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连云港市国资委拟处置原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产评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连云港市国资委拟处置所属原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于连云区中山中路289号及墟沟中山路337号两处房产,公示日期自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国资委产权处联系。
联系人:李君儒;联系方式:0518—85520679
附件:连云港市国资委拟处置原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产涉及的公示材料。
附件:连云港市国资委拟处置原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房产涉及的公示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