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
我市灌云县黄冈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张立富等24人联名致信省厅陈蒙蒙厅长:反映位于灌云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7号的泽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生产,废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的灌云县黄冈实验学校学生身体健康。主要内容是:
1、名义是生产装饰材料,实际在违法生产树脂、油漆。
2、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安监部门批准,更无生产许可证。
3、公司内存放大量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材料,并还有高压锅炉和高压反应釜。
4、距离灌云县黄冈实验中学(原华英外国语学校)仅300多米,使学校整天笼罩在有毒气体中,校内2500多学生每天都在吸入有毒气体,给广大学生身体带来严重伤害。
二、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泽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灌云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7号,建设项目为年产功能涂料等装饰材料10000吨项目,包括年产2000吨丙烯酸烤漆、年产2000吨聚酯烤漆、年产2000吨功能涂料、年产2000吨船舶漆和防火漆、年产1000吨水性卷钢漆、年产1000吨水性木器漆等,项目环评于2007年9月27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其中年产2000吨丙烯酸烤漆项目于2008年11月20日经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核准试生产,2009年1月2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查处情况
4月8日上午,灌云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灌云县黄冈实验学校(原华英外国语学校)了解情况,因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请该校万宏军校长翻查学生花名册查找学生家长姓名以便取得联系,经多次查找在学生花名册中均没有查到举报的家长姓名。据万宏军校长介绍学校在校生有1300名左右,学校自2011年建校以来就没有闻到过什么不正常气味(有灌云县黄冈实验学校书面材料证明)。
执法人员又到连云港市泽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时该企业烤漆车间正在生产,生产产品为审批项目中的丙烯酸烤漆、聚酯烤漆,生产工艺均为复配工艺,产品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烤漆车间产生的二甲苯无组织废气经在生产装置上加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集中处理。
执法人员就举报人举报的内容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察看,调查情况如下:
1、该企业年产功能涂料等装饰材料10000吨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07年9月27日通过县环保局审批,其中年产2000吨丙烯酸烤漆项目于2008年11月20日经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核准试生产,2009年1月2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年产2000吨聚酯烤漆项目2014年3月起生产至今,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2、二甲苯等原料存放在原料库内,正常保有量为10吨,生产车间只有部分二甲苯原料作生产用。生产过程中只使用常压反应釜作原料搅拌混合用,不使用高压反应釜。生产过程中只使用一台7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不使用高压锅炉。
3、该企业厂界距灌云县黄冈实验学校(原华英外国语学校)围墙直线距离约1000米,举报人反映距离仅300米不实。
4、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完善,废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灌云县环保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鉴于连云港市泽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聚酯烤漆项目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灌云县环保局于2014年4月16日对该企业立案查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灌环限改字[2014]105号),要求企业停止聚酯烤漆产品的生产,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该企业未报批环评,一台7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灌云县环保局于2014年4月16日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灌环限改字[2014]106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燃煤导热油炉,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四、反馈情况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我局拟在连云港市环保网站公开查处信息。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