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19-0000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263办〔2018〕9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发布日期: | 2018-05-2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高新区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计划及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
云台农场、各街道、有关部门:
《高新区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计划及考核评分细则》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高新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高新区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和治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7〕68号)、《连云港市2018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计划及考核评分细则》(连263办〔2018〕17号),持续推行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全链条、系统性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2018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45%,完成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二、主要任务
(一)铺开垃圾分类小区建设
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三分类”,大件垃圾破碎分拣和装潢垃圾处理单独设置;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2018年全区建成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花果山街道、郁洲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全链条收集示范街道建设。
(二)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
农村垃圾分类实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并定点投放有毒有害垃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易腐烂垃圾末端建设处理设施阳光堆肥房,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专业回收企业回收;其他垃圾纳入“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处理。2018年,所有涉农街道村以及云台农场中心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持续推进单位强制分类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36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全覆盖,30%以上的企业和商场、车站、购物中心、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投放垃圾分类设施。各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共场所做好垃圾分类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力度,原则上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年内开展宣传活动至少4次,公共场所等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在各社区推行垃圾分类。管委会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综合执法局牵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和治理督查考核工作。规建局负责做好物业公司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方案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公司考核内容,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予以相应处罚;做好有害垃圾、电子垃圾处理等相关工作。经安局做好 “净菜进城”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财政局做好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经费拨付以及做好政府采购申请工作。
(三)引导公众参与。各街道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宣传力度,详细解读垃圾分类具体措施,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和秩序维护中去,自觉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加大社区志愿组织培育,充分发挥志愿力量在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天优势,重点抓好老人、儿童等垃圾分类“易感人群”,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