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15-0010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5-11-09 |
文号: | 连环发〔2015〕27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按照环保部、省和市相关系列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环保局,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环保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5〕20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连云港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摸清全市污染源底数和环境行为状况,建立完善全面覆盖、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为下一步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按照环保大检查方案确定的调查信息和环境管理需求,将污染源信息全部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一企一档数据库。建档对象如下:
(一)环保大检查过程中已经检查过的所有污染源;
(二)纳入大检查范围但尚未检查的各类污染源;
(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各类污染源;
一企一档数据库主要由以下九部分信息组成: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建设项目情况
(三)废水排放情况
(四)废气排放情况
(五)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处置利用情况
(六)环保大检查情况记录
(七)排污单位排污权认定基本信息表
(八)环境行为记录表
(九)乡镇(街道、园区管理机构)、当地环保部门审核表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对照修订的污染源一企一档信息填报表格要求,补充、完善第一类建档对象信息,有条件的县、区可先行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完成第一类建档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开展第二、三类建档对象的表格填报和信息录入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完成第一类建档对象的信息审核工作,完成第二、三类建档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完成全部信息审核工作,逐级整合信息,建立一企一挡信息管理库,实现系统联网。
第五阶段:2016年6月底前
建立数据动态更新制度,定期对信息实行数据更新和系统完善,与环评管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信息公开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数据互通互联,实现环境管理数据一体化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覆盖,查建结合
将建档工作充分融入环保大检查行动当中,对辖区内纳入建档范围的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按要求搜集企业建档信息,逐一登记入册。做到边查边建,查建结合,确保检查一个企业建好一个档案。严格按照建档内容要求企业进行填报,不但要将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还要将企业的环境守法情况和存在环保问题等信息收集完整,审核清楚,全面纳入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二)统一规范,协调联动
依托省环保厅统一开发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数据接口进行信息录入工作。一企一档信息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在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建档工作。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现有数据,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录入与协同审核制度,使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与环评管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固废管理、信息公开和许可证管理等系统互通互联,充分发挥管理系统作用,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既是我市摸清污染底数,全面完成环保大检查任务的工作要求,也是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全面实施新一轮污染源达标排放行动的重要保证。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建档工作的重要性,要参照市环保局工作模式,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专门的技术支撑机构负责具体建档工作,做好与省生态监控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的对接联络;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工作场地,工作经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录入、审核和系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