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发展,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生态文明领域的支持力度,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一款绿色金融产品——“环保贷”。
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为增信手段,引导合作银行为省内环保企业开展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及环保产业发展等提供贷款。
当发生偿贷风险时,由资金池和银行按照差别化风险分担比例共同承担,以解决环保企业贷款难、利率上浮较大等问题。
省财政首期投入4亿元,将撬动银行资金80亿元。
“环保贷”是我省率先推出支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产品,是创新环境经济政策的重大举措。该项政策有以下创新点:
01
结合银行信贷结构,优选合作银行
首期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三家金融机构均积极开展了绿色金融业务,具有完备的绿色信贷体系。
兴业银行是国内最早探索出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之一,是国内首家赤道银行,获得过“年度最佳绿色金融银行”、“最佳绿色银行”等奖项。
江苏银行以绿色金融引领战略转型,着力创新绿色经营模式,是省内首家、全国第二家赤道银行。
民生银行以PPP模式助推绿色金融发展,与政府签署了多项绿色战略协议,具有完善的“绿色信贷”审批制度。
02
建立环保贷项目库,银行据此放贷
“环保贷”将充分发挥信贷目标的明确性和灵活性,由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合作银行从中选择放贷项目,有的放矢。
合作银行对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单一项目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的要求进行放贷,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20%,同时抵质押率要优于同期商业贷款,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项目单位贷款条件和贷款成本。
03
结合环保信用评价,实行差别利率
“环保贷”率先将企业环保信用评级与贷款利率挂钩,实行差别化运行管理:
● 对环保信用评级良好及以上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15%;
● 对环保信用评级良好以下或未参加环保信用评级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20%。
以此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加环保信用评级,将有效发挥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
04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激发放贷动力
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定期对合作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效率、信用贷款方式占比、风险补偿率等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开展继续合作的条件,如果1年内合作银行月平均贷款余额未达到资金池规模5倍的,将暂停合作“环保贷”业务。
附件下载: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保贷”业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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