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 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85858573(行政审批局)
邮 箱:gxq_xzspj@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
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金桦路东、梧桐路北 |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
总投资27806.22万元,用地面积约3.1397公顷。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服务范围为海州区玉带河南(包括孔望新城和盐河西片区)、海州开发区、宁海工贸园、凤凰新城、宁海街道、锦屏镇和板浦镇,且仅收集生活污水,不包括配套的收集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过滤消毒池”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该项目厂区不单独设置办公区、化验室和危废库,均依托现有厂区。 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厂区西部、烧香河口上游350m处龙尾河南段东岸。坐标为东经119o12' 20.45"、北纬34o33' 13"。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一中A标准。 |
(一)本项目接纳污水、脱水机房冲洗废水、加药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滤池冲洗废水和药剂配置废水等进入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废水和污泥干化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水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二)本项目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污泥预处理区(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H5)高空排放;生物反应池无组织废气采用植物液喷淋法除臭。污泥干化车间运行过程密闭,干化系统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酸洗塔+碱洗塔”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与污泥输送线产生的臭气、颗粒物一同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H3)高空排放。加强污泥运输过程环境管理,不得产生异味扰民现象。 (三)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风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湿污泥、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以及磁粉包装袋,和依托现有厂区办公室、化验室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包装袋以及干污泥。栅渣、磁粉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湿污泥离心脱水含水率达80%后,依托二期厂区污泥干化间干化至含水率至35%后外运处置;废液和废试剂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贮存、转移、处置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