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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7-0009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12-06
文号: 连环发〔2017〕29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印发《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06

各县区环保局: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国家考核目标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387号)、《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工作部署,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我局充分借鉴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先进经验,制定了《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连云港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强化督查方案


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国家考核目标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387号)、《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连云港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参照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按照"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的原则对市区及周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督查范围

全市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市区及市区周边区域。

三、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2月11日。督查期间共安排12轮次不间断重点督查,每轮次持续一周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1)。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发电、燃煤、化工等工业企业大气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企业内部堆场扬尘防治情况及项目审批验收情况等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投产、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逃避现场检查的临时停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督查重污染小型企业、"小散乱污"企业、开山采石作业、混凝土生产企业、石材生产加工、港口与码头散货装卸作业、货场等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三)督查燃煤锅炉整治、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取缔及煤炭经营销售情况,及煤炭、灰渣、原材料、产品、废弃物等物料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四)督查施工工地、堆场、渣土运输等扬尘监督管理情况,督查道路清扫湿法作业、重点区域洒水降尘措施落实情况。

(五)对群众举报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人员

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部署,各县区环保部门配合,每轮次依次抽调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环保局4名业务骨干(具体信息见附表1),组成专项督查组分区域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六、督查任务

(一)督查组

1现场督查:对照企业名单,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明察暗访,严查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2信息报送:每日督查行动结束后填报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表(见附表2),综述发现的环境问题和整改情况,于当日晚上21:00前将督查情况表报送至Lygdqdc@163.com,并抄送至检查区域环保局联系人邮箱。

(二)市环保局

1大气处:牵头组织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督查工作,确定每轮次重点督查区域、重点督查内容及重点督查企业等,将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交办至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市环监局:具体负责抽调各县区人员,组织进行现场督查,并及时梳理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报市局大气处。

3办公室:负责督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统一调度安排各督查组所需车辆,协调督查人员住宿、用餐事宜,提供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

(三)各县区环保局

1抽调组成督察组。被抽调县区积极配合做好强化督查工作,精心选派业务骨干,调配人员力量,统筹做好本职工作与异地督查协调配合工作。各县区抽调人员在督查期间产生的住宿等费用按照市内出差标准在原单位实报实销。各轮次抽调人员于每周一上午9:00集中至市环监局107会议室,每周日下午17:00结束督查任务()。

2做好迎检工作。被督查县区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强化督查工作,及时提供督查所需资料,如实客观反映情况。

3抓好整改落实。被督查县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按时销号,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七、督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的政策措施,确定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督查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

(二)大力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查找督查地区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对通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和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排放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接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守作风纪律,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打听和透露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1.抽调人员信息表

2.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表




附表1:


轮  次

时   间

抽调人员

第一轮

2017.11.20至2017.11.26(周一至周日)

赣榆区4人

第二轮

2017.11.27至2017.12.3(周一至周日)

东海县4人

第三轮

2017.12.4至2017.12.10(周一至周日)

灌云县4人

第四轮

2017.12.11至2017.12.17(周一至周日)

灌南县4人

第五轮

2017.12.18至2107.12.24(周一至周日)

赣榆区4人

第六轮

2017.12.25至2017.12.31(周一至周日)

东海县4人

第七轮

2018.1.1至2018.1.7(周一至周日)

灌云县4人

第八轮

2018.1.8至2018.1.14(周一至周日)

灌南县4人

第九轮

2018.1.15至2018.1.21(周一至周日)

赣榆区4人

第十轮

2018.1.22至2018.1.28(周一至周日)

东海县4人

第十一轮

2018.1.29至2018.2.4(周一至周日)

灌云县4人

第十二轮

2018.2.5至2018.2.11(周一至周日)

灌南县4人

抽调人员信息表

 

附表2:

   轮次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表(第   组)


序号

 

 

日期

 

 

区域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是否存在问题

 

 

环境问题类型

 

 

问题详述

 

 

备注

 

 

坐标

经度

维度


























































































































注:1、环境问题类型包括:①散乱污问题;②超标排放;③VOCs治理问题;④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⑤设施不正常运行;⑥燃煤小锅炉未取缔;⑦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⑧防扬尘措施不到位;⑨露天焚烧;⑩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未落实;环评手续或"三同时"问题;危废问题;其他问题。

   2、坐标定位:请督查人员手机中安装奥维地图,现场记录经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