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263专项行动工作,统筹使用各级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注入。据统计,累计到位各级生态环保、环境卫生、节能减排等相关专项资金24亿元。
大力支持“水”工程建设。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通过环保资金补助西盐河断面达标治理应急处置工程(一期)800万元、东海尾水通道海州段维修工程(一期)项目245万元,大浦河排水片区综合治理工程200万元、大浦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0万元、黑臭水体、河长制河流监测项目107万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废水深度清洁治理示范工程300万元等项目。统筹调度资金2858万元支持玉带河整治。加强水源保护建设。通过省市水利资金安排蔷薇河集中饮用式水源整治1.86亿元,通过环保资金补助沭新渠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隐患整治项目1000万元、赣榆区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1200万元。
加强“大气、土”区域整治。在大气和土壤整治专项资金分配上采取切块地方,企业补助、提升环境能力相结的形式。2017年到位中央大气资金1032万元,省级大气专项资金1725万元,中央土壤资金136万元,省级土壤资金295万元。除切块资金外,重点补助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项目500万元,港口集团连云港港旗台港区矿石码头堆场防风抑尘网建设工程150万元,香河生态园环境本底监测及土壤改良项目(一期)项目50万元等。
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争取省级农村河道补助资金3960万元支持农村河道疏浚,完成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5县区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批复,疏浚整治县乡河道51条、整治村庄河塘393条(面)。争取省级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助资金1000万元、省级美丽乡村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对重点及特色镇省级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