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17-00084 | 分类: | 16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办〔2017〕73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22 | 发布日期: | 2017-10-2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成立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云台农场、各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成立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李 莉 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商显福 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飞 区管委会副主任
江希路 区管委会副主任
齐华兵 区党工委委员
刘卫华 云台农场场长
成员为花果山、南城、郁洲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学技术局、经济发展和安全监督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投资服务局、综合执法局、科创城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国土直属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大队、景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景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对全区范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决定本区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区级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其中区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监督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业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党群工作部。依据区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副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区党政办公室是区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党政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区管委会、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承办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