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21-0001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T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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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8-25 发布日期: 2021-08-25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0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连高安办〔2021〕36号

各园区办、各部门、各中心,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营造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会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新《安全生产法》适应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出强调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自觉的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运用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安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级安全监管、司法行业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特色优势,通过权威释义、专家解读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法律术语、法律责任,及时回应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关切。要加强网站、微信等协同配合,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丰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方式。要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积极编印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充分利用沿街店铺及企业厂区内电子屏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制定详细措施,保证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措施,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一)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全文集中学习和全员教育培训,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具体内涵。(二)组织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以及新《安全生产法》释义、专家解读。(三)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持续开展集中培训。(四)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驻点护航”宣讲内容,广泛开展送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五)利用网站、公众号以及各类微信工作群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权威释义、专业解读、特色特点;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六)修订安全生产应知应做宣传折页。

四、抓好企业主体,督促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要求。各园区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对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文件、制度及时修订、贯彻落实。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的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监管执法,有效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边执法、边普法”,依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在监管过程中加强新《安全生产法》新要求、新规定、新标准等法律法规宣传。要强化执法威慑,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完善执法信息互通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打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集中惩治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做到打击一批、震慑一批、完善一批。要依法改进工作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