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环电[2014]30号信访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举报内容
连云港双碟染料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建设,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生产时24小时排放黑色带有异味的生产废水,同时排放带有异味的废气,每天晚上的8点至10点污水排放量和废气异味特别大,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多次向属地环保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企业基本情况
连云港双碟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化工园区(灌南县堆沟镇),主要从事染料及中间体生产和销售。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为年产2500吨染料及中间体制造项目(分为四个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07
年3月21日
经市环保局审批(连环发〔2007〕84号),其中年产1200吨对氨基偶氮苯盐酸盐、年产800吨酸性大红GR等两个产品于
2009年
5月
14日
通过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另外两个产品为建设。二期为年产800吨酸性黄金G、300吨酸性红G、2000吨G盐、1000吨氨基K酸、300吨γ酸、500吨薛佛氏钠盐、1500吨1,4酸钠盐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0年
9月
18日
经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发〔2010〕5号),目前二期项目应处于建设期间。
二、查处情况
2014
年4月11日
,由市局信访办牵头,环评处、固管处、环监局和监测中心站共同对连云港双碟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检查组各部门分别调阅了环评、“三同时”验收、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固废储存处置台账等资料,查看了生产车间、固废堆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现场情况,综合各部门检查情况,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二期项目中年产2000吨G盐生产线2011年10月建成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至5月、2014年2月至4月)。
2、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老化,且处理工艺均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3、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台账记录不清,未进行网上申报,暂存库危废存放混乱,标识不清现象。
鉴于该公司因“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于
2013
年4
月26
日
、因“G盐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环境违法行为于
2013
年5
月14
日
、因“私设排污口” 环境违法行为于
2013
年8
月9
日
被灌云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灌环罚字[2013]9号、18号和37号)。且该公司遵照灌南县环保局《关于责令连云港化工产业园企业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连环灌[2014]26号)文件要求于
2014年
4月
2日起
停产整改,我局环境监察局以《关于要求对连云港双蝶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的通知》(连环监察[2014] 19 号)文件要求灌南县环保局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监督对连云港双蝶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灌环罚字[2013]9号、18号和37号)执行到位;
2、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以及环评批复要求完善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以及环保“三同时”手续。
3、督促该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
三、反馈情况
和举报人多次联系,其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我局拟在连云港市环保网站公开查处信息。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