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
苏环信转(部)〔2017〕117号信访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转海州区环保局对连云港连鑫玻璃钢有限公司环境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情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群众致信环保部,反映连云港连鑫玻璃钢有限公司在环保设备不健全的情况下违法生产,致使当地空气中充满着树脂刺鼻味道;切割机、磨光机噪声震耳欲聋。玻璃钢下脚料有时焚烧,有时掩埋或倒入坑洼处,给当地环境造成污染。请各位领导百忙之中实地调查,责令其停产整顿,停止新厂区的扩建。
二、调查处理情况
连云港连鑫玻璃钢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7号,该公司“年产1万吨玻璃钢系列产品项目”环评已于2007年9月获得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2008年9月建成投产。项目生产工艺是先将树脂泵入树脂罐,在搅拌条件下加入少量促进剂,加入供料槽分流,向滚动槽中再加入经分线板处理过的缠绕纱,通过滚桶形成浸透树脂的缠绕纱,另一部分通过淋头与固化剂形成含有固化剂的树脂。常温下,在模具中加入脱模剂形成薄膜,再在膜内依次加入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通过淋胶的方式使其层层固定,薄膜、固化、修整,最后得到脱膜产品玻璃钢夹砂管道。该公司新建项目“年产500台套玻璃钢集成泵站项目”已于2017年5月获得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在厂区外围未闻到投诉反映的刺鼻异味,未发现反映的机械噪声,但车间内有明显胶水树脂等气味。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在缠绕车间生产后将半成品放在车间外露天打磨,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未按环评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边角料集中堆放于公司北门传达室西侧,露天堆放,部分玻璃钢边料散堆在收集池外,无遮挡措施。现场未发现焚烧、掩埋或随意倾倒玻璃钢下脚料的行为。海州开发区正在进行园区环境整治,利用挖掘机将其厂区附近的河道深挖,未发现有掩埋的玻璃钢下脚料,该公司产生的玻璃钢下角料通过协议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
针对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海州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海州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同时要求该公司:1、停止露天打磨,半成品打磨工序移至车间内生产;2、对车间内的废气采取治理措施,一个月内建成废气治理设施;3、对堆放的边角料垃圾池进行整治。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按照环评要求对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进行治理,对边角料堆放场地同时进行整改。
三、回复情况
由于举报人所留联系方式不实,无法直接反馈调查情况。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