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19-01076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经〔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04-24 发布日期: 2019-04-2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4 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农场),科创城:

《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连云港高新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

2019年4月24日


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2019年,全区统计基层工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和工作平台,围绕加强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统计能力、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特制定《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云台农场、花果山街道、郁洲街道、南城街道和科创城(以下简称“各街道”)。

2.考核时间:201911日至1231日。

二、考核内容

包括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业务工作、专项调查三大项。其中统计基础建设25分,统计业务工作30分,专项调查45分。

三、考核标准

(一)统计基础建设(25分)

统计规范化建设(10分),村(社区)规范化建设(10分),企业联网直报规范化管理(5分)。

(二)统计业务工作(30分)

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25分),统计服务(5分)。

(三)专项调查(普查)(45分)

经济普查(40分),专项调查(5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一)单项计分

按各项评分标准计分,达不到要求扣分。评分标准参照附件:《高新区2019年度各街道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工作评分表》执行。

(二)加分项目

1.创建省级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百佳”单位(5分)。

2.创建省级村(社区)“千佳”单位(5分)。

3.获得省或市级统计表彰的,省级每项加5分,市级每项加3分。

六、结果运用

根据审定结果,由高新区经安局发文通报综合考核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次街道名单,考评分值按比例计入目标考评相关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