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连云港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二、连云港市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连云港市环保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连云港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落实国家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减排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规章和措施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国家、省和市管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对市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编制并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连云港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等七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4%,PM2.5浓度值为61.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2位;PM2.5浓度较2013年的67微克/立方米下降8.66%,下降幅度列全省第7位,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的目标任务。88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断面占56.8%,劣Ⅴ类占12.5%。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3.9%,比去年的76.7%上升7.2%。市区14条河流达标率为57.1%,与2013年基本持平。10个海洋功能区达标率为50%。10个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
(一)着力实施科学发展助推行动,环保服务水平取得新提升。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将四类审批项目通过取消、暂停使用、合并等措施予以精简,原有11项审批事项,现只保留3项。二是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36个,核准试生产项目155个,验收项目26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依法否决重污染项目11个。三是积极向上争取环保项目和资金。全年申报省沿海开发环保重点工程项目17个,总投资18.3亿元,申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99个,获批省级环保补助资金1.5亿元。
(二)着力实施生态示范创建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明确创建目标,下达工作任务。年初设置全年生态创建目标,印发《连云港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七大行动”目标任务书》,将年度目标细化为177项具体工程,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经过一年努力,各项工程任务已全面完成。二是推动生态创建细胞工程,生态创建实现突破。东海、赣榆获批省级生态县区,东海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全市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1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25%,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超过60%。三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起草《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后,于7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落实《意见》要求,年内共出台配套文件3个,完成初稿4个。
(三)着力实施治污减排攻坚行动,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建设。以推进我市环保解限为契机,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建设,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赣榆通海、力洁等6家污水处理厂和佳宇电子等5家企业达到了环保部的整改要求,并于12月3日解除了对我市的环评限批,提前一个月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年底解限工作目标。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已完成新电公司等5家重污染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整治燃煤小锅炉91台,淘汰老旧机动车11242辆。继续对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控,夏季全省共通报火点88处,其中我市仅4处,较去年同期减少18处;秋季监控时段延长到12月底,在全省通报的21处火点中,我市未出现火点。三是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将淮河流域项目建设管理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目前,列入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规划的22个项目中,18个项目基本完成(15个项目已经投运),完工率81.8%,达到省确定的序时进度。积极推动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市区排淡河、东海县玉带河等8条列入省综合整治计划的城市河道,通过采取截污控源、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措施,建设污水管网70余公里,清淤疏浚河道近50公里,实施生态调水1亿余立方米,城市河道水环境得到改善。目前东海县玉带河、灌云县山前河等5条城市河流完成整治任务,河水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排淡河、西盐河、沙汪河等3条河流整治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水质状况已初步改善。排淡河东盐河段、开发区段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其他区域整治工作正加快推进。
(四)着力实施民生环保保障行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取得新进展。一是突出饮水安全保障。加大对蔷薇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推动东海县开展石英砂酸洗集中整治,对123家酸洗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对41家涉氟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所有涉氟企业安装氟化物在线监控设备。二是突出社区环境整治。联合工商部门、街道办(乡镇)、属地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市区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噪音和油烟扰民等环境问题。三是突出环境纠纷化解。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及带案下访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12369环保热线,及时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信访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2615件,处理2510件,结案率95.9%。四是突出环保知识宣传。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两报一台”刊发环保稿件200余篇,省环保厅网站采用我市信息数列全省第一。
(五)着力实施执法监管提升行动,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推动园区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关闭化工企业38家,限期治理85家,停产整治100家,立案查处78家;5个化工园区整治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审查;成立了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6名新招录工作人员已培训上岗。10月份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专项督查我市化工园区环保整治工作,对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二是重抓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调查工作,推动产废企业规范化整治,多次开展危险废弃物规范化整治活动。深化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升级改造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以及在用放射源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15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7970余厂次,实施行政处罚315件,罚款1440万元(罚款金额同2013年比增长1倍),将9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六)着力实施队伍作风锤炼行动,环保队伍形象取得新提升。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转变作风、推进工作、助力发展、服务群众的目的。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环保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了台湾“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3个专题培训班,组织参加了市级机关科级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班、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等11个专题培训。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人员“八项禁令”以及预防失职渎职的“八项要求”, 结合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权位误区》、《巨贪镇长李丙春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13部,警示大家要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在全市环保系统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 |
1 |
5523.5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8 |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249.00 |
二、外交 |
29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0 |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1 |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2 |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3 |
1.57 |
|||
六、其他收入 |
7 |
182.15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4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5 |
|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6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7 |
3779.50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8 |
257.62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39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0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1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2 |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3 |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4 |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6 |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7 |
220.33 |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8 |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9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0 |
636.09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705.74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4895.1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2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2026.0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2836.66 |
|||
合计 |
27 |
7731.77 |
合计 |
56 |
7731.77 |
|||
表2 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4895.11 |
|
||||||
20604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1.57 |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65.76 |
|
|||||
2110104 |
环境保护宣传 |
30.49 |
|
|||||
2110105 |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
81.42 |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0.62 |
|
|||||
2110204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218.34 |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30.00 |
|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067.68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229.06 |
|
|||||
21111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1025.08 |
|
|||||
2111102 |
环境执法监察 |
400.80 |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7.76 |
|
|||||
2119901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12.49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184.66 |
|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72.96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7.36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2.97 |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636.09 |
|
表3 收入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本年收入合计 |
5705.74 |
|
2060499 |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
10.00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65.76 |
2110104 |
环境保护宣传 |
30.49 |
2110105 |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
115.82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990.62 |
2110204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229.86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30.00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192.24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19.00 |
21111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945.21 |
2111102 |
环境执法与监察 |
400.8 |
2119901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4.68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5.00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249.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7.36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2.97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496.93 |
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含政府性基金) |
||||||||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 |
1 |
5523.5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8 |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249.00 |
二、外交 |
29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0 |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1 |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2 |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3 |
1.57 |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4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5 |
|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6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7 |
3779.50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8 |
257.62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39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0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1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2 |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3 |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4 |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6 |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7 |
220.33 |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8 |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9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0 |
389.69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523.59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4648.7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2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1856.0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2730.96 |
|||
合计 |
27 |
7379.67 |
合计 |
56 |
7379.67 |
|||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4391.09 |
|
||||||
20604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1.57 |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65.76 |
|
|||||
2110104 |
环境保护宣传 |
30.49 |
|
|||||
2110105 |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
81.42 |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0.62 |
|
|||||
2110204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218.34 |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30.00 |
|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067.68 |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229.06 |
|
|||||
21111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1025.08 |
|
|||||
2111102 |
环境执法监察 |
400.80 |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7.76 |
|
|||||
2119901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12.49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7.36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2.97 |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89.69 |
|
注:财政拨款支出表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表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保局 单位:万元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332 |
249 |
184.66 |
396.34 |
2121399 |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 |
72.96 |
0 |
72.96 |
0 |
|
合计 |
404.96 |
249 |
257.62 |
396.34 |
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保局 单位:万元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65.76 |
290.25 |
35.11 |
140.40 |
2110104 |
环境保护宣传 |
30.49 |
26.04 |
4.45 |
|
2110204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89.92 |
76.27 |
13.65 |
|
2111101 |
环境监测与信息 |
630.13 |
439.76 |
60.28 |
130.09 |
2111102 |
环境执法监察 |
400.8 |
343.77 |
21.34 |
35.69 |
2119901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19.07 |
13.44 |
|
5.63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7.36 |
|
|
157.36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62.97 |
|
|
62.97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31.66 |
331.66 |
|
|
|
合计 |
2188.16 |
1521.19 |
134.83 |
532.14 |
表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7.48 |
6.95 |
179.6 |
19.77 |
159.83 |
20.93 |
第三部分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731.77万元
1.财政拨款5523.5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82.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专项经费。
4.上年结转和结余2026.03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资金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7731.77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1.57万元, 主要为事业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发生的专项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3779.5万元,主要用于市环保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环境管理专项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的人员经费、维持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等支出。专项支出包括环保法规科技管理、饮用水及各个自动站监测和管理、社会矛盾化解、应急监测、海洋环保、固体废物管理、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秸秆禁烧、蓝天工程、工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网络维护、宣传教育、污染源及水质监测、生态监测和管理、三同时验收、突出环境整治、污染监管取证稽查、执法巡查案件查处、放射源安全监管、辐射监测、核电站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7.62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发生的支出,如地下水调查、空气自动站优化、源清单、核与辐射安全公众信息交流中心展厅建设、沿海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等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0.33万元,主要用于市环保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4.其他支出636.09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局机关和环监局按规定发放的目标奖、上级主管部门拨付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专项业务发生的专项支出(如固体废物登记管理、国控重点源监测、自动在改造、大兴桥水站运行、全二维课题、自动监控运行、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行补助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2836.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上级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下达的尚未实施或未完工的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4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57万元,占0.04%;节能环保支出3779.49万元,占8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7.62万元,占5.54%
住房保障支出220.33万元,占4.74%;其他支出389.69万元,占8.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市环保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2188.1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53.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为152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53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2.公用经费13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4年市环保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2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4.96万元,本年实际发生支出257.6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396.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上级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下达的尚未实施或未完工的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市环保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7.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6.9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8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6.56%;公务接待费支出20.9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9%。与2013年比,三公经费减少了36.83万元,变动的原因为:由于因公出国次数减少,因公出国费用减少了0.87万元;由于加强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了14.96万元;由于公务接待数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了21万元。2014年因公出国(境)累计团组2个,4人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公务接待累计258批次,2436人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是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使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防治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支出、污染减排支出等。如环保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保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网站备案号:3207050121 苏ICP备2023017687号网站标识码:3207000018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