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在今年的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会上,市政府与8个县区政府、市农委、市公安局和市城建局等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状。
目标责任状根据各县区、市相关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对待,总体上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度污染减排指标。
市政府年底将组织对县区人民政府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或者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的县区和部门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