划为准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9.33
3.14
6.19
灌云县境内部分:穆圩黄荡水厂、穆圩大洼水厂、穆圩孙港水厂、小伊花厅水厂、同兴善鑫联水厂、伊芦水厂、云泰龙苴水厂和云泰鲁河水厂等8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
市区部分:限制开发区为板浦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两公里,河堤北侧1公里。
水源水质保护
1.82
0.78
1.04
下车仲集水厂、云泰同兴水厂2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3.29
1.41
1.88
下车董跳水厂、云泰白蚬水厂、云泰杨集水厂、云泰四队水厂等4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
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123.64
-
123.64
限制开发区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沭阳县为界,东到场东村。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待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镇等乡镇,其他区域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圩村,东至燕尾港镇场东村。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13.05
-
13.05
限制开发区位于江苏省灌云县沂北乡境内,南至新沂河、北至204国道,全长3公里
水源水质保护
53.4
-
53.4
限制开发区保护区主要包括盐河(除县城段以及连云港内河航道码头区),枯沟河、善后河、伊北中沟上溯5公里。盐河南到侍庄乡吴王村和东王集乡盐河村,北到小伊乡花厅村和伊芦乡三川村。
灌南县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
/
水源水质保护
/
/
/
/
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133.4
/
133.4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北,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处于灌南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流域经过灌南县的孟兴庄、张店、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水源水质保护
1.68
0.02
1.66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0米的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区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4°05′39″、东经119°21′08″
水源水质保护
10.50
3.60
6.90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20.07
/
20.07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县城北郊,县城中心北约5公里处,宁连高速公路东6公里处。处于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黄金水道—灌河的最上游。
林业
资源保护
2.67
/
2.67
该区为限制开发区,包括县境内盐河以西的汤沟、孟兴庄、李集三乡镇及新安镇部分地区,其核心区位于李集乡境内北六塘河两侧。
水源
水质保护
20.01
/
20.01
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灌南段区域两侧各一公里。通榆河灌南段河流经长茂至张店,沿新沂河南偏泓至沿河交界处。二级保护区为盐河(灌南段),自新沂河向南5公里,两侧各1公里。
合计
2270.82(海洋面积728.12)
74.4
2196.42(海洋面积728.12)
总面积
|
禁止开发区
|
限制开发区
|
|||
1
|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
174.77
|
1.08
|
173.69
|
由锦屏山、前云台山、后云台山、连岛和前三岛等五部分构成。含云台山森林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面积1.08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面积173.69平方公里。
|
2
|
蔷薇河(茅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
0.7
|
0.3
|
0.4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
3
|
蔷薇河(海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
0.7
|
0.3
|
0.4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
4
|
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
|
17.2
|
1
|
16.2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整个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
5
|
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
|
-
|
-
|
-
|
-
|
6
|
海州湾重要渔业水域
|
-
|
-
|
-
|
-
|
7
|
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
-
|
-
|
-
|
-
|
8
|
临洪河重要湿地
|
-
|
-
|
-
|
-
|
1
|
临洪河重要湿地
|
140.5
|
-
|
140.5
|
限制开发区位于临洪河湿地东北至黄海,西至沭青河,东至临洪河,向南至新沭河,另包括五七盐场和蔷薇河下游部分区域(除青口河至范河南300米城市发展用地外)。
|
2
|
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
|
36
|
-
|
36
|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南部,北临赣榆县欢墩镇,东临赣榆县沙河镇水库堤坝,东临327省道,南靠东海县石梁河镇,西接山东省。
|
3
|
塔山水源涵养区
(包括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103
|
34
|
69
|
禁止开发区为塔山水库水体及沿岸。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北以李埠地村—大树村—小吴山的道路为界,南以小探马村—店子村的村庄道路为界,南北长约12.5千米;西以申家疃村—黑林河西村—兴隆集村—徐接庄村—樊葛埠村等的村庄道路为界,东到黑林镇的边界,东西长约9.5千米。区内有塔山水库、塔山、大吴山、小吴山、40多个村庄等。
|
4
|
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60
|
2
|
58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
5
|
神龙泉水源涵养区
|
41
|
-
|
41
|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和厉庄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南以西子埃—尖岭村的村庄道路为界,东至龙王河西岸,西至本县的黑林镇,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区内有3个小水库及13个村庄。
|
6
|
大夹山生态公益林
|
21
|
2
|
19
|
禁止开发区:以抗日山为主体,南北长约2千米,东西长约1千米。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部班庄镇境内,西与山东省接壤,东以大沟埃—庙后的公路为界,北以庙东—窦洪爽的公路为界,南以大沟埃—小河村的灌渠为界,南北长约4.2千米,东西长约5千米。区内有3个水库、抗日山园艺场、抗日山烈士陵园及9个村庄。
|
7
|
怀仁山生态公益林
|
11
|
-
|
11
|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东与石桥镇相邻,南至金石公路,西至龙王河。南北长约3千米,东西长约4千米。
|
8
|
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
-
|
-
|
-
|
-
|
1
|
石湖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
|
12.0
|
/
|
12.0
|
限制开发区为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库等。
|
2
|
横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
10.5
|
10.5
|
/
|
禁止开发区为横沟水库库区及黄洼水库。
|
3
|
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洪水调蓄区
|
33.0
|
/
|
33.0
|
限制开发区为东海县境内的石梁河水库库区。
|
4
|
西双湖洪水调蓄区
|
22.3
|
/
|
22.3
|
限制开发区为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
|
5
|
安峰山水源涵养区
|
58.0
|
/
|
58.0
|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安峰林场、安峰水库、安峰镇的峰西村、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的城南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
|
6
|
马陵山水源涵养区
|
68.5
|
/
|
68.5
|
限制开发区为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
|
7
|
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
|
3.5
|
1.5
|
2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包括:前圩村、山北头村、安营村。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包括:王巷村、秦范村。
|
8
|
李埝水源涵养区
|
134.2
|
/
|
134.2
|
限制开发区包括李埝林场和李埝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以及恰恰、石寨、东李埝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横沟乡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
|
9
|
房山水源涵养区
|
14
|
/
|
14
|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房山水库、房山林场、房山河堤林场及房山镇的房南村、房北村、山后村、前阳村、山前村等。
|
1
|
伊芦山森林公园
|
2
|
-
|
2
|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云县伊芦乡政府北,北到孙济大沟,南到伊芦山南麓山南大沟,东到膘轴(膘头—轴北),西到伊万路(伊芦乡政府—万庄),区内包括伊芦乡的膘头行政村(外场、和庄两个自然村)、毛场行政村(村部)。
|
2
|
东滩重要湿地
|
110.71
|
-
|
110.71
|
限制开发区东到海洋滩,西到洋桥农场西界,南到324省道、东到沿海滩涂外侧、东三路(东陬山-三百弓)、县属盐场南界。包括县属盐场、洋桥农场、八十四管等,无居民点。该区域南到古泊善后河,西到规划建设的242省道。包括东辛农场东陬分场、东辛农场东北组、东辛农场二管理区、三管理区、五管理区、六管理区、七管理区、八管理区、中干河以东,八十二管理区以南、山南农场、东滩盐场、海军农场、穆庄、海堤、窑场、吕圩、东辛庄、西辛庄。
|
3
|
大伊山风景名胜区
|
1.6
|
-
|
1.6
|
限制开发区位于县城伊山镇北部,北到北环路(规划中),西到宁连高速,南到山前路、新山巷、棺材山南侧,东到伊山北路、北到山北大沟。区内包括伊山镇的山西村、山前村、任庄村。
|
4
|
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22.41
|
10
|
12.41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
5
|
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14.94
|
6.5
|
8.44
|
限制开发区为灌云县龙苴、板浦两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两公里,河堤外侧各1公里。区域范围内现有龙苴镇的唐桥、古城等村;穆圩乡的穆圩村;小伊乡的小顾村;板浦镇的葛庄、菜园、洪花堰等村和伊芦乡的刘庄、和庄等自然村。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
|
6
|
车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
-
|
-
|
7
|
界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
-
|
-
|
8
|
新沂河洪水调蓄区
|
123.64
|
-
|
123.64
|
限制开发区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沭阳县为界,东到黄海。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待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镇的团港居委会,其他区域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圩村,东至燕尾港镇场东村。
|
9
|
潮河湾风景名胜区
|
-
|
-
|
-
|
-
|
10
|
通榆河(灌云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
-
|
-
|
-
|
-
|
1
|
大南森林公园
|
2.04
|
2.04
|
/
|
该区为限制开发区,位于距所属乡镇——百禄镇南约一公里,地形起伏,水塘连片,既有羊肠小道,又有丘陵低坡,自然环境独特,地理位置优越。
|
2
|
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1.22
|
1.22
|
/
|
禁止开发区为整个南六塘河区域。南六塘河流经淮阴、涟水、灌南等县区,灌南县境内的水域经过六塘、李集、北陈集、大圈等乡镇,位于宁连高速东约3公里处,南至涟水、北至灌南县的武障河闸。
|
3
|
新沂河(沂河淌)洪水调蓄区
|
133.4
|
/
|
133.4
|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北,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处于灌南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流域经过灌南县的孟兴庄、张店、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
4
|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68
|
0.02
|
1.66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0米的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区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4°05′39″、东经119°21′08″
|
5
|
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9.20
|
3.60
|
5.60
|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
6
|
武障河重要湿地
|
20.07
|
/
|
20.07
|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县城北郊,县城中心北约5公里处,宁连高速公路东6公里处。处于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黄金水道—灌河的最上游。
|
7
|
“幸福林海”特殊生态产业区
|
/
|
/
|
/
|
/
|
8
|
通榆河(灌南段)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
/
|
/
|
1344.78
|
76.06
|
1268.72
|
连云港市拟调整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汇总表(表3)
地区
保护区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保护区范围
面积(km2)
备注
(调整依据)
禁止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
总面积
禁止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
连云港市区
1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含云台山自然保护区
风景区其他部分
167.38
0.67
166.71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2
蔷薇河(茅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1.6
0.6
1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3
蔷薇河(海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1.6
0.6
1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4
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整个水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17.2
0.8
16.4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5
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
保护海湾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海蚀地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自然遗迹等
以秦山岛为中心划定,南侧和西侧以现有海岸线为界,东侧和北侧界线依据连云港人工鱼礁工程区的东界和北界划定。
518.47
-
518.47
《海州湾海洋公园建设方案》及相关批复
6
海州湾重要渔业水域
保护中国对虾的栖息地和种质资源
东经119o27′00″至119o37′00″E,北纬:34o57′00″至35o00′00″N,以及东经119o52′00″至120o02′00″E,北纬:34o53′00″至34o57′00″N。
197
-
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47号》
7
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二级保护区为淮沭新河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三级保护区为新沭河(南岸)、鲁兰河、乌龙河、马河、蔷薇河、古泊善后河(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通榆河一、二、三级保护区均作为限制开发区保护。
137
137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8
临洪河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限制开发区位于临洪河两侧,自太平庄闸至入海口,全长约14公里,宽1~2公里,另包括青口盐场大部分区域
75
-
75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及其批复《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8号)
赣榆县
1
石梁河水库(赣榆县)洪水调蓄区
水源水质保护、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
位于赣榆县的西南部,北临赣榆县欢墩镇,东临赣榆县沙河镇(新沭河北岸),南靠东海县石梁河镇,西接山东省。
36
-
36
2
塔山水源涵养区
(包括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涵养、饮用水源地
禁止开发区为塔山水库水体及沿岸。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北部塔山镇与黑林镇境内,塔山镇的西北部与黑林镇的东南部。北以李埠地村—大树村—小吴山的道路为界,南以小探马村—店子村的村庄道路为界,南北长约12.5千米;西以申家疃村—黑林河西村—兴隆集村—徐接庄村—樊葛埠村等的村庄道路为界,东到黑林镇的边界,东西长约9.5千米。区内有塔山水库、塔山、大吴山、小吴山、40多个村庄等。
103
34
69
3
小塔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范围和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外延3000米的陆域范围。
60
2
58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4
神龙泉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和厉庄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南以西子埃—尖岭村的村庄道路为界,东至龙王河西岸,西至本县的黑林镇,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区内有3个小水库及13个村庄。
41
-
41
5
大夹山生态公益林
湿地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禁止开发区:以抗日山为主体,南北长约2千米,东西长约1千米。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西部班庄镇境内,西与山东省接壤,东以大沟埃—庙后的公路为界,北以庙东—窦洪爽的公路为界,南以大沟埃—小河村的灌渠为界,南北长约4.2千米,东西长约5千米。区内有3个水库、抗日山园艺场、抗日山烈士陵园及9个村庄。
21
2
19
6
怀仁山生态公益林
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
限制开发区位于赣榆县金山镇北部,北与山东省接壤,东与石桥镇相邻,南至金石公路,西至龙王河。南北长约3千米,东西长约4千米。
11
-
11
7
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柘汪临港开发区,全长59km及其两侧各1km。三级保护区: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km,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km及其两侧各1km。
192
-
192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东海县
1
石湖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
水土保持、水源涵养
/
限制开发区为石湖林场及石湖乡的尤塘村、水库村、贺庄水库等。
12.0
/
12.0
2
横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涵养、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横沟水库库区及黄洼水库。
/
10.5
10.5
/
3
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
限制开发区为东海县境内的石梁河水库库区。
33.0
/
33.0
4
西双湖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渔业养殖
/
限制开发区为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
22.3
/
22.3
5
安峰山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安峰林场、安峰水库、安峰镇的峰西村、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的城南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
58.0
/
58.0
6
马陵山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
限制开发区为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
68.5
/
68.5
7
淮沭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主要涉及前圩村、山北头村、安营村。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王巷村、秦范村。
4
1.5
2.5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8
李埝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
限制开发区包括李埝林场和李埝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以及恰恰、石寨、东李埝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横沟乡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
134.2
/
134.2
9
房山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
限制开发区主要涉及房山水库、房山林场、房山河堤林场及房山镇的房南村、房北村、山后村、前阳村、山前村等。
14
/
14
灌云县
1
大伊山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限制开发区位于县城伊山镇北部,北到北环路(规划中),西到宁连高速,南到山前路、新山巷、棺材山南侧,东到伊山北路、北到山北大沟。区内包括伊山镇的山西村、山前村、任庄村。
1.6
-
1.6
2
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凯发新泉自来水厂、灌云县自来水厂、云泰伊山水厂、云泰小伊水厂、小伊乡小伊水厂、龙苴竹墩水厂、龙苴石门水厂7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叮当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外延1000米划为准保护区
29.81
12.78
17.03
《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
3
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穆圩黄荡水厂、穆圩大洼水厂、穆圩孙港水厂、小伊花厅水厂、同兴善鑫联水厂、伊芦水厂、云泰龙苴水厂和云泰鲁河水厂等8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
灌云县部分: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
市区部分:限制开发区为板浦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两公里,河堤北侧1公里。
9.33
3.14
6.19
《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
4
车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下车仲集水厂、云泰同兴水厂2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
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
1.82
0.78
1.04
《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
5
界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下车董跳水厂、云泰白蚬水厂、云泰杨集水厂、云泰四队水厂等4处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河堤外侧100米划分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
一级保护区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河堤背水坡堤脚外侧100米为二级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
3.29
1.41
1.88
《灌云县关于划定叮当河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灌环字[2012]48号)
6
新沂河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
限制开发区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沭阳县为界,东到场东村。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待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镇的团港居委会,其他区域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圩村,东至燕尾港镇场东村。
123.64
-
123.64
7
潮河湾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限制开发区位于江苏省灌云县沂北乡境内,南至新沂河、北至204国道,全长3公里
13.05
-
13.05
《关于对南京方山风景区等19家景区申报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批复》(苏旅规[2011]385号)
8
通榆河(灌云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限制开发区主要包括盐河(除县城段以及连云港内河航道码头区),枯沟河、善后河、伊北中沟上溯5公里。盐河南到侍庄乡吴王村和东王集乡盐河村,北到小伊乡花厅村和伊芦乡三川村。
53.4
-
53.4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灌南县
1
“幸福林海”特殊生态产业区
林业资源保护
/
该区为限制开发区,包括县境内盐河以西的汤沟、孟兴庄、李集三乡镇及新安镇部分地区,其核心区位于李集乡境内北六塘河两侧
2.67
/
2.67
2
通榆河(灌南段)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限制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灌南段区域两侧各一公里。通榆河灌南段河流经长茂至张店,沿新沂河南偏泓至沿河交界处。二级保护区为盐河(灌南段),自新沂河向南5公里,两侧各1公里。
20.01
/
20.01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3
新沂河
(沂河淌)洪水调蓄区
洪水调蓄、
生物多样性保护
/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北,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处于灌南县与灌云县的交界处。流域经过灌南县的孟兴庄、张店、北陈集、堆沟等乡镇。
133.4
/
133.4
4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4°05′39″、东经119°21′08″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以各开采井为中心,半径300米的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区域。
1.68
0.02
1.66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5
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0.50
3.60
6.90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
6
武障河重要湿地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限制开发区位于灌南县县城北郊,县城中心北约5公里处,宁连高速公路东6公里处。处于武障河、盐河、南六塘河、老六塘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黄金水道—灌河的最上游。
20.07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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