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点位长”制,压实乡镇/街道大气环境管理职责,确保我市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我市在各乡镇/街道建成降尘量监测设备,5月起,正式对外发布各乡镇/街道降尘量数据。
2020年4月,我市各国控降尘监测点均值4.8吨/月·平方公里,达到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各国、省控点降尘量均值分别为5.9吨/月·平方公里、2.7吨/月·平方公里、5.1吨/月·平方公里、6.2吨/月·平方公里、4.8吨/月·平方公里、5.2吨/月·平方公里、2.8吨/月·平方公里。各乡镇中,新安镇、板浦镇、海州湾街道、南云台林场、平明镇、金山镇、安峰镇、温泉镇、石湖乡、桃林镇、张湾乡、锦屏镇、高公岛街道、板桥街道、房山镇、浦西街道、牛山街道、燕尾港镇、浦南镇、路南街道、幸福路街道、新南街道、连云街道、班庄镇、青口镇、新浦街道、墟沟街道、云台农场、洪庄镇、侍庄街道、黄川镇、张店镇、田楼镇、圩丰镇、李埝乡、连岛街道、云山街道、山左口乡、宿城街道未达到“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各未达标乡镇/街道“点位长”应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等要求,分析研判大气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尽快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