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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0-0006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6-24
文号: 连环函〔2020〕7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10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10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24

陈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完成情况

2019年1-2月份,受严重不利气象条件和外源污染输入、内源污染累积等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但是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全年PM2.5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达到了省考核要求。2019年,我市PM2.5浓度实现了自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PM2.5浓度的“六连降”。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我市PM2.5浓度48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

截止2020年5月31日,全市PM2.5浓度4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空气优良率82.2%,同比提高18.0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改善幅度全省第1。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科学精准治污

2019年以来,我市每年印发大气污防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针对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污染管控要求,并建立起环境质量和重点治污项目的月调度、推进制度。此外,结合我市大气环境管理实际,修订《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12家工业企业,262家施工工地被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有侧重地开展治理、管控,进一步提升工作科学性、针对性。为补充国、省控监测点位监测能力,在市区50个镇街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为全省首个实现镇街全覆盖的设区市。在全市各乡镇建成459个高空高清视频监控,实现全市24小时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立起空气质量点位长制度,出台《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连云港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连云港市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办法(试行)》,定期发布各县区、镇街大气环境质量及排名,压实县区、乡街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职责。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在每日会商空气质量的基础上,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对象,指导各地、各部门精准管控。开展“降尘治车”、“提质溯源”、“溯源增优”、“江河碧空”等蓝天保卫行动,开展港城蓝专项帮扶行动,对海州区、连云区等8个县区开展驻点帮扶,共交办突出大气环境问题529个。强化媒体曝光力度,在《连云港新闻》等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大气环境问题86起,为县区提供走航监测报告12份。

(二)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2019年全面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和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此外,印发《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连政办201980号),进一步扩大禁燃区面积,推进我市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要求各地全面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对于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散煤销售点,立即交办处理。继续将无煤区建设列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时,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整治事项之一进行推进。

(三)开展重点行业污染减排

常规污染物减排方面,逐年排定火电、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治理项目,明确年度减排工作措施及时间节点每月调度推进。2家燃煤电厂、4家钢铁企业已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台玻完成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50毫克/立方米改造;排查整治各类工业炉窑117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方面,为有效解决PM2.5和臭氧污染问题,根据省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部署,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两灌200余家化工企业开展停产整治,其余正常生产化工企业每年完成1-2轮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296家企业完成清洁原料替代工作,东方集装箱油改水等一批VOCs减排量大的项目均已完成;95家企业已经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化工园区废气在线监控系统均已建成。其他污染物减排方面,为彻底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我市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摸底排查、分类清理整顿,明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和工作要求。共排查出符合要求的散乱污企业473家,已经全部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整治,关闭取缔类425家、整合搬迁类1家、升级改造类47家。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3933吨、4312吨、2800吨,较2018年分别削减10.2%、11.6%、3.3%,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持续强化机动车船污染管控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我市出台老旧车淘汰奖补资金,2019年以来共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2601辆。优化重要干道交通通行,相继发布《关于高新区部分道路限行的通告》《关于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禁行的通告》《关于对连云区部分道路禁行的通告》等,进一步扩大城区货车限行区域,提升道路安全畅通程度。持续提升燃油品质,全面供应国VI标准的汽柴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严管机动车尾气,成为全省第二家实现汽车检测与维修I/M制度)闭环管理的城市,维修尾气不合格车辆9628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机动车尾气假修行为;对5家机动车环检机构不规范检测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联合公安开展路检路查138辆次,入户检查50辆次,对35辆超标车主下达了限期整改告知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印发《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在市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通告》,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和禁用标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排编码,累计完成10448辆。加强船舶尾气污染管控,要求船舶在停靠期间使用硫含量≤5000 mg/kg的燃油,并优先使用岸电,强化能力建设,完成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动车尾气环保监管能力;全市连云港港及内河码头也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

(五)持续巩固扬尘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降低降尘量,印发《连云港市降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连云港市严格扬尘治理十项规定》等文件,住建、生态环境、城管、交通、公安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港口集团建成防风抑尘网6600米,有效控制港区扬尘。推进新型环保车辆更新换代,要求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覆盖运输。目前,市区共有渣土运输企业21家,新型智能环保车辆283台。安排执法人员对出土工地出入口、出土路线进行巡查,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继续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大数据分析报警系统以及“智慧工地”建设。对241家建筑工地和65家混凝土企业进行巡查十多轮次,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60人次,下发整改通知单726份,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139家开发建设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60万元,停工183家次,上信用中国平台记不良信用行为企业5家。对责任主体单位集中约谈8次,单位约谈5次,扬尘办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614人次。印发检查通报6期,已有60个建筑工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同时以电视问政、媒体曝光等宣传平台为抓手,开辟扬尘防控专栏,通报违法事实,增强政策知晓度。

(六)加强其他面源污染治理

近年来我市持续组织开展油品储运销环节VOCs治理力度,全市206家加油站、72辆油罐车、3个油库均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商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清理工作。开展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完成治理项目110个;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整治4404家餐饮单位,10家餐饮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对全市320家干洗店VOCs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稻麦两季禁烧巡查力度,每年印发《夏秋季节秸秆禁烧市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通过视频监控、路面巡查、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督查方式对火点进行管控,实施全天候、全区域秸秆禁烧模式,并将田间地头杂草、落叶纳入秸秆禁烧巡查管控范围,一经发现冒烟现象,立即处理。近年来我市未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的污染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充分吸取2019年的教训,奋起直追,确保高水平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确保高水平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治气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攻坚战任务。加快推进三县空气质量站点布设和市区空气质量站点升级,进一步完善全市县、乡两级“点位长”制度,结合空气质量监测点位、降尘监测点位的全覆盖,建立东海、灌云、灌南三县的县、乡两级“点位长”制度,建成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网格化精准治气体系,通过定期排名、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点位长有效履职。充分利用好污染防治指挥部平台,用好交办单、督查令、总指挥长督查令“三道令牌”,压实属地大气治理责任。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资金引导、豁免政策等手段作用,探索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解决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管控措施“有人管”,出了问题“可追查”。

二是强力推进治污,全力奋战2020。“PM2.5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提升至78%”为核心目标,严格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20年工作计划,确保按时高质完成378项重点治气项目。全面推进工业炉窑整治,确保《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落实到位。结合生态环境部臭氧管控帮扶,对重点地区开展VOCs常态化走航监测、颗粒物雷达扫描等,持续排查异常污染源,提升工作精准度,深入开展VOCs专项整治,严查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下、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行为,力争年内臭氧污染天比2019年减少5天以上。有效推进城乡面源管控,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完成218个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提升项目,全面清理禁燃区内燃煤销售、使用,严格管控港口散货装卸、堆场、道路等扬尘污染。健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体系,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有效推进整改。通过采取联合执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等手段,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及时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在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各类资金补助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以及污染防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实施差别化管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豁免清单,树立标杆,鞭策落后。对多次交办但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抄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0624

联 系 人:李秋潼

联系电话:15251216868

抄    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