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1-0006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
文号: | 连环函〔2021〕7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071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071号提案的答复 | ||
时效: | 有效 |
陈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监测及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情况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全市PM2.5浓度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PM2.5浓度有4个月达历史最优水平;空气优良率79.0%,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2%,绝对值和改善幅度均排名省内第一。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制定《连云港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市移动源治理工作要求,下达了各县区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工程机械监督抽测等方面工作任务。印发《连云港市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大气挖潜工作方案》《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春夏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需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频次,加快研究制定市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限行方案,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遥测数据等打击冒黑烟车辆,深挖机动车船减排潜力,全面清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冒黑烟机械、国一及以下机械,切实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维修的机动车尾气监管管理要求。
(二)环检机构监督管理情况
1.创新监管方式。目前全市39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相关数据、视频均已接入省监管平台。今年以来,我市借助遥感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筛选出市内牌照且为近3个月刚年检过的超标车辆461辆,涉及疑似弄虚作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6家。根据遥感监测数据线索,我局先后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我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环检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检。截至目前,已对9家环检机构的14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在全市环检机构中形成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高压态势,产生了一定震慑作用。
2.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为提升我市移动源监管执法能力,强化源头监管,减少本地超标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3月26日我局邀请专家对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移动源监管执法检查培训工作。讲解了现场执法要点、检测报告和过程数据、机动车排放检验相关技术规范和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了现场实操演练,切实提升我市机动车环检机构执法检查水平。
3.规范检验检测工作。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了机动车检验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动员会,会议上印发了《机动车检验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方案》。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移动源排放检验机构环保大会,解读《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全市机构负责人签署承诺书,源头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
(三)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1.强化处罚力度。今年以来我市联合公安、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围绕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排定工作计划。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开展路检路查1139辆次,入户检查461辆次,对70辆超标车辆进行处罚。春夏攻坚以来,赣榆区调整过境228国道部分路段红路灯时间,减少车辆怠速,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公安局在228国道与204国道交叉口、242省道与204国道交叉口以东处,设置卡口标识,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加快车辆淘汰更新。鼓励淘汰老旧车,市财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连云港市区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的通告》,对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前淘汰的老旧汽车发放奖补资金,共淘汰报废老旧机动车5931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共奖补51万元。此外,将港作流动设备尾气排放提升改造及更新,国三营运重型柴油车淘汰纳入生态文明资金项目库,给予180万补助资金。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运管部门逐车与车主进行沟通,登记车辆淘汰更新信息,2021年1-6月份累计淘汰1266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继2019年印发《连云港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后,全市培训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企业40余场,发放宣传彩页1万份,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录入11299辆机械。我市印发了《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在市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通告》,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并扩大的禁用范围。
在国控监测点位周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市区各建筑施工工地签订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做到使用环保达标的机械,禁止高排放机械入场;印发《连云港港主港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现港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全覆盖,全市累计抽测843台,督促企业整改尾气排放超标机械。4月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港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回头看”,抽检63辆,其中2辆不合格,已限期整改。
(五)车辆排放监管情况
1.摸索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要求各相关县区对具备车载诊断OBD系统并能够读取发动机相关数据的重型柴油车,试点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已完成250辆试点车辆安装工作。
2.车辆年检工作。强化车辆年检工作,公安部门强化路面检查力度,对于未年审车辆进行处罚。对于3年未年审车辆,系统内自动锁死并执行强制报废。
(六)严格执行I/M制度
我市在省内率先实施I/M制度平台管理系统双闭环管理,从源头做好尾气超标车辆的管理,不断提高汽车尾气排放管理能力。在建立并执行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基础上,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沟通,试点完善了超标排放汽车检测与维护管理系统,规范了环保检测超标车辆的治理流程,使超标车辆得到真实有效的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共建成M站28家,今年累计治理尾气超标车辆1413台次。
(七)港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5月初,市生态环境局前往港口集团进行环保专题调研,针对柴油货车集中通行导致氮氧化物浓度异常的问题,要求港区主动疏导进出港车辆提前分流;目前已对新苏港、东方公司马腰作业区出港到本市以外地区的车辆及东方公司墟沟东作业区以西的出港到河南、山西等地区的车辆,改走南疏港高速,经宿城检查站出港。此外,引导疏港车辆白天通行,减少夜间柴油货车通行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今年以来,港口集团已淘汰81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下一步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日常联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超标车辆,加大尾气超标排放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环检机构持续形成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高压态势。强化机动车排污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等技术手段的应用,稳步推进检测数据与执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试点黑烟车抓拍点,设立“黑烟车”举报热线和微信平台,充分发动群众,扩大群众监督权和参与度。
二是持续推进落实I/M制度。针对高排放柴油车、大货车、渣土车进行重点检测;推进车辆定期监测和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实施能够真实反映车辆在实际行驶条件下的尾气排放水平的监管技术方法。加强对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在车辆维修、护理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意图蒙混过关,建立机动车排气检验、维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三是继续加强移动源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增加移动源监管专职人员,将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非道路施工机械检查常态化监管。继续完善我市智能交通体系,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建立市级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控高排放车辆实时排放值及行驶区域路线,对全市尾气排放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监管和预判,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量。
四是继续加强理论和现场指导。不定时聘请省内专家来连开展现场指导,提高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环保检测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确保整个行业得以健康转型和高质发展。
五是探索OBD车辆远程在线监测管理规范。在试点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测设备基础上,学习杭州等国内试点成功城市管理经验,不断探索、完善适合本地化管理制度,为下一步全面推广OBD车辆远程在线监测安装工作打下基础。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