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21-0001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质安函〔2021〕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09-1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7 10: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园区办、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两节”前后高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海安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21〕79号,连高安办〔202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排查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两节前后休息时间调整较大,人员流动性较大,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提升到政治高度,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安全事故

9月30日前,全区各建筑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施工现场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深基坑工程、脚手架、围挡墙以及临建设施、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要求,限定时间、制定措施、落实人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并要组织好“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三、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岗带班作业,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司索工等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有使用起重机械的,其相应责任单位也应派维保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适时开展现场抽查,对发现不落实的工地严格给予记分。

(二)节假日期间,杜绝违规留宿人员及违规动火作业,杜绝与工地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工地。所有工地都应安排专人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应急管理,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和上级单位报告。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值班电话:0518-80703531。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员工防疫安全教育,督促做好防疫保护和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做好外地入区新上岗人员的防疫管理,严格按照区防疫要求分级分区防控的要求,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做好查验人员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测量等各项检查工作,经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

五、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企业自查

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督促区内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于10月2日前报送我中心综合办公室。

(二)质量安全监督中心专项督查

我中心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许 春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张演华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主任

成  员: 李 力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海州园区)

        赵 杰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海州园区)

        胡贝贝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新浦园区)

        张津华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新浦园区)

        武海云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宋跳园区)

        杨忠翰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宋跳园区)

        蒋 涛 区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监督员(宋跳园区)

        专家若干名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2021年9月16日

0916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