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3-00154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3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PM2.5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5%;空气优良率83.6%,绝对值排名全省第二,实现PM2.5浓度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市45个国省考断面中(含22个国考断面)42个断面平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Ⅲ类比例93.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我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控制。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编制《连云港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重点工程项目907个。出台涉VOCs企业夏季错峰生产方案,排定错峰生产企业202家。完成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企业54家,完成储罐治理247个。推进全市加油站错峰装卸油作业,实施夜间加油惠民政策。开展39家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112家工业炉窑进行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关停不达标工业炉窑15家。累计淘汰172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开展路检路查3095辆次,入户抽测664辆次,工程机械抽测917台次。对全市223家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76家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建筑工地进行交办整改。开展餐饮油烟绿岛项目建设,在海州区3个餐饮聚集街区实施绿岛式治理。二是推进其他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落实推进《连云港市2022年度水生态保护工作计划》,每月调度54项重点工程进度。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至57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20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年度治理任务,排定年度治理计划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运行提升专项行动,完成一轮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推进与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合作,通过用电量监控农村污水设施运行情况。全市危险废物库存量为0.43万吨,持续保持低位运行,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11月11日,建设方案通过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把“两高”项目环评准入关,对不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主动对接了解“两高”项目煤炭消费替代、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等情况,探索开展将“碳排放”纳入园区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试点。四是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精心组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反馈事项数量全省较少,无曝光问责案例。认真编制督察整改方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4项个性整改事项和3项共性整改事项已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上报省督察办。交办的256件信访事项,办结226件,阶段办结30件。
(二)服务重大项目,推进绿色发展
1.服务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重点实施项目、入选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项目库、是江苏省重大工程项目,也是国家重点能源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配套工程。2022年6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厂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会,经专家质询和讨论,认为项目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不破坏水源水质保护的主导生态功能,符合管控要求,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2022年10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参会,经质询和讨论,认为项目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也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于10月12日正式行文反馈市政府。
2.服务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
该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生态环境部,核电7、8号机组,建设两台126.5万千瓦级机组,项目已分别于2020年、2021年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选址阶段环评批复文号 环审〔2020〕111号环审、建造阶段环评批复文号为环审〔2021〕40号),目前已开工一年。
3.服务LNG项目
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局对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审批工作。2022年4月27日,我局委托环评技术评估单位以视频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会后建设单位与环评编制单位组织按照评审会评审意见对环评报告书进行修改。7月1日我局组织召开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7月27日我局出具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
(三)规范碳排放权交易
一是开展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督促列入2022年碳核查名单的8家电力企业完成信息公开、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上报等工作,按时完成月度信息化存证,并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核查,为参加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提供基础数据。二是规范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督促26家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或二氧化碳排放当量2.6万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制定并执行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可靠。严厉打击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严肃查处虹洋热电、鑫能污泥等不规范管理行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四)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
一方面,实施温室气体试点监测。对新海电厂、镔鑫钢铁等碳排放量较大的21家重点核查单位开展碳排放监测;在徐圩新区开展环境空气碳浓度试点监测,为“降污减碳”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夯实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基础。在2020年全市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排放341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掌握各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五)低碳日宣传
组织开展6·15全国低碳日——“落实‘双碳’行动 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主题宣传手册和环保购物袋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讲解绿色低碳生活常识。志愿者现场宣读《连云港市2022年全国低碳日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践行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环保手工皂、环保风扇等环保物资5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此外,还通过发送短信、线上打卡等方式,多渠道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源头管控,推进散煤治理,推动PM2.5浓度稳定达标,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稳步提升,以生态环境治理推进高质量碳达峰。
二是全力配合市“双碳”领导小组工作,加快编制印发《连云港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深入做好“减污降碳”工作,为市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夯实基础。以2016-2020年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基础,持续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碳市场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切实履行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执法职责。按照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
四是探索特色创新工作,开展碳普惠机制建设可行性研究,创建零碳景区,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研究工作,依托连云港区位优势,协同发改部门开展海洋碳汇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是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推广活动,在低碳日、节能周,筹划举办社区科普等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