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连云港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国资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高位推动,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和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强化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全面推进连云港市国企法治建设。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相关法治会议精神,要求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就推进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安排。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带动全委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委起草并提请市两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企业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解读。在全面落实省《意见》“20条”的基础上,《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形成26条工作举措。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系统监管、依法监管、综合监管、源头监管”指示要求,全面宣贯《实施意见》对于理顺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法治体系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升了各部门协同监管、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和接受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高度重视对重大改革事项的法律论证,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依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的程序,切实发挥其在参与决策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完善依法履职保障机制
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主体依法履职能力。优化董事会知识结构,通过加强法律培训、选拔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董事等方式,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将企业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大监事会对依法治企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将企业合规经营、依法管理作为当期监督的重要内容。法律顾问应当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五)加强国企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国资委系统内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各市属监管企业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各项法治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将法治作为各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八五”普法活动,加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二是开展全市国资系统法治专题培训。面向全市国资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全面推进全市国资国企法治体系建设,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各市属监管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大讲堂。加强学习,学习央企优秀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全面开展依法合规检查
进一步强化市属监管企业合规建设,推动企业完善依法合规制度,根据“基层基础年、合规强化年、质效提升年”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在企业前期开展依法合规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集团总部及各权属企业进行穿透式检查,进一步完善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监督问责的合规管理体系,建立“三道防线”,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夯实了“有规可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求。由委分管领导带队,各处室、各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核查组,根据核查清单和各企业自查报告,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赴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根据自查和现场核查情况,梳理汇总问题清单,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对合规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重点问题纳入监督闭环管理。此次检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市属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范围。
三、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法治工作情况
由连云港市政府出资、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共7户即:港口控股集团、城建控股集团、工业投资集团、交通控股集团、金融控股集团、农业发展集团和碱业公司。市属监管企业法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落实相关法治制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开展依法合规自查,各市属监管企业开展对照依法合规管理要求,制定自查方案,开展全级次、全领域、全方位合规风险排查,形成自查报告。三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积极支持和组织法律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及相关法治活动,逐步提高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大力宣传法治文化,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法治宣传规划,多措并举推动落地,扎实做好普法工作,员工法治意识得到持续增强。
四、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二是一些成果尚未及时制度化,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系统科学。三是国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重点任务有待持续落实,差异化监管仍有差距。四是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市属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仍需要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国资监管工作,创新培训形式、丰富法治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二是积极做好日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完善重大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不断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依法治企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动市属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四是推动健全监督追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