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连云港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对该项目施工阶段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2.合同估算价:约16.44万元。
3.建设工程投资额:5500万元。
4.服务期:自本次招标代理工作开始至工作结束。
5.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EPC)、检测监测(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设备采购或二次装修等甲方所需的工程、货物、服务招标。
6.建设内容:本次提档升级改造主要包括1-8#厂房和12-19#厂房,对现有16栋厂房外立面、屋顶、消防、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提档升级改造,同时对产业园内的门卫室、围墙、停车位以及绿化(不包括12-13#厂房周边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进行改造,对产业园内标志、标线等进行标准化更新(16#、17#消防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计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企业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或在暂停期内。
4.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为5.0或7.0系统备案项目(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连云港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科创城2号楼10楼1010室)。
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凭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30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创城2号楼10楼1010室