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的信访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连云港沿海化工园区督查中心和灌南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涉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举报内容
署名为村民的信访人致信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反映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R)-9-2-(磷酰基甲氧基丙基)-腺嘌呤、高档分散染料(分散黄211,分散黄119、分散黄114、分散黄54、分散红50、分散橙25、分散蓝YJ、分散黄82、分散红277、分散红343,分散蓝354)生产;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吨(R)-9-2-(磷酰基甲氧基丙基)-腺嘌呤、42240吨高档分散染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3月13日由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连环审﹝2012﹞79号),该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于2014年3月21日由连云港市环保局批复(连环表复﹝2014﹞9号),其中“年产4000吨分散黄211、4000吨分散黄119、6000吨分散黄114、2400吨分散红50、3600吨分散橙25、5000吨分散蓝YJ、240吨分散蓝354项目”于2014年10月21日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环保核准试生产(连环试﹝2014﹞127号),2015年5月取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共建有十个生产车间,一、二车间是染料砂磨干燥车间,三车间是分散黄54生产线车间,四车间是分散黄211、分散黄119和分散黄114三个产品的重氮、偶合工段生产线车间,五车间是分散红343生产线车间,七车间是分散红50、分散橙25、分散蓝YJ和分散黄114间氨基苯磺酸苯酯盐酸盐制备生产线车间,八车间是分散黄211、分散黄119、分散黄114三个产品吡啶酮制备和分散蓝354生产线车间,六车间和九车间设备正在安装,十车间正在土建。厂区北侧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t/d,主要处理工艺为“MVR蒸盐+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调节+初沉+UASB+A/0+二沉+混沉+出水”。
(二)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针对信访人信访举报的问题,开展调查。
1.
长期超负荷生产。
根据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产量报表显示: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生产分散黄211产品986吨,分散黄119产品276吨,分散黄114产品3120吨,分散红50产品290吨,分散橙25产品312吨,分散蓝YJ产品1690吨,分散蓝354产品127吨,分散黄54产品800吨,以上产品均未超过环评审批量。
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中有编号为246、79、134:2、H/3GRL、E/GL等产品,现场负责人称是由不同色染料拼混,主要工艺为:不同色染料+砂磨(加水)+喷干+产品;污水站南侧新建一套三效蒸发析盐和一套二效蒸发析盐处理设施,检查时正在进行设备调试。经查,该公司自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累计超范围生产产品246约233.7吨、79约41吨、134:2约81吨、H/3GRL约11吨、E/GL约41吨。现场负责人称上述产品及蒸发析盐处理设施均在二期“年产41500吨高档分散染料技改项目”中。
该公司涉嫌存在二期“年产41500吨高档分散染料技改项目”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246、79等产品的环境违法行为。
2.
日使用硫酸100多吨,月硫酸用量大概在5000吨左右。
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中生产产品里有分散黄114、分散黄54、分散蓝YJ、分散蓝354四个产品使用硫酸,根据产品和产量核算该公司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约使用902吨硫酸(849吨98%硫酸,53吨20%发烟硫酸),该公司提供的硫酸用量显示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实际使用98%硫酸864吨。
该公司硫酸的实际用量与环评报告核算硫酸量基本平衡。
3.
该公司无脱硫处理设备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不足以处理其日常产生的高盐、高酸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大量高盐废水。
(1)该公司在厂区北侧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MVR蒸盐+收集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调节+初沉+UASB+A/0+二沉+混沉+出水”,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t/d。现场检查时,MVR蒸发析盐设施和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
(2)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环评修编报告中生产产品里有分散黄211、分散黄119、分散黄54、分散红50、分散橙25、分散蓝YJ六个产品产生的高盐废水需经MVR系统蒸发析盐,根据产品和产量按照环评报告书核算,该公司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产生高盐废水约46652吨(高浓度硫酸钠废水约22031吨,高浓度氯化钠废水约24621吨),高盐废水进MVR蒸盐后产生废盐约4359吨,废盐台账记录该公司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实际产生废盐1429吨,环评中废盐属性为待鉴定,处置方式为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目前未对废盐属性进行鉴定,并声称生产至今未向外转移废盐。
(3)公司环评报告中生产产品里有分散黄114、分散黄54、分散蓝YJ、分散蓝354四个产品产生硫酸雾废气,分散黄114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为“三级降膜水吸收”,分散黄54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为“四级碱液吸收”,分散蓝YJ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为“五级碱+一级活性炭吸收”,分散蓝354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处理设施为“二级水+二级碱液+一级活性炭吸收”,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使用。
三、处理情况
1
、针对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一期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正式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对其已作出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二期“年产41500吨高档分散染料技改项目”未批先建、超范围生产246、79等产品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
、责令灌南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二期“年产41500吨高档分散染料技改项目”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生产,规范贮存处置废盐仓库内堆放的废料、残次品等物料,规范膜处理后废水的处理及排放,按照“清管行动”要求规范设置污水管道。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以上涉事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