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19-01078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经〔2019〕5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日期: | 2019-08-15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
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罗盖特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作为《连云港市“十三五”热电联产规划》除了满足自身生产运行的用热需求,还承担供热片区内其他企业及居民用热需求。根据省能源局意见,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核准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后公司变更名称为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为规范热电联产规划管理,确保工业用气及民生需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批复的通知》(连高经行服发〔2017〕31号)要求,请你公司立即开展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替代落实情况评估,经我局审核确认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减煤工作的通知》
(连政办传[2019]52号)要求,“入厂煤热值原则上达到5000大卡以上,切实减少低热值燃料煤消费”的要求,请你公司立即对燃料用煤的采购、使用进行自查,并将结果五日内报我局,市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测。
三、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数据显示,你公司今年1-6月生产消费用原煤为10.97万吨,连云港市给与高新区年度计划为15.03万吨(全部为你公司消耗),市发展改革委给我区发出红色预警通报。根据计划你公司务必于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行,以便将用煤计划纳入省级管理,彻底解决你公司生产消费用原煤计划,完成连云港市减煤工作任务。
四、为规范热电联产监管,确保工业用气及民生需求。请你公司接文后立即将热电联产项目运营业务从本公司剥离,以罗盖特(中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入股合资形式成立热电联产运营公司,我局将新成立的运营公司上报有关部门启动热电联产项目运营。
连云港高新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